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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折不扣的警察國家 -- 美國
2010/05/13 02:14:13瀏覽4173|回應0|推薦78

提起“警察國家”這四個字﹐大多數人就會聯想到從前的蘇聯與一些集權的東歐共產國家﹐恐怕很少人知道今日的美國警力之強大﹑警網之密佈﹐早已超越全世界主要國家﹐稱之為“警察國家”﹐絕對是當之無愧。

不過﹐美國的警察雖然無所不在﹐一般小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卻難得在路上看到他們。這是因為他們的機動性極強﹐平時出勤時都是開著警車四處巡邏。 安分守己的市民走在街上﹐或許偶而會看到警車呼嘯而過﹐但若沒有遇上任 何犯罪事件﹑車禍﹑或是違反交通法規﹐通常都可以完全忽視警察的存在。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美國警察都是舒舒服服地坐在車裡兜風。在紐約的中央公園裡﹐就可以看到騎馬巡邏的警察﹔此外﹐西雅圖附近的貝爾威市 (Bellevue)﹐也常會看到穿短褲﹑戴頭盔的警察﹐夏天時騎著腳踏車沿 著街邊疾駛而過。不過﹐這些都是少有的特例﹐絕大多數的警察仍然是寧願多消耗些汽油﹐也不願捨棄安全而又舒適的六缸大轎車來做他們的交通工具。

記得三十年前﹐有位住在加州的老中﹐在一家便利店裡購物時﹐不知何故與店主吵了起來。這位老兄不知當時吃錯了什麼藥﹐竟對店主出言恐嚇﹕“我的口袋裡有一支手槍﹗”(I have a handgun in my pocket) 沒想到便利店收銀機的旁邊暗藏著直通警察局的警鈴﹐店主一面繼續與他爭吵﹐一面悄悄按下警鈴。結果﹐不到三分鐘﹐就有十一輛警車抵達現場﹐將便利店團團圍住。荷槍實彈的警察﹐在停車場用喊話器﹐要求店內的“搶匪”立刻投降。 幾秒鐘後﹐就看到這位手無寸鐵的可憐老中﹐高舉雙手﹑渾身發抖地走出便 利店。

美國警察全都享有法律賦與的無上權威﹐所以任何駕駛人因故被巡邏警車攔下時﹐絕對是全盤合作﹐就算你是高官﹑名流﹑國會議員也不例外。駕車如此﹐其它場合也不例外。不久以前﹐就有一位卡達 (Qatar) 駐華府的外交官﹐因為在飛往丹佛的班機上躲進洗手間抽煙﹐而被機上的聯邦警察 (U.S. Marshal) 當場逮捕﹐雖然他出示了外交官證件﹐仍被警方扣留在丹佛機場﹐盤問數小時﹐值到確定他與恐怖組織完全無關後﹐才予以釋放。

若有人敢與警察爭吵﹐通常都會被戴上手銬就地逮捕﹐先帶回警局﹐然後再繼續盤問。如果一個警察發現自己寡不敵眾﹐可以立刻用隨身的對講器﹐要求其他警車就近趕來支援。不用說﹐每位警察腰間的配槍﹐事前都已裝滿了子彈﹐有需要時﹐拔槍自衛絕不手軟。這也是為什麼在絕大多數美國人﹐想都不會想要對警察的權威挑戰。

十多年前﹐有一群在西雅圖參加青少年領導夏令營 (Youth Leadership Camp) 的亞裔青少年﹐在市區過馬路時﹐因為不走斑馬線 (在美國這種違規行為叫做 J-Walk) 而被一輛巡邏警車警告。這批亞裔青少年大概是仗著人多勢眾﹐不但不聽勸導﹐還對值勤警員回嘴。於是這位警察立刻叫來大批其他警車﹐趕到現場﹐將這些年輕人全數當街戴上手銬﹐然後帶回警局拘留。當地的電視公司還特地跑來採訪﹐在當晚的電視新聞節目上報導這則新聞﹐讓全西雅圖地區的居民留下了“亞裔青少年不守交通規則”的不良印象。

話說會來﹐美國警察之所以如此凶悍而鐵面無私﹐最大原因就是因為他們在工作崗位上面臨的危險也是世界第一的。由於美國是全世界少數允許槍枝自由買賣的國家之一﹐所以槍枝泛濫的情況十分嚴重﹐不但黑社會與幫派人物人手一槍﹐很多沒有前科的良民也都擁有手槍。這些“良民”平日或許不會為非做歹﹐但某些情況下﹐也仍有可能拿槍殺人。別的不說﹐不久以前就有一 位從哈佛大學取得博士學位的女大學教授﹐在阿拉巴馬大學生物系的系務會議上﹐突然拔槍出來﹐一口氣殺掉三位同事﹐並傷了另外三人。

事實上﹐在美國的各行各業中﹐警察一向都被視為高風險職業﹐雖然他們機動性強﹑又隨身配槍﹐每年因公殉職的警察人數扔然遠超過在國內服勤的軍人傷亡人數 (駐紮在伊拉克﹑阿富汗的美軍又另當別論)。去年在加州的奧克蘭市﹐就有三位警察在攔截一個逃犯時被槍殺。幾個月之後﹐在華盛頓州塔可瑪附近的湖木市 (Lakewood City)﹐又有四位警察﹐大清早在一家咖啡廳裡喝咖啡﹑寫報告時﹐被一個路過的罪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逐一槍決。

這就難怪美國警察在執勤時﹐個個表情嚴肅﹐不苟言笑﹐同時右手總是習慣性地搭在腰間槍上。 在美國這個“警察至上”的國家住慣了以後﹐回頭看看台灣﹐就很難理解台灣警察的權威﹐為何總是無法建立起來。

前些日子﹐在中國時報上看到兩則與 “過肩摔”有關的警民衝突事件﹐進一步感受到當前台灣警察無權又無威的困境。 在第一則新聞裡﹐一位警察在取締檳榔西施衣著暴露時﹐發生了言詞與肢體衝突﹐憤而將檳榔西施以“過肩摔”摔到地上。在第二則新聞中﹐一位軍人因不滿員警對自己母親違規騎機車開罰單﹐而勒住警察脖子﹐將他過肩摔在地上。

或許有人會問﹐這種事件如發生在美國﹐會有何種後果呢﹖我的回答是﹐如果是在美國出現類似狀況﹐根本就不會有過肩摔這種事發生。 何故﹖當檳榔西施嘴裡對前來取締的警察吐出第一句三字經時﹐美國警察就會立刻拿出隨身攜帶的手銬﹐將她雙手銬住﹐然後推進警車﹐帶返警局。假若檳榔西施抗拒不肯被上手銬﹐這位警察就會用身上的對講機召請在附近巡邏的警察趕來援助﹐然後合力將檳榔西施壓倒在地上﹐再給她戴上手銬。

這種景象﹐我在美國已不知見過多少次 (當然﹐美國是沒有檳榔西施的)﹐但從未見過員警與老百姓吵架這回事。在美國警察眼中﹐與被取締的民眾吵架是毫無必要的事。若你硬要槓上警察﹐他惟一會講的一句話就是﹕“等你上了法庭再跟法官說吧﹗” 至於那位年輕的軍人將警察過肩摔這件事﹐如果發生在美國﹐我就要為那位年輕人的生命安全捏把冷汗了。這是因為美國法律明文規定﹐當警察遭受攻擊時﹐可以立刻開槍自衛﹐即使將對方殺死了﹐也不用負任何刑責。所以任何一位美國警察在被人襲擊時﹐第一反應都是拔槍出來﹐將對方射倒再說。

大家都知道美國擁有全世界最現代化的武器﹐但很少人知道美國警方的破案科技也是全世界最先進的。自從紐約世貿中心被炸以後﹐回教激進組織就處心積慮﹐想要在美國各地進行恐怖活動。這些年來﹐塔里班與蓋達恐怖組織以各種手法﹐在以色列﹑伊拉克﹑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國家從事爆破活動﹐當地政府都無可奈何。但是當恐怖份子想在美國本土重施故計時﹐總是踢到鐵板﹐通常是在籌劃初期時就被美國警方偵破。原因之一﹐就是他們低估了美國滴水不漏的的嚴密警網。

以最近在紐約時代廣場險些發生的汽車炸彈事件為例﹐警方在二十四小時內就由現場證物查出嫌犯的身分﹐然後當嫌犯意圖逃逸時﹐在阿拉伯航空公司的飛機上予以逮捕。在破案的過程中﹐聯邦調查局﹑國家安全署﹑以及紐約警方所使用的先進電腦資訊系統與高科技偵查工具功不可沒。古人說 “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多年來美國政府將幾千億元納稅人的錢大量投資在國防武器與國土安全系統的發展方面﹐雖然常被人詬病﹐但到了節骨眼上﹐倒也發揮了保護人民生命安全的效果。

這樣的“警察國家”﹐若能為人民帶來免於恐懼的自由﹐不但不會令人厭惡﹐ 恐怕還要變成其他國家群起效尤的對象哩﹗

( 在地生活北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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