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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人的遺忘.
2007/08/08 04:47:36瀏覽745|回應1|推薦55

遺忘‥很困難,很多人這樣說。
我不懂,只因我不懂為何要遺忘。

對我來說,曾經擁有,就代表了一切。
每個人,在這短暫的一生中,
都不能永遠的擁有著任何人ˋ事ˋ物。
只因萬物皆非永恆的,連太陽看似永恆不滅,
也有其畫上休止符的一天。

既然終將失去,那麼失去又何如?
不過只是將時間提前一些罷了。
又為什麼要為了終會發生的事而難過ˋ不捨呢?

既然如此,"永遠"此二字就是遙不可及?
至少我是抱持否定的。

我想說的是,
一個人離開了是離開了,但總有些東西離不開的,
曾經擁有的快樂,走不了。
曾經擁有的幸福,跑不掉。
沒錯,他是走了,他是活在另一個人的生活裡了。
他最後也終將離開另一個人,不是嗎?
但他卻可以永遠的活在妳的生命裡,妳的心裡。
不管妳什麼時候想起他,他都會在妳心裡出現。

愛,不一定要佔有。
放手也不過是愛情的另一種形式而已。

「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此兩句話便道盡我心中所有。

這篇文章是網友轉寄給我的,而這篇的文章作者是誰,我並不知道.

愛,不一定要佔有。
告訴我,有誰能夠做得到?
不然一句問世間,情是何物? 直教生死相許....又從哪來?
不然又是誰說愛情就像放風箏?
沒有人真的可以把愛情放的如此開闊,除非......
沒錯,除非「心已死,看透了紅塵。」

一句 「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真的是道盡了心中所有嗎?
現代愛情的是是非非,對對錯錯,分分合合,離離散散好像沒什麼差別,
反正就是今天愛你,明天愛他,倒底誰愛誰也不知道.

什麼是愛情? 愛情就是"歡喜冤家". 這句話可分為兩部分來解釋.

"歡喜"的時候:霧裡看花,你情我濃.......

"冤家"黎明之後,翻目成仇變仇人.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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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d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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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喜冤家
2007/08/08 09:03
每個人都有其刻骨銘心的戀情,或長、或短,喜劇、悲劇,單戀、多角,平順、曲折....,各有不同的主角、劇本、配樂,如此人生大舞台上才會多姿又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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