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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研讀心得(本文)13-03 Morgan 2002/09/06 於紐西蘭南島佛光協會金剛經研經會 (丑)2.說偈結成(一六0、色見聲求,不能見如來)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這段經文和前面緊緊結合在一起,目的就是教我們要離相,要遠離六塵(色、聲、香、味、觸、法)。*9 這首偈子是教我們必須離相之所以然。正法、邪法的標準,也可用這首偈作準則。*9 「離」是心裡面離,不在事上離。*9 但是初學的人,事相也非常重要,因為凡夫無量劫來,煩惱習氣深厚,自己沒有定力,沒有觀行的功夫,不能不受外境的影響。*9 聲聞、緣覺、菩薩他們有功夫,不受外境影響,所以他們『即相離相』*9。 凡夫受外境影響,因此對外境也要離,儘可能去離。所以古時候佛教道場都建在深山裡面,用意是遠離塵世,保持環境清淨,容易得清淨心。由此可知,在家居士修行成就的功夫絕對比出家人高,在家人成就是『即相離相』。善財童子五十三參,五十三位菩薩出家的只有五位,其餘都是在家的,五十三位都是法身大士,就是金剛經講的諸佛*9。 「爾時」者,破解甫竟之時*2。 「色」字,統指一切色相(三十二相亦攝在內)*2。 兩「我」字,指如來言,即謂性也*2。 「音聲」,賅說法音聲在內。正謂不可執取上來一如平等諸說,向文字、音聲中求也 。*2 見色者眼識,聞聲者耳識,舉二識以概其餘也。*2 總之,見聞覺知,雖其體是『性』,但眾生自無始來已變成『識』。今若以色見,以音聲求,顯然業識用事,執著六塵境相;乃欲以是見法身,以是求法身,明明是妄見,明明是向外馳求,其知見已大大不正,尚欲見法身如來乎!故斥之曰:「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以真如之性,非是分別執著之業識境界故也。結成欲觀一如,非盡空情識不可*2。 念佛人雖觀見彌陀現前,極樂現前,亦不執著者,此也。何以故?相由心作故。自性清淨心,本來無相無不相,相不相更不必有『念』,因置念,便是分別、執著*2。 上面遣相已遣到極處,亦即後半部無法發心以來之總歸結處。蓋「發心」時,即不可取著菩提法者,因少有所取,便著色相。便是向外馳求,便非正知正見,便是法執、我執。便與空寂之性相違。豈能見如來哉。所以令菩薩通達無我法者,此也*2。 此一科,不但在後半部中,有萬鈞之重。即開經以來所說不應取非法,非非法,以及既「說」、「即非」,又說「是名」等義,直至此處,方說明其所以然。故在全經之中,與上明非一一科,同為緊要關鍵。須知*2: 1.前半部是對初欲發心者說,所以空、有皆令不著,以合中道。凡「說」、「即非」、「是名」處,其語氣大都兩邊兼顧。既不可著有,復不可著空。所謂「是名」者,含有名相雖假,未嘗不是之意*2。 2.後半部是對已經發大心、修大行,並能不取一切法相者說。但恐其獨獨取著菩提法相,則終為空寂之累,終不能證性。而此執甚細,最為難除。故後半部所說,皆向著有邊痛遣。雖有時即非、是名並說,但語氣多側重即非邊。含有法相雖是,終為假名,因是假名,所以「即非」之意。必待遣得一塵不染,一絲不掛,然後又掉轉頭來,說不應著空,故曰有萬鈞之重也。*2 當知性為一切法之體,相是表面。所以修行者原為證性,故不應執著表面之相。然而有裏亦須有面。若但有主體,而絕無其表。所以修行欲證性者,既不應執取相,亦不應斷滅相。譬如造屋,梁柱是主幹,是體。門窗戶壁乃至磚瓦灰石等等,是表面,是相。造屋如此,修行亦然。觀此譬喻,其不應執相,亦不應廢相之理,可以了然矣。此佛說此科之最要宗旨也*2。
捌﹑參考文獻
(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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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