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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看到什麼雲?
2024/08/16 15:06:56瀏覽435|回應0|推薦17

您看到什麼雲?                                   慧本(Morgan)

-看雲是雲、看雲不是雲、看雲是雲-

楔  子


若天候與時間許可的話,牽手同修與我幾乎每天都會在6.00-6.30am,到林口仁愛公園運動、健行或打太極拳,其環境與運動或步道設施良好,樹木已成林,有充足的芬多精,且視野良好,是我們喜愛的公園之一。

而天候良好的話,藍天中總有千變萬化、瞬息萬變、千嬌百媚的漂浮白雲,隨風搖曳生姿,吸引我的目光;有時,我也會「追雲」,隨手用手機拍下,留下她的瞬間的美,一則供自賞,二者可分享給朋友。

俗云:「人生如浮雲」,看著瞬息萬變的白雲,感悟佛家所謂的「無常」,留在心中、手機中的「影像」,總也會隨緣的顯現;金剛經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對這些白雲影像,我雖然用心欣賞或拍下影像,但總是「不取、不捨」,讓她隨緣來去自如。

在本文中,我要分享一些白雲影像,與您共賞,只是當您看完這些影像後,我要問:「請問您看到雲是什麼雲?」、「即見如來」沒?

佛家說:學佛、禪修,其成就有三次第,若以山水喻,依次為:「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也)是山,看水(也)是水」。

語出於《指月錄》卷二十八*1

「吉州青原惟信禪師,上堂:『老僧三十年前,未參禪時,見山是山,見水是水,及至後來,親見知識,有箇入處,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而今得箇休歇處,依前見山祗是山,見水祗是水。」

青原惟信禪師指出了自己經歷過三個境界的轉變,第一層境界的山水雖與第三層境界的山水一樣,然而第三層境界卻是經過久長的修行而得。


昨天在Tik Tok聽到一位法師說*2了然世界,真正含義稱全然法界』他申述略以:

佛告文殊說:「當我入三昧的那一剎那,我入三昧無有一法,無非法界無有一法,然非法界,所有的法都是法界,......了然法界,了然法界真正的含義,叫做全然法界(註:不生不滅)。」

......凡夫眾生看世界就是世界(註:生滅),所以稱『看山是山,看水是水』這是凡夫眾生;到另一階段的時候,『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這只是聲聞乘的世界;到佛菩薩境界的時候,最後還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可是最後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跟第一階段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是不一樣的;第一階段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是講世界,第二階段的『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是否定世界,講的空是『偏空』,不是絕然空,不是『真空』;真正的『全然法界』是又回到『看山是山,看水是水』(註:不生不滅),眼睛看過去的仍然是「山水」,可是你了知:這些山水是幻相的山水,這個叫『全然法界』。

所以『全然法界是不離世界』,可是對世界的看法,見地就不一樣了,『世界是一個生滅現象的世界,稱為叫世界。你了然法界以後,這個世界就變成了,不生不滅的法界』;為什麼?阿里山一定會有生滅,你看阿里山的神木,也會有傾倒,它一定會有生滅,可是你從法界本心,看阿里山,阿里山只是你心中的一座影像而已,阿里山再大,你也容得了,對不對?阿里山再大,一百個阿里山,你也容得了!因為它只是幻相的影像,所以當然容得了啊,如果它不是影像,你怎會容得了?誰有辦法了解,你跟阿里山怎麼比?單體積就不能比,可是為什麼可以把阿里山,容在你的心,因為你從你的心看阿里山,它只是你一個影像而已啊!阿里山也是一樣阿里山啊!可是悟道者,看它也是山也是水,可是它是一個影像而已,這稱為『全然法界』。

請問,凡夫眾生或佛菩薩,或聖人,「真正的六根接觸到六塵,是全然法界或還是世界?」是全然法界,這與修行無關,任何一個人,了知真相的時候,所有的眾生看世界,全部都是法界.....所有的眾生從心來看世間所有的現象,那一個不是從心中現出來的影像呢?既然是影像,所以我們不是全然法界麼?若他是位聖人,他看到萬物,也是全然法界,沒有修行的凡夫,看萬物也是全然法界啊!所以在聖不增,在凡不減,所有的一切都是全然法界(註:聖人與凡夫都一樣)。

現在,我們來欣賞這些阿娜多姿,千變萬化的白雲影像,希望您會喜歡!

也許,您將會告訴自己,您看到的雲是什麼雲?


2024 07 29林口仁愛公園

2024 08 13




參考文獻:

1.《指月錄》卷二十八 http://www.shixiu.net/wenhua/tuijian/zyl/4802.html

2. 楞嚴經公開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v/5VuTBzEUk1dFrdvH/?mibextid=EIwMfA

2024 08 16完稿於台灣新北市寓居)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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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organnz&aid=18091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