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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13:02:41瀏覽1184|回應3|推薦21 | |
身障或行動不便者的用路權的確卑微。想想看,不論是使用輪椅的、需要拄拐杖行走的、依賴導盲犬與導盲杖的、甚至是坐在嬰兒車裡的...在臺灣的各個城市都很難找到一條可以直線前進,且安全的”人行道”。 為了停車的方便,騎樓上充斥著違規停放的車輛;為了經營的便利,騎樓佈滿了貨物、商品架、甚至瓦斯或電力管線;為了怕淹水或刻意與隔壁商家的經營地盤區隔,騎樓竟像高高低低的梯田。 這些問題千頭萬緒、各有是非,但如果真的要討論,就不該只是看到弱勢用路人的心酸,更不能只是嚷嚷要大家發揮公德心、同理心。或甚至雙手一攤...讓這些事情繼續發生,自己閉上眼睛。 都市車輛爆滿的癥結,在於無管制的發照給這麼多車,又不以區域及使用狀況規劃停車位。加上大眾運輸系統不發達,無法讓交通工具有替代選項...騎樓雜亂而障礙叢生的癥結,在於地制相關法規、商業經營用地相關規劃的缺乏。 在這些前提不解決的狀況下,若地方政府從開單或拖吊下手,不但治標不治本,也只會讓人反感! 而多數地方政府選擇性的對複雜而艱困的政策問題無視,自然又加深了問題的負向循環。 常見縣市政府推說沒錢蓋停車場,那又哪來這麼多錢蓋蚊子館、運動場、辦嘉年華、放煙火...? 如果地方政府只一味推說很多法規、制度、經費的瓶頸在中央,那問題是地方政府重視過這些問題嗎? 有積極的去爭取改善的空間嗎? 怪的是為何什麼都市行銷、旅遊觀光的功勞甚至收益都被地方政府緊緊擁抱? 而許多該做的事情卻被消耗在累積政治相罵本的消極治理過程中。 如果縣市政府拒絕扮演良善治理的角色,不願思考怎麼讓都市進步,或只願意做那些虛有其表的錦上添花工作...那就是我們該思考把治理者換掉的時候了! 我們繳的稅不該是拿來給阿斗浪費的,更不該是被政客拿來消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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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