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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04:47:31瀏覽230|回應0|推薦41 | |
唐朝、唐玄宗李隆基、開元年間,有一個姓李的女孩兒,年紀很小時就成了孤兒,幸好她的舅舅收養了她。李氏十二歲那年,有ㄧ隻狐精要媚惑這個小美女,雖然沒有顯現出形象,但牠與李氏的言談交往等所有的動靜大家都能聽得清清楚楚。如此過了幾個月後,有一天,狐精又來了,但是大家聽這狐精的聲音有一點不同,就有個家人開玩笑著說:
「這可是另一隻野狐啊。」
沒想到狐精聽了也不生氣,反倒是笑著回答,說:
「你是怎麼知道的?之前來的是我的十四兄,我是牠的弟弟十五。不久之前我相中了韋家的女兒準備迎娶她,就準備了一件紅羅半臂(註)要當作訂情信物,卻被家兄無緣無故的偷了去,令我的親事告吹,我一直想要報復牠,所以現在就來這兒了。」
李氏了解後就婉拒了狐十五交往的要求,但也請求狐十五幫忙消除因狐十四所帶來的災厄(註)。狐十五說:
「明日就是十四兄的『王相之日(註)』,牠必定會來此處大鬧一番,你們可以讓李氏趁機掐住牠的無名指的第一節,就可以消除這場災禍了。」
說完狐十五就離開了。
次日李氏正在吃飯時,狐十四來了。李氏就按照狐十五所說的方法,趁機掐住了狐十四的指節,狐十四就將六、七枚有菩提子大小的藥丸子扔到了李氏的飯碗中,卻怎麼扔都扔不中,令狐十四驚歎的連話都說不俐落了。就見狐十四深吸一口氣,開始吹牛說:
「等會兒我就去嵩山學習道術,就能扔進去了。」
當時同座中有一名老婦人好奇的拿起了藥丸子查看,卻馬上面露恐懼的又將藥丸扔了。旁人問她為何如此?老婦人說:
「我擔心那野狐會藉機媚惑我。」
狐十四聽了之後生氣的破口大罵道(註):
「妳這老太婆算什麼東西,哪裡有人會看得上而且想媚惑妳這樣的老太婆!」
罵完狐十四就氣呼呼的離開了。之後,狐十五又來了,問:
「事情處理的如何,是不是像我說的那樣?」
李氏以及舅舅全家人都向狐十五表示感謝。狐十五說:
「再過十餘日後,家兄一定會再來,你們應該要謹慎對待。他已經能夠與天庭的衙門有所往來,凡間一般的符籙、禁咒之類的術法,已經對牠無可奈何,只有我能剋制牠。等到那個時候,我也會再來此處的。」
快要到狐十四回來那天之前,狐十五果然又來了。狐十五將一種像是松花的東西混在藥粉中後交給了李氏,並交代李氏的舅舅,說:
「我那十四兄明日一定會來,明日一早你可以用車馬載著李氏,出門後朝著東北方向而去,如果發現有人騎馬追你們的話,就將藥粉灑在車子後方,就能避免遭到來人的蠻橫對待。然後在某處休息約莫一柱香的時間後便可掉頭回家。」
到了第二天,舅舅便按照狐十五的方法,駕車載著李氏出門朝東北而行。走了五、六里路遠後,果然發現有不少身穿甲冑的騎兵正從後方追來,眼看著就快要追上了,李氏就將藥粉從車後方灑了下去,那群追兵見到了藥粉便立馬停下了腳步不敢再往前了一步了。
到了晚上,狐十五又來了,笑著說:
「我的方法有效吧?我還有一個方法,將可以讓你們永久免去十四兄的騷擾,而我也不會再來了。」
舅舅向狐十五再拜懇求賜方,狐十五才緩緩的說:
「用朝著東方生長的桃枝做成數塊桃符,再用硃砂研調成朱墨,在符板上寫下『齊州縣鄉里胡綽、胡邈』這幾個字,然後將桃符釘在大門及中門外,就一定能永遠沒有怪事再發生了。」
舅舅如言做了之後,狐家兄弟便都不再來了。當時李氏年紀還小,所以尚未論及婚嫁。又過了幾年,李氏已經到了可以談婚論嫁的年紀,卻在某一日突然失蹤,怎麼打聽尋找都沒有她的消息。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紅羅」,紅色的輕軟絲織品。「半臂」,短袖或無袖上衣。
註:「禳理」,祈求解除災禍、疾病的祭祀。祭神祈求消除災變。
註:「王相之日」,待查。按查可能是指《周易》擇吉日中的「王日」與「相日」的合稱,此二日皆為帝王、貴近大臣在這一個月內視事(能處理事務)的吉日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慢罵」應為「漫罵」,待確認。
改編自 《廣異記》
原文:
《廣異記》.卷九.李氏
唐開元中,有李氏者,早孤,歸於舅氏。年十二,有狐欲媚之。其狐雖不見形,言語酬酢甚備。累月後,其狐復來,聲音少異。家人笑曰: 「此又別是一野狐矣。」 狐亦笑云: 「汝何由得知?前來者是十四兄,己是弟。頃者,我欲取韋家女,造一紅羅半臂,家兄無理盜去,令我親事不遂,恒欲報之。今故來此。」 李氏因相辭謝,求其禳理。狐云: 「明日是十四兄王相之日,必當來此大相惱亂,可且令女掐無名指第一節以禳之。」 言訖便去。 大狐至,值女方食,女依小狐言掐指節,狐以藥顆如菩提子大六七枚,擲女飯碗中,累擲不中,驚歎甚至。大言云: 「會當入嵩嶽學道,始得耳。」 座中有老婦持其藥者,懼復棄之。人問其故,曰: 「野狐媚我。」 狐慢罵(漫罵)云: 「何物老嫗,寧有人用此輩!」 狐去之後,小狐復來曰: 「事理如何,言有驗否?」 家人皆辭謝。曰: 「後十餘日,家兄當復來,宜慎之。此人與天曹已通,符禁之術,無可奈何,唯我能制之。待欲至時,當復至此。」 將至其日,小狐又來。以藥裹如松花,授女,曰: 「我兄明日必至,明早可以車騎載女,出東北行,有騎相追者,宜以藥布車後,則免其橫。」 李氏候明日,如狐言,載女行五六里,甲騎追者甚眾,且欲至,乃布藥。追者見藥,止不敢前。 是暮,小狐又至,笑云: 「得吾力否?再有一法,當得永免,我亦不復來矣。」 李氏再拜固求,狐乃令: 「取東引桃枝,以朱書板上,作『齊州縣鄉里胡綽、胡邈』,以符安大門及中門外釘之,必當永無怪矣。」 狐遂不至。其女尚小,未及適人,後數載,竟失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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