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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30 22:06:47瀏覽980|回應1|推薦28 | |
或許是我與生俱來的爭議性使然,即使我一點也不想把生命浪費在那些瑣碎的、淺薄的是非上,麻煩卻總嗡嗡作響地跟在我雞尾巴後頭,逼得我老是必須暫時放下眼前的絕世美景,回過頭去驅趕那些惱人的蒼蠅。 上週我教訓老白的義舉在社區造成了一陣騷動,我聽到了許多負面的聲音。認為那是「陷害」,是「欺騙」,一點也不正大光明。(親愛的鳥兒們,或許你們覺得奇怪,嘴巴被黏鼠板封住的貓要怎麼向旁人叼絮自己的不幸?要怎麼加油添醋地哭訴受騙上當的經過呢?算牠走運,牠的丐幫兄弟們──一群相同格調的野貓──發揮了牠們物種少見的團結,合力幫牠把板子弄了下來。不過由於拔除過程扯斷了老白幾根鬍鬚,以致失去平衡感的牠明明想往前走,卻不由自主地斜行撞上土地公廟的香爐)。 這類輿論,以社區所謂的「流浪動物同盟會」為主要的發聲機構。牠們義正辭嚴地訓斥我,說我可以在牠得罪我的當下賞牠一巴掌,或者是來個迴旋踢,甚至一個頭鎚直接撞翻牠都沒關係,就是不該耍這麼卑鄙下流的手段。牠們說你真是全社區的恥辱,事情搞到連人類的動物保護團體都來關心,報上還刊登了老白的照片,標題是「野貓何辜?停止惡意欺凌流浪動物!」 我回答牠們,難道人類發明黏鼠板抓老鼠就不卑鄙下流?看到落難獵物馬上乘鼠之危的雜種野貓就不卑鄙下流?你們有種就去譴責人類啊!雙重標準!人類有多少道理懲罰老鼠,我小雞大爺,啾!就有多少道理懲罰老白! 過不久,「流浪動物同盟會」會長——灰色條紋貓「大傻」,領著老白與號稱「街頭三俠」的黑仔、洛基、癩痢(三頭其貌不揚的臭野狗),在「湖光山色乾洗店」前把我團團圍住,看得出大傻眼神中透露出一股壓抑不住的愉悅。 「我大傻,喵!『流浪動物同盟會』會長兼社區法院最高法官,在此審理被告小雞預謀傷害原告老白一案。」 「啾!我不是流浪動物,不歸你管!」這是我碰過最荒謬的事了,之後我竟不自覺地認真答辯了起來。 「請被告尊重法庭秩序。三位陪審團成員於本法官宣讀被告觸犯之法律條文時,請判斷被告是否有罪。有罪搖搖尾巴,無罪尾巴放下。第一條,被告小雞以不實情報導致原告老白精神及肉體的雙重傷害,涉嫌本社區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預謀傷害罪。」 「街頭三俠」一起搖了搖尾巴。 「小雞自行答辯!小雞沒有說謊!!那裡真的有一隻老鼠!」 「答辯無效!第二條,被告小雞企圖封住原告老白嘴巴,剝奪其發表言論的自由,涉嫌本社區刑法第兩百五十三條侵犯言論自由罪。」 「街頭三俠」再次一起搖了搖尾巴。 「小雞自行答辯!是老白先挑釁汙辱我的!你們這些在台北過慣了太平盛世的貓狗應該要到廣州美食街去繞一圈看看,你們才會好好體會被比喻成食物的心情!」 「答辯無效!並且,第三條,被告小雞企圖恐嚇法官及陪審團,影響判決結果,涉嫌本社區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恐嚇罪及第三百二十五條擾亂法庭秩序罪。」 「街頭三俠」以最大擺動幅度奮力地再次同時搖了搖尾巴。 「陪審團一致同意上述三項罪名成立,依上述三項罪名,判處被告小雞終身擔任社區義工,必須定時收集廚餘及各類食物供原告及本會享用,刑期內由街頭三俠監視執行。」 牠們五個都露出了滿意的笑容。這時我明白不該再浪費多餘的時間了!生命有太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當一切都變成各說各話,根本沒有所謂公正的仲裁者時,我們應該要把自己心裡的聲音放到最大,壓過周遭那些詭辯和謊言。 我決定請出我的好友——高大魁偉的拉布拉多獵犬「奶粉」擔任我的辯護律師。當我高呼「奶粉」,只見牠從遠方飛奔而來,一身肌肉抖動,滿口白牙森森。「大法官」看情勢不妙,拔腿躍向高牆開溜。「街頭三俠」猶豫了三秒,也一齊夾著剛才十分活潑的尾巴死命逃竄。只有可憐的、喪失平衡感的老白,轉身斜斜地猛力衝向洗衣店鐵門,當場昏了過去。 (受害貓咪圖片取材自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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