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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5 06:53:18瀏覽1694|回應0|推薦26 | |
最近幾年來﹐美國的大學校園幾乎年年都有槍擊案發生﹐教師與學生的累計傷 亡數字﹐已經大到不容忽視的地步。有鑒於此﹐許多大學開始提供校園槍擊的 防範與自衛訓練課程﹐在學年開始的第一個禮拜﹐就聘請有關的專家學者﹐對 全校教職員進行短期訓練﹐期望將未來可能的槍擊事件傷亡數字降到最低。 多年來﹐當我與親朋好友們聊到美國的高等教育時﹐常半開玩笑地說﹐我們這 些在大學教書的人﹐隨時隨地都有殉職的可能﹔早上出門去學校授課﹐不知晚 上能否平安回家。聽到這句話的人﹐都明白我說笑話的成份居多﹔但近幾年 來﹐聽到這話而覺得好笑的人似乎愈來愈少了。 其實整體來說﹐大學教授所冒的生命危險﹐絕對是遠小於駐在伊拉克或阿富汗 的美軍部隊。但是﹐在大學校園工作的人所面臨到不確定性 (uncertainty) 則 不遜於任何高風險的職業。當盟軍在阿富汗的鄉郊野外巡邏時﹐至少他們相 當清楚自己所面臨的危險﹐知道自己必須步步為營﹐雖時防範塔里班游擊隊 的襲擊。而在大學校園裡﹐致命的槍擊案有可能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大 家毫無警覺的狀況下突然發生。 或許有人會認為我在渲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畢竟在新聞媒體發達的今日﹐每 一件重大的校園槍擊案件都會成為全國﹑甚至全世界的頭條新聞標題﹐讓社會 大眾頓時有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錯覺。的確﹐以美國幅員之大﹑人口之多﹐ 直接受到這些槍擊案件影響的人﹐恐怕萬分之一都不到。不過﹐正因為新聞媒 體只報導那些致命的案件﹐各大學校園有一些零星發生的非致命槍擊案 (或被 即時制止的槍擊案) 就沒有人去注意了。 比較令人警惕的是﹐在最近這幾年美國校園暴力案件中﹐犯案兇手的學歷有逐 漸上昇之趨勢。2007年在維吉尼亞理工 (Virginia Tech) 發生﹑造成三十二人 死亡的大屠殺﹐是一位大學部的學生趙承熙 (Seung-Hui Cho) 所為﹔2008 年在北伊利諾大學 (Nor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的槍擊案﹐則是一位伊利 諾大學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ǔChampaign) 的碩士研究生 Steven Kazmierczak 所犯下﹔2009年在紐約州立大學賓漢頓校區 (SUNY Binghamton) 發生的教授被刺殺案件﹐雖未使用槍械﹐但兇手 卻是一位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博士班學生 Abdulsalam Al-Zahrani。 至於2010年在阿拉巴馬大學漢茲維爾校區 (University of Alabama in Huntsville) 發生的生物系屠殺案﹐兇手 Amy Bishop 竟是一位在哈佛大學 拿到博士學位的大學教授﹐這就更加令人惶惶不安了。何故﹖高等教育的基本 目的﹐除了傳道﹑授業﹑解惑之外﹐就是要改變一個人的氣質﹑培養獨立思考 和理性判斷的能力﹐這也是為什麼當今世界各國的大學教育課程﹐不論專業為 何﹐都要求加入一個通識教育核心 (General Education Core)。如今連一 位大學教授都會為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 (當然這不止是“一朝之忿”﹐ 而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就令人懷疑目前的美國高等教育系統是 否已走上岔路了。 也許這是因為西方的教育理念﹐雖然甚為強調公開﹑公平﹑公正的觀念﹐卻少 了中國文化裡的恕道精神。孔老夫子大力主張﹑曾子明白點出的“忠恕”之道﹐ 幾千年來一直被視為儒家理論的核心。不過﹐“恕”這個字﹐大多數人都以為 只代表寬恕他人的過錯﹐或是對人寬容﹐卻忘了它另一面的意義﹐就是善待自 己﹑對己寬容。事實上﹐對人寬容與對己寬容本來就是一體之兩面。當我們執 意要對他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時候﹐往往忘記了這種行為對自己可能產生 的殘酷後果。 以阿拉巴馬大學的 Amy Bishop 為例﹐當她拿槍射殺同僚的時候﹐頭腦裡想到 的只是其他人對她如何不公﹑她要如何報復﹐而未仔細想想做此事的後果對 自己如何不利。姑不論校方的終身職教授審核 (tenure review) 是否公平﹐以 她的教育水準﹐應該清楚知道自己殺了這麼多人以後﹐必定難逃死罪。很明 顯的是﹐強烈的報復意識已讓她不再在乎自己的死活。換句話說﹐她不但不 想寬容她的敵人﹐就連自己她也不再寬容了。 不可否認﹐在 Amy Bishop 的終身職申請被拒之後﹐她也確曾對校方高層提出 覆審的要求。可惜她在二度被拒以後﹐就忍不住一時之氣﹐採取了極端的行 動。 Amy Bishop 為報復而付出的代價不只是她個人的生命而已。在這悲劇發生之 前﹐她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一個深愛她多年的丈夫﹐還生有四個小孩﹐外加 一個前景看好的生物科技創業機會﹐以及她多年做出的值得自豪的研究成果。 在槍擊殺人事件發生後﹐這一切都瞬間化為烏有﹐從成本效益分析和理性判斷 的角度來看﹐顯然是萬分不值的。一個未受教育的人﹐想不通這個道理﹐還有 話可說﹔一個哈佛大學的生物學博士﹐竟也想不通這個顯而易見的道理﹐就令 人懷疑現代的高等教育是否真的已走岔路了。 當一個人把司法放入自己手中時﹐只會將公理正義推得離自己更遠 (When you take justice into your own hands, justice will only be pushed further away)。當然﹐這並不表示我們應該向阿Q看齊﹐事事忍氣吞聲﹐做 個縮頭烏龜。經由適當管道尋求公理正義仍然是該做的事情﹐但如果仍然得 不到程序正義 (procedural justice), 就更須以理性的態度﹑冷靜的思考﹐在 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礎上來做個人的最優化 (optimal) 決策。否則﹐就等於 是對自己殘忍﹐不能寬恕自己。 如果美國的高等教育不能解決這個基本問題﹐在可預見的將來﹐大學教授將仍 然會是一個高風險的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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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