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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評] 葉盛茂判刑十年 ~ 台灣的文官、總統、憲法與民主還有得學呢
2008/12/09 00:21:06瀏覽492|回應1|推薦5

葉盛茂與陳水扁的故事  是政治鬥爭、民主常態還是違法亂紀 ... ?

葉盛茂一審宣判十年  是政治清算嗎 ?  也許對某些人來說似乎是。對於政治清算說持反對意見者認為:公務員效忠的是憲法、不是總統。因此葉盛茂對不起中華民國。然而,這邊有一個必須審慎的憲政哲學問題必須探討:經由民選的總統,在職權上的確代表憲法,也的確為一個憲政意思的表示機關。如此一來,葉盛茂對於總統的效忠是否就是對憲法效忠?

葉盛茂、陳水扁縱使是台灣民主成長過程中的犧牲者   公民更是血本無歸的創投

效忠憲法不是什麼忠君愛國的口號,也不該在國內被歪曲成政治鬥爭或脫罪的藉口。但我國的憲政體系、民主運作機制都不成熟,也因此這類的荒腔走板行徑與政治口號,在未受節制的政治利益算計中應該也不足為奇。

過去好長一段日子,我們說文官要有風骨。近幾年來我們說文官要有Guts。但文官的行動與升遷、主管的管理與領導都不是一個口號喊一喊這麼容易的問題。當文官的升遷沒有受到外部監督機構,主管的管理與領導沒有受到良心的節制時,逢營拍馬的下屬就會與處心積慮收編攏絡、整肅異己的長官找到一個彼此意思一致的互動。而葉盛茂與陳水扁正是如此。

民主制度的完備並不只是三權分立制衡云云  其中更仰賴公民與政治人物的智慧

令人感到遺憾的,上述那種主管與部屬在意思上的互通,不但很難被任何一個狀似客觀的制度所解決,在華人的圈中更因為裙帶關係的濫用而造成更嚴重的困擾。

制度是人定的框架,框住的是願意留在規範下的君子,而那些習於游走規範邊緣的小人們則不受此限。又偏偏,能擔任大位者多非君子,而謙謙君子也多難攀大位。... 因此,組織中掌權者的私心就相當容易使整個組織淪為政治下的附庸工具。相對的,處在身不由己的公門中,文官們也只能學到一個殘酷的事實:在公門中逢營與人脈積累的能力,勝過於任何辦事能力的積累。

人性的本質就是求取利益 民主政治的本質則是利益的分贓 ~  事實 就是如此

所以,論述公務員必須遵循憲法以避免發生陳與葉的情節 ... 只能說在應然面的表面正確。更深層的問題,則必須仰賴更多的理智公民去淘汰不夠成熟的政黨與政客、文官與官僚在專業下逐漸擁有難以被主管胡亂擺布的自主權、政治人物與政客在各種利益與衝突的妥協下發揮永續經營的良心、各種媒體自立提升報導的專業與深度...如此一來,所有社會成員對於民主素養、法治素養、道德標準的培養才足以堪稱?民主?。

其中更重要的是,人們必須認清政治的本質就是為了擺平各方利益所進行的制度性利益分配。因此,民主制度的施行過程該反省與監督的是其公平性,而無須過度的以泛道德論述去節制利益的流動。正因為民主制度只不過是一套對所有人侵害度最低的妥協,我們更不該期待民主成為治理的特效藥。也不該既期待於特定的制度或特定的政治人物。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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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選首長又何只總統?
2008/12/09 08:09

以總統是民選,來認定各部會首長對總統的完全效忠也是對憲法的效忠。

真有這樣的政治哲學討論?

若有 真是大開眼界

個人完全無法認同  《因為總統是民選  因此總統行使職權就是代表憲法的行使》


金刀(politicschao) 於 2008-12-17 20:03 回覆:
感謝指教

我想 總統代表憲法表示意識 ... 這講法應該是屬版主定義的精確度不足

我有點錯置的將調查局對總統的效忠 與國軍對三軍統帥的效忠進行類推

也許我應該修正為 總統、行政、司法、立法各權遵循憲法的意識表示意志

而葉盛茂對阿扁的效忠 應該視為一種官僚權威之下的隱型合約


但我認為這個議題在我國有繼續深究的必要

調查局、國安局與總統之間的權力關係 與國軍對三軍統帥的權利關係 究竟差異何在

違法違憲的命令 在憲法與法律之下是否真有一個清楚的平衡關係與慣例 也必須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