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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死囚怕的不是死,是死不了!
2010/03/12 09:13:04瀏覽20423|回應69|推薦13
是的,死囚怕的不是死,是不讓他死!

《時報周刊》經過長期策畫,獲得王清峰及矯正機關的全力支持,在徵得部分死刑犯的同意下,首開媒體先例,在花蓮看守所、台北看守所及台北監獄,深度訪談死刑犯戴文慶、林金德、曾思儒、張俊宏等人,這些死囚大都已定讞五年以上。死刑犯大多數心聲是「如果改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倒不如趕快賞我一顆子彈」,「反正都要一死,與其長痛還不如短痛」。

請問,你這麼願意讓這些死囚求仁得仁嗎?為什麼過去會有人說「不自由,毋寧死」,就是因為不自由比死還恐怖。不用說別的,你自己想一想,自己被終身監禁,會不會想死?想想被關了十年,然後看著未來,看不見會有重獲自由的一天,你會不會想死?死刑,剝奪的是人的生命,而終身監禁,剝奪的是人對未來的希望。孰輕孰重?

親愛的同胞,死沒有這麼具有威脅感,否則怎麼會有這麼多的人隨便號招,就可以為了侵略別的國家去死呢?煽動一下,就可以為了沒有意義的義氣去死(義氣是三小,我只知道意義!)。與其說廢死刑,違法犯紀的人會增加,我到是覺得,就是因為有死刑,犯重刑的人增加了。為什麼?大不了一死嘛~如此一來,鋌而走險的反而會變多,反正走上絕路了,大不了一死,死了一了百了。死刑,只是一時爽了自己,永遠爽了死囚,而後果由全體社會大眾承擔。而我在上一偏已經說過了,這樣同時還會增加「非法正義」橫行的問題。承擔後果的,還是社會大眾。我不關心死刑犯的人權,我也不關心那些死囚死不死,可我關心的是這個社會的安定,我生活有沒有過的更好。我才不會讓那些以為死刑可以解決問題的,卻沒有思索對社會價值、社會安定所造成的那些人,對我們的生活造成損害。

是故,即使王清峰下臺了,我們的立場也絕不會因此改變。我們會繼續堅持我們廢除死刑的立場,並且推動嚴格的監禁逞罰政策,確保重刑犯在他剩下的一生,成為全國人民共同的奴隸,為人類幸福謀求最大的利益!廢除死刑,絕對不是婦人之仁,而是實現社會正義與生存利益必要的殘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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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ingyic&aid=3846304
 引用者清單(1)  
2010/03/12 11:37 【josephfu 的部落格】 人是善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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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這樣嗎?
2010/03/12 11:18

「與其說廢死刑,違法犯紀的人會增加,我到是覺得,就是因為有死刑,犯重刑的人增加了。為什麼?大不了一死嘛~如此一來,鋌而走險的反而會變多,反正走上絕路了,大不了一死,死了一了百了。」換一種情況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會不會發生?遇到狀況先殺人自保再說;警察先開槍再說。另一種狀況回到武俠小說報仇情節,有仇家族殺來殺去會不會發生?

還是廢除死刑後大家都怕被殺而不敢殺人?


殷浦藤熙(pingyic) 於 2010-03-12 14:16 回覆:
看不懂...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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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立法以前就叫做還沒有配套!
2010/03/12 11:13

還沒立法以前就叫做還沒有配套!

這些死刑犯就是要執刑!


alexk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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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走到死刑這一步,還會怕死刑?
2010/03/12 11:04
dio chiang所言,把重罪犯表達成"一次到位",我想:錯了。重刑或死刑罪犯所犯必然從最輕犯起,打群架,搶劫,勒索...一步步走下去。兩年前我記得有個重刑犯,手上拿著自動步鎗,指著一個警察脫逃。我給你一把步鎗,你去指個人看看,你指得出去?不可能,這一定有個過程。到他拿著自動步鎗指著人質時,手上已經不曉得染了多少血。多一條人命不多,少一條人命不少。除非我們有這種先見之明,在他第一次犯罪時就把他做了,否則日積月累之後,到他犯下死刑罪時,其實是個不自覺的動作。死不死刑,是沒有差異的。他假如會想到"死刑"的後果,又怎麼會走這條路?當他們搶劫時,他們又怎麼會想到"死刑"這兩個子?

死刑的其實是個無奈的最後備案,這個人已經走到無法在社會生存下去了。
殷浦藤熙(pingyic) 於 2010-03-12 14:16 回覆:

這樣讓我想,或許執行死刑應該是無期徒刑執行當中,發現這傢伙沒救了,無法強迫勞動,也不可能有任何用處,才可以增加使用死刑,這樣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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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種程度上同意這種說法
2010/03/12 10:54

死囚怕的不是死,而是死不了。這句話某種程度上同意。但我覺得這不應該是廢除死刑的理由,更別提這次王部長的爭議是在是否依法行政。

就廢死的部份,我個人想法是有條件同意廢除死刑的做法。

* 應該加上不可假釋的無期徒刑。
* 應該在服刑期間持續工作,工作收入依比例分配賠償受害者、服刑期間(食、衣甚至育、樂等)費用,然後才是保留給自己或家人。

以上兩個條件衍生出來的配套措施與可能的問題包括:
* 要在哪裡服刑?
* 獄政的管理必須要十分嚴格與完善。
* 做些什麼工作?工作收入是否可能支應以上的支出?

其實應該還有很多,不過我覺得若是沒有以上條件與配套,那還不如保持死刑算了。


殷浦藤熙(pingyic) 於 2010-03-12 14:29 回覆:
您說的是有道理的,確實應該有完善的配到,這是王部長沒有說,可能也沒有做到的。而廢除死刑,這樣的配套是絕對的有必要。

王m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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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給了馬絕對支持但馬辜負大家了
2010/03/12 10:47
人民給了馬絕對支持但馬辜負大家了
從馬一開始的用敵尊敵態度
他就失去了改革方向
因為760萬張選票就是不要敵的人和政策阿
如今馬再不全面轉向 五都必再度大敗
2012將下台入獄 因為那敵人將又把台灣帶到意識形態鬥爭的風潮
台灣再來李扁亂台的歷史 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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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浪費掉的公帑.....你付?全民付?
2010/03/12 10:42

看到您的回應感覺您真的上過成功嶺???

那是一種磨練好嗎!!你卻把他想成一種虐待的感覺

且犯人在監獄中關著基本上該有的活動也不會被忽略,還是說你電影看太多

就覺得他們一定會被虐待???

在裡面確實是不自由,但也相信他們也會有著期待自由的日子

罪大惡極的死刑犯不應該給他們這樣的機會

若出來後再犯案,你們這所謂講人權的人是否也會一併被懲罰??不會ㄚ,(除非殺的、強暴的剛好是妳們的親友)

那不就跟嘴砲、射後不理有啥不一樣

但是浪費掉的社會資源與傷害卻都是由全民一起承擔難道其他人有錯

講人權是對的!!但是請因情況而異!!

或許最後付諸公投....死刑仍然存在!!畢竟現有情況還達不到可完全廢除的狀況

公眾社會道德也還不到那種程度,先蟲小地方改善吧!連路權都講不起了還講人權!!

殷浦藤熙(pingyic) 於 2010-03-12 14:20 回覆:

短期幾個禮拜叫磨練,如果是幾十年還不叫折磨嗎?是的,我上過成功嶺。

您是不是只看回應沒有看本文? 我再講的是死刑必定要廢,而且要有良好的配套,不是胡亂就廢了。


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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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顆子彈就死掉,太便宜了
2010/03/12 10:41

折磨到死還不足以抵這些人的罪行,王清峰居然說原諒牠們?

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徐自強: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

張人堡:涉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
及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張嘉瑤:高雄女講師命案,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
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

廖敏貴:謀殺女友前公婆奪取家產

劉炎國:強盜殺警案並同時殺死1婦人

沈鴻霖: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夥皆已伏法

洪晨耀:財物糾紛殺害3人,該人物名言:我就是不爽才殺人!!
逃亡期間「睡得很安穩,身體也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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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好笑
2010/03/12 10:40

這篇文章好笑的是,作者認為世界只有一種死刑犯 " 怕的不是死,是死不了!"

作者認為只有一種犯罪者的心態 就是 " 大不了一死嘛~如此一來,鋌而走險的反而會變多,反正走上絕路了,大不了一死,死了一了百了"

難道是這樣嗎 ?

不會有其他想犯罪的人, 害怕被槍斃而不敢鋌而走險 ?

殷浦藤熙(pingyic) 於 2010-03-12 14:28 回覆:

害怕死而不敢鋌而走險的,應該是以年輕人居多。

如果站在犯罪防範的角度,或許死刑有一定的意義,不過,罪責的意義實際上不在防範,而在處罰,您可以去看周星星的論述,關於犯罪動機他講的比我詳細。


喬瑟夫~搞一中意識型態嫖盜魯蛇真孬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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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廢鼠刑
2010/03/12 10:40

您這篇寫得很...好...,  雖然引喻失義, 滿口胡言, 不過可以博君一笑,也是行善喔!!

拿別人的骨灰和傷痕沽名釣譽, 成就自己的信仰橋樑, 玩似是而非的個人”假道學”遊戲,

下場就是滾蛋喔!! 人民現在都很聰明低喔!! 

把王清瘋全家殺光光, 她判偶免刑, 偶就支持廢鼠刑喔!!

所以...偶束支持廢鼠刑滴喔!!


大地震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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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死的很俐落
2010/03/12 10:36

多幾顆子彈,治好一半,再射擊,凌遲致死

台灣目前經判決死刑定讞未槍決44人名單:
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劫財劫色
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其中1女
曾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法官。戴德穎:不滿女友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張慰龍: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後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劉榮三: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
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

林金德:因女友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王鴻偉: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
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
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張文蔚: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6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
具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犯下此案

柯世銘:南化雙屍案,因桃花木價格問題殺死友人

唐霖億:殺害小學同學母親,殺人後用手機再度勒贖對方家人,並恐嚇要殺對方全家

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
造成2死1傷

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
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王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
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逸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
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

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
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

莊天祝: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連續強盜劫財
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
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女老師死狀極慘

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胸部
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
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楊書帆:因分手先砍傷女友,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
當眾割斷女友喉嚨致死

鄭文通: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

吳慶陸: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
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
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劫計程車,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並殺害棄屍1人

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劫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
再吊死其6歲兒子

張胞輝: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劫財再殺死2人

連佐銘:預謀灌醉其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
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

蕭新財:攜槍尋仇途中遇大園分局路檢,持槍射殺盤檢警員造成1死1重傷

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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