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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佑帝君淺註道德經 二十
2026/06/28 17:57:59瀏覽5|回應0|推薦0

第十六章

致虛極。守靜篤。

致虛。清靜寸心之謂。靜者。虛而能虛到無著。可謂極矣。惟持此至虛之心。乃能守靜之篤。總之必虛心。靜志。乃有極與篤之可言。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萬物各自挻生。各展其能力。卒之神疲氣盡。而至於枯萎。則能力畢矣。而仍歸於無形。吾所以觀其歸復。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此句。承上句而言。芸芸者。盛貎。

歸根。曰靜。

既歸元反本矣。則仍歸一靜之篤也。

靜。曰復命。

既靜矣。則反其本命也。本命既反則仍歸於無。既歸於無。乃復於天道合而一矣。

復命。曰常。知常。曰明。

天地之氣有常則有變。既知其常。當知其變。常變既知。則道義明矣。

不知常。妄作凶。

如不知其常。而觀其變。離觀其變。離經叛道。無知妄作。罔有不遭其凶者也。

知常容。

知其常。明其變。則胸懷洞暢。無物不容矣。

容乃公。

既無物不可容。則私心毫無。私心既無。乃可公於天下。

公乃王。

既公矣。能執天下之柄。既執天下之柄。乃王於人者。故曰。王。

王乃天。天乃道。

既為人王。乃代天行守。則王道可於天道合和矣。天道既合。天道者。翕於至道。

道乃久。

翕於至道。乃能於天地共不朽。

沒身不殆。

既與至道合。雖形銷。則心神無有危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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