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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研讀心得(本文)13-08 Morgan 2002/09/06 於紐西蘭南島佛光協會金剛經研經會 陸、第二十九分「威儀寂靜」釋義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辛)此科分二:1.泯相入體;2.結成不生。1.又三:(1)約聖號明離去來;(2)約塵界明離一多;(3)約我見明離亦離,又二:初,斥凡情;次,釋正義*2 (子)初,斥凡情*2(六八之一、諸法空相*9)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 假如有人說「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佛說這是從相上,也就是分別著相。著相絕對不能解經義,開經偈謂:『願解如來真實義』。如果要在相上求佛所說的真實義,是絕對錯誤。佛所說經,精華的義理,往往意在言外。要在這個地方去理解*2。江解: 「諸法空相」,是大乘法印。「不來不去」等句,莫非法印。法印者,一切法皆可以此義印定之之謂。此示例,來去等,皆是對待之事相*2。 「印」是比喻印證、證明的意思,在中國政府要頒發命令,一定要蓋上官印,這個印就是證明,所以叫做印證。所有一切大乘法,絕對不能離開「諸法空相」。如果不是諸法空相的意思,那絕對不是大乘法。來去等皆是對待的事情,而佛教我們離一切相,離相離念,絕對不能著相*9。 欲證性體,必須超越一切對待。空其虛相,空其諸法之相,即泯相入體之義*2。 「欲證性體」這是我們學佛,唯一的目標,就是明心見性,見性成佛。有對待就不平等,諸法之相都是假的,都不是真的,能夠超越,能不執著,性體就現前了,也就是清淨心現前,清淨心就是性體*9。 倘著一相,以致愈引愈多,萬相紛紜,永永不得清淨*2。 有很多人知道「清淨心」重要,而問怎麼樣得清淨心?必須把所有一切妄想、分別、執著放下,才能得清淨心。實在放不下,就老實念佛。我們讀經,研究經義,不求多,幾部經一生就受用不盡。而且一定要把它做到,瞭解透徹,應用在生活上,身心清淨,自在快樂,往生淨土,這是多麼的快樂。*9 如來本性德之稱。乃此人執著來字,則有來必有去矣。既有來去,復聯想到坐臥,此明倘若著一相,必致愈引愈多,萬相紛紜,永永不得清淨,以示讀經聞法,不可著文字相也。此人完全門外,聞稱如來,心中遂儼若有一來去,以及行住坐臥等,相相不一。 四「若」字,形容其心逐相而轉,起滅不停。恍若有睹,神情如畫。*2 1.作此言者,是以凡情測聖境,全未了解如來之義,故曰「是人不解我所說義」,謂不解如來二字所明之義也;*2 2.亦可指佛,佛所說法,無往而非令人離相證性;乃至語言文字,皆不可執。此人全不知性,著於名言,是於佛說之義,毫無領會,故曰不解我所說義。斥此人不解,正欲一切人深解空相之義趣*2。 (子)釋正義*2(一六九、無所從來,亦無所去*9) 【「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1.這是『如來』的第二個解釋(從事上說)*9, 2.前面一個解釋—「如來者諸法如義」(從理上說)*9。 「如來」就是法身,就是自性。金剛經上有時候講如來,有時候講佛*9: 1.凡是說「佛」,都是從相上說*9; 2.凡是說「如來」,都是從性上說*9。 法身常住不動,那有來去?法身遍一切處,法身就是虛空。用現代科技做比喻,即我們把應身、化身比喻作電視裡面的映影,應化身從那裡來?法身變現的。法身是什麼?法身是電波。電波在那裡?虛空啊!那個地方裝上電視一按鈕,就現身了。法身無處不在,沒有形相,遇緣就現形。電視機就是緣,那個地方有緣,那裡就現形。盡虛空,遍法界,無處不在,那是我們自己的真正身,真我。真我盡虛空、如來,怎麼說有來去?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娑婆世界業報之身沒有了,緣滅了。西方極樂世界的緣成熟了,那個地方現了報身;同一個法身現的,此處滅了,那個地方生了*9。 但是就心性當中,那有生滅?不過是緣起緣滅而已,實際上,沒有生滅。前面一再提到緣生,十法界是緣起的,一真法界也是緣起的。凡是緣起,都是性空。十法界性空,一真法界也是性空,因此都不可執著*9。 (如來是法身,盡虛空,遍法界,無所謂來去;緣生之應化身,則非實,因緣而現) ※如來即是法身:1.法身常住不動,無所謂來去也;2.法身遍一切處,亦無需乎來去也*2。 其見有來去者,乃應化身,是緣生法,謂隨眾生機感之緣而生起者也;換言之,即謂此示現之身(應化身),皆自眾生眼看,所現而已,如來固未嘗動也,謂之緣生。*2 ※明其雖如如,而是不動的;雖不動,而是如如的。故雖見有來去,實則不來不去;雖不來不去,無妨見有來去。「無所從來,亦無所去」,非謂畢竟無來去也。是說來亦無處,去亦無處。兩所字最要*2。 「無所」者,無處也,形容法身本遍一切處,豈更有來處去處乎?既是來去而無來去之處。可見雖來去,而實未嘗來去。乃未嘗來去,而現有來去耳。此意即是『住而無住,無住而住』。乃離相之極致。何以故?來去與不來去之相俱離,故曰極致也*2。(住而無住,無住而住)
※至此,不曰有來去,亦不曰無來去。但曰『無所從來,亦無所去』。雙照二邊,尤為圓融。何以故*2? 若定說有來去,則偏於相邊矣*2; 若定說無來去,又偏於非相邊矣*2。 今如是雙照二邊而說,正顯性相雙融之義也,性相雙融,便是平等一如*2。若: 1.了解得雖不來不去,而現有來去。可知法身常現報化等身,而不斷絕。所以修因時,不應斷滅相也。 2.了解得雖現有來去,而實未嘗來去。可知報化等身,不能離法身而別有。所以修因時,不應執著相也。 ※了解到此,則前「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及「即非是名」等義,皆可徹底了然;而「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之義,亦因而通達矣*2。 因:1.如而來,即不滅相之也;2. 來而如,即不著相之也;而『若見諸相非相』者,意謂即諸相而見其非相,便是不著不滅,便與如來之義相應,故能『見如來』也*2 。 ※且:1.如而來,乃是不著時便不滅;2.來而如,乃是不滅時仍不著;所以不住涅槃,不住生死,是同時的,是一『無所住』的*2。 故修行人「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也。若能如是了解而通達之,則性也、相也、一切分別、一切執著,自然化除,自然無念,自然無有罣礙顛倒。故心經曰:「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能度一切苦」。當於日常一切對待之事相上,雖無妨『隨緣而行』,卻不可『隨緣而轉』,即是緣應了者,得機便了,不與糾纏;緣應結者,亦無妨結,但不攀緣。*2 果能如是二六時中,勤勤觀照,密密勘驗,心把得定,腳立得牢,自不為相所縛,而泯相(泯是融義,非謂斷滅,即不著不斷是也)入體(謂契入性體,性體本來無相無不相故。是之謂諸法空相)矣,此是學人第一著功夫。*2 柒﹑結 語 略 捌﹑參考文獻
(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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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