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年好~在去年底的倒數幾天,有媒體未經證實,即發佈聳動的疑似愛滋血液輸血事件,而造成社會譁然~後經疾管局迅速出面澄清,幸未引起恐慌!
雖然只是虛驚一場,但還是留下很多問題,值得我們省思。
最近連續有好幾篇部落格文章,都是繞著知情告知的倫理問題做討論,剛好這件輸血後發生的不尋常溝通事件,也反映了輸血說明同意書在台灣的種種問題。
輸血在台灣,雖然已經可以算是很安全的一種醫療行為,但不能因此而省略告知受血者,關於各種潛在風險等醫療的不確定性(後述)。
記得大約5年前,格主以中區病人安全訪查委員身份,曾以書面建議某些醫學中心,要將手術同意書與輸血同意書分開,不可忽視輸血的知情同意。
不料,卻遭中部某一個醫學中心的一群外科醫師強烈反彈,揚言無意願配合,當時他們可能認為堂堂的醫學中心,依照官版手術同意書,在同意或不同意輸血的小框框內打勾,就算是完成手續了,何必多此一舉!
格主只不過是善意建議,沒想到竟然會遭不友善抵抗,格主也曾一度動怒擬向對方下戰帖,力邀舉行公開辯論會,來看看誰說的比較有道理,後來或許是經由"和平的病安鬥士"從中不斷溝通,醫師們而只好聽從勸告,單獨發展出嶄新的輸血說明同意書。
如今,看到這個誤以為曾被愛滋血感染的病例,不禁想問,這位患者當年在他輸血前曾被告知哪些內容?
或許當時的病情,已經嚴重到無法讓他判斷及選擇是否接受輸血,詳情不知。或許在充分告知,及分析各種選擇的優缺點後,病人寧可選擇不輸血,但以當年(中區)醫學中心的水準推測,可想像,他或家屬被告知的內容以及所簽下的文件,是一份很不理想的輸血說明同意書。
疾管局雖然強調,自從捐血基金會於2013年,引進新的篩檢方式NAT(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以來,至今4年不曾發生過任何愛滋感染者捐血未被驗出的意外。
事實負責捐血業務的日本紅十字會,一向把關非常嚴謹,比台灣早十年以上就已使用NAT法做篩檢,也曾宣稱2004年以後,沒有發生愛滋(HIV +)血液的輸血烏龍事件!
但,一直到2013年11月才偶然出現了一例,且不幸被輸到2人身上,可見,還是有所謂的空窗期(Window Period)問題無法克服。
但日本的衛生單位對外發佈的消息是,感染愛滋必需經過一個月才能檢查出來,而不是國內所說的11天。
所以醫療還是有它的不確定性,絕對不是零風險,我們告知了病人沒?
日本的這個案例,事後據說,是因捐血者在捐血前的篩檢問卷作答時,有回答不實的小插曲!因此,捐血者的有沒有良心也是重要因素。
以下是日本教學醫院通常會告知病人的內容,長達A4用紙5-6頁的書面資料,可能會嚇跑一些不是絕對需要輸血的病人,但相信有這樣的溝通,爭議或糾紛都會比較少,僅供參考。
在日本,醫師被認為有義務向受血病人,或其代理決策人說明的項目明訂為:
*輸血的必要性
*使用血品的種類與使用量
*關於自體血輸血的可能性
*輸血可能伴隨的危險性
*輸血的副作用含感染症
*救濟制度與求償的條件
*感染症的追蹤檢查與血液檢體的保存期限(20年)
*輸血紀錄的保管與配合調查時個資的使用事宜
*其他輸血療法的注意事項
*如選擇不輸血,其優缺點及合併症
被感染愛滋的機率,在日本並未被算出是多少,因為長期(每年100萬要乘以至少9年)掛零,顯然低於台灣自稱的200萬分之一,但他們算出感染C肝(HCV)的機率,恰巧是200萬分之一,而B肝(HBV)則有13萬分之一的機率蔓延中。
除此之外,被感染機率可能更低,但並不是零的病源體,還包括: A型與E型肝炎病毒、Cytomegalovirus、Epstein-Barr、West Nile病毒、細菌、寄生蟲,甚至導致梅毒及狂牛症。
另外,輸血免疫性副作用也包括:
1.急性溶血性副作用
2.晚發性溶血性副作用(0.05%)
3. 急性肺傷害(TRALI)
4. 輸血相關性循環血液量過負荷(TACO)
5.輸血中或輸血後4小時以內發生的過敏反應
6.發燒性非溶血性副作用(FNHTR)
7.細菌性感染症
8.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GVHD)
9.輸血後鐵過多症
綜上所述,輸血的缺點確實比想像中多很多,所以如非真正需要,還是應該保守一點。
近年推廣中的"Choosing Wisely"概念也是如此主張,因此,站在病人安全的立場,我們不能再容許某些馬馬虎虎的外科醫師,以為輸血只要在那張不符時宜的官版手術同意書上,隨便打勾就能開始執行!
請大家不要忘記輸血是一門深奧的學問,與其他醫療行為一樣,都有其風險與不確定性,我們沒有任何理由隱藏事實或避重就輕。
<延伸閱讀>
*輸血的病人安全問題
*別再掙扎了~輸血同意書對病人安全的意義
*為了病人安全的輸血新觀念
*又有更多科學論證支持「限制」輸血的概念
*從某輸血錯誤案例再談RCA(根本原因分析)與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