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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曾雅妮辦LPGA賽?
2011/02/17 11:24:24瀏覽241|回應0|推薦4
曾雅妮在高球界的表現優異,目前的職業世界排名第一,身為同胞的我,自然也以她為榮,也寄望她能保持佳績。但是為了她而在台灣舉辦LPGA賽,就太誇張了。

政府機關如體委會,如果要發展推廣某些運動,其對象應是全體民眾,而不是某些人。體委會如要推廣高爾夫球,其經費應用在全國各地的師資,或建立全體民眾可以使用的的球場,而不是為誰舉辦比賽。

台灣其他的優秀運動員也不少,有誰說過要為莊智淵舉辦職業桌球賽嗎?為王建民舉辦經典棒球賽嗎?為張詡、周俊勳舉辦職業棋賽嗎?

除非某賽事是以國家為參賽資格的賽事,如世界盃、奧運、台維斯盃、職業女排大獎賽等等,這種國家徵召選手,並給以補助,以彌其為為國訓練、準備、征戰期間如請假等造成的損失。

想要舉辦LPGA賽,那是要民間自已來作的。如請林榮三等企業家出資籌辦,而不是要國家政策配合。

國家資源不是拿來錦上添花的,而是要用在刀口上。大家只看到人家成功的一面,但對不上不下的運動員,沒有人去關心。如體育班的孩子,功課完全不行的現象,要如何改進?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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