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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label Use(仿單標示外使用)與病人安全
2015/12/26 20:52:06瀏覽3664|回應0|推薦0

Off-label Use(仿單標示外使用)多年來一直都是一個爭議性的話題!

這包括某些老藥新用的結果,不僅令人覺得神奇,對跨科別跨領域又嶄新的應用範圍及學理突破,不見得人人都能接受,尤其是當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出現時,開立處方的醫師有可能會因此而被追究法律責任,使用的健保用藥,也可能因為與仿單(即藥品使用說明書,是附隨於藥品的使用說明)所載的適應症不符,而全遭核刪,而且院方為受害病人提出申請的藥害救濟補助,也不一定就能通過嚴苛的審核門檻,所以最糟糕的情形就是大家都成為輸家或受害者。尷尬

Off-label Use原始的定義是: When a drug is used in a way other than described in the FDA-approved drug label.

換言之,醫師開立處方所治療之疾病,與仿單上所載的內容有不符的行為,即是或廣義的解釋是說,醫師將藥物、生物製劑或醫療器材使用在FDA所核准使用的適應症以外的情形皆是。


國外曾有醫師為耳鳴的病人,處方三叉神經痛的特效藥Carbamazepine(Tegretol),而導致病人發生嚴重藥疹(Stevens-Johnson症候群)的案例。

原則上用藥處方的開立,是取決於醫師的經驗與專業判斷,但有些醫師只因好奇心,而行使其裁量權,不但沒做好功課也沒充分告知病人可能面臨的風險,站在病人安全的立場,這是有問題的行為,完全不能苟同。

但有些Off-label Use不僅是具有常規用藥的特效,因為醫療經濟效益而頗受注目,例如可以治療早產的Terbutaline以及原來是抗癌藥物的Avastin,被用來取代黃斑部病變(AMD)的特效藥Lucentis,據說藥價只有1/40。微笑

早期的研究報告顯示,Off-label Use大約佔所有處方的20%,但最常發生在通常不參加人體試驗的病患族群如孩童、孕婦、腫瘤科及精神科領域,其中在精神科領域,也有報告認為將近有一半的處方屬於Off-label Use。

根據加拿大的一篇大規模分析報告(McGill Study),作者從5年內,4萬6千人的電子病歷共15萬筆處方當中,發現有88.2%是符合仿單所載的用法,9.5%是沒有強的科學論証可以支持的Off-label Use(Without strong evidence)。

前五大藥物(Top 5)為Quinine for Nocturnal leg pain、Gabapentin for 雙重人格(Bipolar disorder)、Quetiapine for 痴呆症(Dementia)、Amitriptyline for 腸躁症及肌纖維痛及Risperidone for 強迫心理行為,以上藥物其實都建議不要這樣用。

只有2.3%是有強的科學證據,為了普及使用,尚待推廣。


關於副作用或藥物不良事件(ADE)的發生率大概是7.6%或可換算成13.2人/1萬人.月,而Off-label Use的副作用,比按照仿單給藥的發生率要高出44%,最常見的副作用發生於腸胃,神經及呼吸系統。

因為仿單標示外的使用確實有些潛在風險,因此立場不同的醫病雙方,各有不同的見解與說詞。

發表於Journal of Pharmacoepidemiology and Drug Safety(2009)的一篇報告中說:受訪的醫師1199人當中,有一部分希望美國能早日規範每一筆處方都要Key in 診斷名稱,或適應症的政策,因為美國目前並無此規定。

而最大的問題是在,如台灣的雲端藥歷也是一樣,看得到藥名,但卻不知為何使用該藥!尖叫

事實美國聯邦政府已出資,委由Brigham Women’s Hospital的團隊,將研發一套依照上述理想的處方系統提供登錄與查詢。

從病人的角度而言,愛爾蘭的Irish Patients’ Association,在2012年曾調查過歐盟國家150個病患團體(Patient Groups)關於Off-label Use的聲音,結果強調病人有知的權利,因此藥廠及醫師都有應該扮演的角色。

目前國內的法令對Off-label Use尚無很明確的規範,根據前衛生署的公告函,原則上有幾個條件:
1.要有正當合理的使用理由
2.要告知病人
3.不得違反藥品使用當時,已知的具公信力的醫學文獻
4.用藥以單方(非複方)為主,應特別注意交互作用或副作用等問題

有了這些自保守則的常識以後,Off-label Use才能雙贏,成為對病人最有利(In the best interest)的治療選擇,處方者也才能在不觸法的情況下,將有說服力的療效逐漸推廣成為當今的醫療水準(Standard of Care)。

( 知識學習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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