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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弱勢是誰的責任?
2010/12/06 11:21:01瀏覽1049|回應0|推薦7

既然照顧弱勢是一個基本價值,但怎麼做?整個配套及流程為何?主事單位及執行者又是誰?我記得之前有一個良善教育補助政策,卻引來許多爭議,筆者曾在自己網站寫過這一篇文章,再度放上來,值得大家來一起來省思!


"一個小孩都不能餓"是日前教育部所提出來,對弱勢兒童早晚餐問題的新政策方向,希望教師能夠主動關懷學生,建立馬上關懷提供早晚餐協助,但筆者卻看到一個教師組織全教會,提出保留意見,認為老師樂於協助解決弱勢學童用餐問題,惟不宜將其無限上綱成為教師的義務,希望依循制度面尋求根本解決之道。見此,真的有點心酸!


整個政策擬定及造成各界討論的緣由,可以從兒童聯盟的一項研究調查看起,

"兒童聯盟調查發現,台灣有4成弱勢學童因為家庭經濟困難,沒有天天吃早餐,2成沒有天天吃晚餐,而且弱勢學童長期營養不良而影響發育,比全國平均值矮2.4公分、輕2.6公斤。"

我的父親曾是小學教員、中學教員,我弟媳是小學老師,大姊是小學護校退休、二姐是中學老師,我本身也在大學兼課,我只能說我們全家幾乎都是老師;我有三個小孩,兩個在小學,一個在高中,連老婆都還在讀在職研究所,我只能說,我們全家都是學生;既然是老師又是學生的家庭,對於這個新政策,我們是舉雙手贊成,主動關懷提供弱勢學童早晚餐,如果會增加老師的負擔,那甚麼關懷沒有負擔呢?是關懷就有負擔,但這種負擔是會讓師生感到溫馨的負擔,何樂而不為?我不知全教會的主張是站在哪一個價值面向去陳述,身為學生及老師家庭的我,我真的有點不解,難道這就是全台灣老師們大家的普遍想法及心聲嗎?

看到台北縣推動幸福晨飽計畫,台灣陽光婦女協會發起「認養弱勢兒童早餐活動」,台北市台從4月起,提供給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和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等弱勢家庭學童,免費營養早餐,預估台北市將有8000多人受惠,而兒童聯盟更不用說了,這就是台灣溫暖的地方,沒有人會反對這些計畫,至於預算編列在教育經費還是社福經費內,以及經費使用方式,是相關單位協調與監督的問題,政府最大的問題就是官僚體制造成部會權責劃分的太清楚,民眾看政府是一體的,誰最接近學生,誰就該扮演關懷的角色,社福人員與學生的距離最遠,老師才是最近的社福人員,用這個邏輯來看,教育部編列預算或鼓勵企業捐助,透過老師來滿足弱勢學生的飢餓需求,是天經地義,是可以做為教育關懷的尚方寶劍,教育部不僅政策決定正確,更應該鼓勵!

對全教會的立場,我能體會,但教育者應該比一般人站在更高的角度來看自己扮演的角色,否則,我們又怎麼去教育所有的社會人,讓重視弱勢族群的政策徹底落實呢?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弱勢兒童早晚餐問題,不是授業‧而是傳道的課題,同時,這個政策也可以讓社會上所有的人解惑!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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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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