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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經濟部限制保證取物790元的看法
2018/10/06 00:25:19瀏覽3374|回應1|推薦14

經濟部於今年5月15日舉行內部會議後,對外訂定有關選物販賣機的評鑑標準,依筆者的研究和經驗觀之,發現許多不合邏輯及法規之處,顯然經濟部在解決機台亂象的衍生問題時,仍對於憲法和民法不夠熟稔,沒辦法確切制訂出一套幅合現狀的標準。

選物販賣機甫經「中華民國自動販賣商業同業公會」的多年爭取,將夾娃娃機逐漸納入“投足金額、保證取物”的概念,讓消費者於遊玩的同時也能在一定價格內取得商品,不致血本無歸。這種做法可說是獨步全球、沒有例外,我國電玩業的前輩先進在多方奔走下,終於使政府做出讓步,同意以選物販賣機的稱謂讓具有投足金額、保證取物的機具能在一般商店陳列。

然而公會在初期制定選物販賣機公約時,卻自行將保證取物限定在1990元以內,讓大家十分不解,經筆者搜尋資料比對,發現1990元的限制乃是受電子遊戲場管理條例影響所致,並不符合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則。簡言之,選物販賣機既已是零售行業,意謂經營者有權力自行訂定商品售價,而非由公部門來決定,經濟部插手干預保證取物之售價。無非是為解決社會民怨及機台廠商之間的競合關係,其做法不僅邏輯錯亂,至始至終也違背契約自由的內涵。

無論今日對象是否為公會認證之機台,都應給予相對的自由和尊重,經濟部應改變做法對外講清楚、說明白,而不是用鎖國方式來阻擋送交評鑑的廠商。對於市面上不合格的機台應尋找產官學等專家,另行訂立細則規章來約束,並交予自由市場來淘汰,片面宣稱某家廠商可以不受限制、不溯及既往,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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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6hood666&aid=11725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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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7 08:16
選物販賣機的產業是一個發展性相當好的產業、也同時帶動著許多相關行業的經濟成長如;開發、生產、買賣、運輸、等⋯各項需求
若限制保證取物金額上限790.則可能會讓業者考量成本問題而在販賣的商品成本方面選擇較廉價的劣質品、相反的若保證取物上限提高至2000、3000⋯則可讓業者販賣的商品品質提高、更能發揮商品的價值與意義⋯
更希望政府及主管單位能多加支持、謝謝🙏(es970088es@yahoo.com.tw)
趙亮鈞(東周異人)(p6hood666) 於 2019-02-18 23:59 回覆:

可惜本人提案未能通過初審階段

而現在又有蠢貨委員要修法限制設立地點

大家只能自求多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