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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8 17:57:59瀏覽5|回應0|推薦0 | |
第十六章 致虛極。守靜篤。 致虛。清靜寸心之謂。靜者。虛而能虛到無著。可謂極矣。惟持此至虛之心。乃能守靜之篤。總之必虛心。靜志。乃有極與篤之可言。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萬物各自挻生。各展其能力。卒之神疲氣盡。而至於枯萎。則能力畢矣。而仍歸於無形。吾所以觀其歸復。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此句。承上句而言。芸芸者。盛貎。 歸根。曰靜。 既歸元反本矣。則仍歸一靜之篤也。 靜。曰復命。 既靜矣。則反其本命也。本命既反則仍歸於無。既歸於無。乃復於天道合而一矣。 復命。曰常。知常。曰明。 天地之氣有常則有變。既知其常。當知其變。常變既知。則道義明矣。 不知常。妄作凶。 如不知其常。而觀其變。離觀其變。離經叛道。無知妄作。罔有不遭其凶者也。 知常容。 知其常。明其變。則胸懷洞暢。無物不容矣。 容乃公。 既無物不可容。則私心毫無。私心既無。乃可公於天下。 公乃王。 既公矣。能執天下之柄。既執天下之柄。乃王於人者。故曰。王。 王乃天。天乃道。 既為人王。乃代天行守。則王道可於天道合和矣。天道既合。天道者。翕於至道。 道乃久。 既翕於至道。乃能於天地共不朽。 沒身不殆。 既與至道合。雖形銷。則心神無有危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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