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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2 21:20:11瀏覽1170|回應3|推薦2 | |
(這篇政策評論我曾在自己參與的城市Anti Ma 發表 我在此特別整理並補足論述) 我們到底在搞菸禁政策 還是禁煙政策? 是的,我認為台灣本次立院會期三讀通過的菸禁政策真的是讓人感到很無言。雖然我不是顯性的癮君子,但正因為我同時扮演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的角色,對這個政策的推行與運作更有深刻的感觸。 我說:為了禁菸,全國各個機關幾乎陷入腦殘與多重器官衰竭的狀態,把禁菸搞成了菸禁。如果我們要討論為何禁菸?我會說,在大眾場合禁菸是為了「尊重」不吸菸者對於拒絕二手菸的自由。這是民主的社會,吸菸者的確不應恣意的戕害非吸菸者的自由。但是,縱使這是一個立意良善的政策,都應該經過多元協商、碰撞、規劃、適應與說服,最後才讓政策在各方同意傷害最小的狀況下步上正軌! 從這個法案與政策的推動到通過,大概看出來台灣為什麼這二十年都在空轉!董氏基金會的確為此提案已久,政府也在近年來盡其所能的宣導使多數的吸菸族能在公共場所受到多數非吸菸族行動上或意志上的牴觸。然而,在社會共識逐漸形成的同時,立院突然大舉通過菸害防制法,頓時下令全國所有公共場所與三人以上的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這政策...從計畫到執行一下跳躍得太過嚴重!甚至,我可以斷定政府連一點完整的計畫都沒有!!! 這要歸功於我國最擅長代表各方利益的國會議員諸公們,一方面要討好菸商,一方面討好禁菸類型的公益利益團體。於是,立院不假思索的一次滿足所有人的要求,一手下令禁菸,另一手調高菸價繼續賣菸。而我們的行政部門則一方面自我麻痺的呼喊:「禁菸的台灣將邁入進入先進國家之林」;另一方面則驚慌失措的不知道什麼地方真正要禁菸、什麼狀況真正要取締......。 不知道,立委諸公們與政府官員們有沒有想過這些問題: 1. 如果要禁菸為何麼又要賣菸? 2. 什麼叫做三人以上的公共場所或室內場所? 大馬路的中央算嗎?斑馬線上算嗎?有人的街道與沒有人的街道都算嗎?公園算嗎?公有停車場與私有停車場都算嗎?沒有人的大樓頂樓算嗎?沒有人的大樓中庭算嗎?騎樓算嗎?一腳踩在騎樓一腳踩在馬路算嗎? (...... 我猜這些事情立委諸公們打算交給行政部門傷腦筋.......) 3. 怎麼取締吸菸者? 用什麼標準取締吸菸者? 4. 台灣既有的取締管理者是否受過充足的採證訓練?管理者人數是否足夠進行實質管理? 5. 如何克服城鄉取締標準不一的狀況? 6. 如何克服癮君子的戒斷徵候? 7. 為何不能設全面吸菸區? 8. 為何吸菸者的人格與自由突然被抹煞? ...... 除了國會禿鷹的荒謬 我們還有腦部重殘、腳步緩慢的象形行政機關 說真的,遇到官僚我就不太想再多問什麼,因為多問也沒有太大的意義。我自認我很了解我國官療習慣的思考模式。 這些高考合格的國家菁英們已經被訓練到不太去問「為什麼不」...他們通常很願意(或不敢不願意)順服於權威。他們已經學會思考每個政策的推動,在其中蓋章的自己必須承擔什麼樣的責任,他們會關注政策推行過程中是否與現行法規有所牴觸,並揣摩上意是否提出異議。但這些書讀得很好、在三十歲以前在台灣社會屬於出類拔萃的菁英很少會去思考「政策的原始意義」。他們更不會在合法或低度爭議性的議題中花更多的心力反覆思索任何一個政策行動是否牴觸政策的原意。只要沒有足的職涯風險,它們不再有誘因去試著將政策的執行細節變得更加周延、面面俱到、或更加完備。 對於官僚的行為,我必須強調我不是悲觀主義者!我只是知道人性與制度的互動結果就是如此。而中華民國台灣的文官體制與制度運作就是會讓任何一個進入體制中的精英們變的明哲保身、變的乖乖順服於上位者的權威。 這個體制不鼓勵原創性的思考(漸進性質的、有人想過-也就是抄襲來的勉強能被接受) 這個體制不鼓勵開創(符合頂頭上司政治利益的不在此限) 這個體制更不鼓勵任何人在學會做人之前,就先學會做事(做人就是學著不要表達與別人不同的意見、不要表達困擾上司的意見、不要表達可能造成同事業務量大增或造成政治資源重分配的意見;至於做事...等你學會做人你就知道該怎麼做了...答案就是"矇著頭做") 如果企業真的用這種跳tone又不負責的經營法,可能早就倒閉好幾次了。不過...... 台灣的政府在現今公民意識不足的狀況下絕對有空間可以恣意胡搞,反正沒有人會去追究政策的成本責任。倘若換成任何一家民間公司董事這樣惡搞,股東絕對跳腳! 國會議員在公民意識不足的狀況下也絕對能夠不受監督的採取不專業又不負責的自我利益滿足決策方式。換成哪間公司理、監事這樣監守自盜,股東絕對跳腳! 反正... 台灣的公民社會對政策根本沒有足夠的知識與行動力量,可以好好監督我們的行政、立法部門,那就像某個公司的股權都是由小股東擁有,這些小股東難以集結成一股勢力,對公司經營主管來說他們只不過是人頭戶,只能被動的被操縱......。 結論與後話 寫到這裡我還是不明白我國的禁菸政策到底怎麼搞出來的...認真來說,我仍極度懷疑這是一個每個部門都在「不假思索」的狀況下,搞出來的垃圾桶決策。 如果我們無法解決已經被戳出一的洞社會問題...至少我們就先了解一下這個洞是被誰戳大的吧! (那就像我們無法解決未婚大肚子的問題...那至少也得先知道孩子的爸是哪個該出來負責的傢伙) 接下來就像我推薦幾篇值得一讀的菸禁討論文章吧^^ 來根煙,讓我們一起尷尬吧:向2009/01/11致敬【短札】禁煙效果之法國經驗活動│請支持《解菸》與《反禁煙自救聯盟》串連活動!其他...請容我族繁不及備載 ^^||| ---- 自我推薦: 近日精選政治評論 - 馬總統偏愛閱讀資料的領導危機 近日重要教育評論 - 致貴家長的一封信 新增分類讀書筆記 - 從專利角度談台灣產業發展 *敬請版友不吝推薦並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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