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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02:08:59瀏覽352|回應2|推薦52 | |
唐朝、唐玄宗李隆基、開元年間,有一位自稱姓崔的參軍前去拜見一位韋姓縣令(註),說要迎娶韋縣令的女兒韋氏。韋縣令聞言驚訝錯愕,心想這附近州縣並沒有姓崔的參軍,當下便明白了對方必定是妖物變化而成。雖然如此,韋縣令表面上仍舊不動聲色,依舊以禮相待,好言好語的婉拒了對方的求親之舉。
韋縣令猜得沒錯,這崔參軍的確是一隻狐精。崔參軍求親遭拒後,就自個兒找去了韋府的後院,尋到了韋氏的房間,對韋氏說自己已是韋家的女婿、妳的夫君。韋氏不願自己糊里糊塗的就嫁給了陌生人,頓時難過得悲傷哭泣,也許是因為傷心過度,之後韋氏就變得瘋瘋癲癲、胡言亂語。韋縣令幾次延請術士前來驅逐妖邪,但崔參軍不但不怕更屢屢口出狂言,被驅逐的反倒都是這些術士們,令韋縣令傷透了腦筋。
韋縣令聽說蜀境內峨嵋山有道士能治邪魅,就向朝廷請求能派往蜀地擔任縣令,希望能藉此求得道士施法驅逐這可惡的狐精。韋縣令如願調往蜀地,到任後,請來一位道士在住處庭院中開壇施法劾治狐精。不一會兒,崔參軍就來到法壇前,一把捉住了道士又將他五花大綁後吊在了大樹上。此時韋縣令來到庭院中查看情況,抬頭一看大吃一驚,脫口問道:
「道長(註)為何如此模樣?」
一旁的崔參軍開口道:
「這雜毛老道竟敢施行禁術想對付我,這才綁了他略施懲戒。」
見崔參軍如此神通廣大,韋縣令也只好就此甘願答應將女兒許配給崔參軍為妻,對於驅逐狐精也不再抱任何希望。有家人對崔參軍說:
「既然如此,你應當送來二千貫錢的聘金才合乎禮制。」
崔參軍就讓韋家在廳堂的屋簷下方擺設了坐席,準備好穿銅錢的繩索。接著見許多銅錢陸續從屋簷上落下,韋家的婢女們開始將銅錢穿入繩索,待所有銅錢串好後,不多不少正是二千貫。又過了許久,韋家才挑好了日子要讓新人完婚。崔參軍要求準岳父韋縣令請假一段時間陪著他送禮,同時見一見所有的親友。當崔參軍前來迎親時,後方浩浩蕩蕩的跟隨著許多車馬,隨行的三十多名侍從個個風流倜儻(註)。見到了韋縣令,崔參軍送上了五十匹各色絲織品,五十匹紅色的輕軟絲織品,以及其他令人見了都會豎起大拇指叫好的各種禮品。韋縣令也將女兒交給了崔參軍,再再叮囑二人婚後一定要相敬如賓、白頭到老。
過了一年,韋縣令的兒子突然生病了。韋縣令夫妻倆就要女兒去問問女婿知不知道弟弟的病因以及治療方法,崔參軍說:
「我的八叔家的小妹,現在已經成年,八叔想要她嫁入有地位的人家(註)。小舅子之所以生病,就是因為小妹到他房內與他相會去了。」
韋妻知道後氣憤極了,痛罵女婿道:
「該死的野狐魅子!你公然魅惑拐走我一個女兒還不夠,現在又想害我兒子。我們夫婦倆都年老了,只能依靠這個兒子奉養我們。沒想到當初被迫招了你這野狐為婿,現在卻要害死我兒、斷了我家的香火嗎!」
崔參軍一時無言以對,只能強顏歡笑的安慰著岳父岳母。韋縣令夫妻倆雖然惱怒,但也知道眼下只有這個女婿能出手救兒子,最終還是再三的向崔參軍拜託,更說:
「如果能治好我兒子的病,那麼你與我的女兒的事我們就不敢再提了。」
如此這般求了許久,崔參軍才開口說:
「小舅子的病容易治,但只怕岳父岳母會說話不算話啊。」
韋妻聞言,一再的發誓絕不食言。於是到了第二天,崔參軍從懷中取出一份文件,要岳母照著抄寫下來,並說:
「再取來一個喜鵲的巢,與這份文書抄本一起在小舅子的房門前燒了,同時讓小舅子拿著喜鵲的頭自衛,這樣就不會再生病了。」
韋妻按照這個方法去做,過了幾天,兒子的病果然痊癒了。不料女兒韋氏也執行了同樣的方法,逼得崔參軍這隻雄狐精也不得不離去。用膝蓋頭想也知道,這一定是韋妻偷偷的多抄寫了一份文書,讓女兒依樣畫葫蘆做的。崔參軍恨恨的罵道:
「丈母娘果然食言負約!早就落到會是這樣,真不該輕易相信凡人啊!現在只能離開了。」
五日後,韋縣令靠窗而坐,忽然聞到庭院中傳來陣陣臭不可耐的味道,接著有一道旋風從天上降下,旋風消失後,那化名崔參軍的狐精便又出現在庭院中,身上的衣服破爛不堪,而且有著許多傷口並流血不止。崔參軍對韋縣令說:
「君夫人為人太不講道義,多偷抄了一份文書(註),天庭的府衙知道了這件事,下令處罰杖責,打得我差點死了。現在我被長期流放到沙漠荒蕪之地,不能再來了。」
韋縣令本就對狐精魅惑自己兒女之事怒極,大聲喝叱道:
「窮老魅,既然如此為何不趕緊滾,還膽敢在此逗留!」
崔參軍說:
「岳父大人怎麼不顧念我贈送銀錢禮物的恩情呢!我為了要給付聘金與聘禮,挪用了天府中的庫銀,因此入罪受罰。如今沒有錢可還,才被責打成這般模樣。岳父大人為何能無情到如此程度呢?」
韋縣令畢竟也是明事理的讀書人,聽了崔參軍的話後也深有所感,態度也就放軟,屢次向崔參軍致歉。崔參軍在韋宅中徘徊了一陣子,然後又變化成旋風離去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明府」,漢朝時對太守的尊稱,唐朝時則多為縣令的別稱。
註:「尊師」,對道士的敬稱。
註:「儐從」,侍從的人。「風流」,風度、儀表;風韻,多指好儀態。
註:「高門」,門戶高大寬敞,指有地位權勢的人家。
註:原文此處的「作字太彰」一句,原意待查。
改編自 《廣異記》
原文:
《廣異記》.卷九.韋明府
唐開元中,有詣韋明府,自稱崔參軍,求娶。韋氏驚愕,知是妖媚,然猶以禮遣之。其狐尋至後房,自稱女婿,女便悲泣,昏狂妄語。韋氏累延術士,狐益慢言,不能卻也。聞峨嵋有道士,能治邪魅,求出為蜀令,冀因其伎以禳之。既至,道士為立壇治之。少時,狐至壇,取道士懸大樹上,縛之。韋氏來院中,問: 「尊師何以在此?」 狐云: 「敢行禁術,適聊縛之。」 韋氏自爾甘奉其女,無復覬望。家人謂曰: 「若為女婿,可下錢二千貫為聘。」 崔令於堂簷下布席,修貫穿錢。錢從簷上下,群婢穿之,正得二千貫。久之,乃許婚。令韋請假送禮,兼會諸親。及至,車騎輝赫,儐從風流三十餘人。至韋氏,送雜綵五十匹,紅羅五十匹,他物稱是。韋乃與女。 經一年,其子有病,父母令問崔郎,答云: 「八叔房小妹,今頗成人,叔父令事高門。其所以病者,小妹入室故也。」 母極罵云: 「死野狐魅!你公然魅我一女不足,更惱我兒。吾夫婦暮年,唯仰此子,與汝野狐為婿,絕吾繼嗣耶!」 崔無言,但歡笑。父母日夕拜請,紿云: 「爾若能愈兒疾,女實不敢復論。」 久之,乃云: 「疾愈易得,但恐負心耳。」 母頻為設盟誓。異日,崔乃於懷出一文字,令母效書: 「及取鵲巢,於兒房前燒之,兼持鵲頭自衛,當得免疾。」 韋氏行其術,數日子愈。 女亦效為之。雄狐亦去,罵云: 「丈母果爾負約!知何言,今去之。」 後五日,韋氏臨軒坐,忽聞庭前臭不可奈,仍有旋風自空而下,崔狐在焉。衣服破弊,流血淋漓,謂韋曰: 「君夫人不義,作字太彰。天曹知此事,杖我幾死。今長流沙磧,不得來矣。」 韋極聲訶之曰: 「窮老魅,何不速行,敢此逗留耶!」 狐云: 「獨不念我錢物恩耶!我坐偷用天府中錢,今無可還,受此荼毒。君何無情至此?」 韋深感其言,數致辭謝。徘徊,復為旋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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