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台灣能看到較正式的書評,也就是我們常在各媒體——例如《中國時報.開卷版》可以看到的那種,很難說是一種有意義的評論,說它是書介甚至說成是一種廣告行為也不為過。
在書店裡我們常會看到一些海報,有特定櫥窗展示著某些書並附加評語,又有些知名連鎖書店會定時製作平面或電子刊物,然後發送給會員……這些都是出版社花錢買的,這種是較為明顯且無忌諱的廣而告知了。
我的書就曾請廖輝英女士做序,大多的書也都掛上無用且煩人的腰帶,這是另一種廣告,甚至連推薦或書介都說不上……這是個廣告時代,總不好大辣辣的說自己賣的書與燒餅油條,與化妝品、衛生棉一樣吧!適度的包裝是必須的,像是二吳的書,光看那歎為觀止包裝就值回了你買書的價錢。
有沒有真正的書評呢?
《紐約時報書評》的現任老總是查爾斯.麥克萊斯,他手下有六位預讀編輯和八位助理編輯,每週四踫一次頭。在一九九八那年他們動手編了一本書,叫《世紀之書》,副標題是「一百年的作者、觀念和文學」。
《紐約時報書評》是週報,在一八九六年十月十日創刊,當時稱之為《紐約時報星期六書評增刊》。它的第一篇書評挑的是王爾德,一塊頗硬的鐵板,當時王爾德正因同性戀被判入獄在裡丁監獄服刑,該文評叫《奧斯卡.王爾德的慘況》。
並不是人人都喜歡《紐約時報書評》的,在《世紀之書》出版後,《提名雜誌》的雅格布.溫斯伯格寫了篇書評《世紀乏味:難道〈書評〉還要再乏味一個世紀嗎?》,在溫斯伯格觀點裡《紐約時報書評》是比不上《倫敦書評》與《觀察家書評》的。
溫斯伯格這樣說的理由是:《書評》公正有餘,而趣味全無。
有人問《紐約時報書評》說,會不會找一位數學家來評一本詩集,或讓一位詩人來評一部歷史作品?回答是:「不!我們認為隔行如隔山。 而所找的專家必須和所評書的作者沒有密切的關繫,比如,他們之間不能是師生、同事,不能是密友,也不能是冤家和對頭」不過這清規在九○年代被廢止,因為實在太難找到不是「師生、同事,不能是密友,也不能是冤家和對頭」的專家了。
在普希金百年誕辰前後,《紐約時報書評》批評新出的英譯本《葉甫蓋尼.奧涅金》,說譯者敢憑半弔子的俄文和半瓶醋的俄國文學修養來翻譯普希金,而譯文又不像詩,真正應驗了弗羅斯特對詩下的定義(詩就是翻譯中失去的東西 )。這位挨重板子的譯者不是別人,正是名書《集異璧.戈德爾、埃舍爾和巴赫》的作者侯士達。
《紐約時報書評》的「讀者來信」火藥味甚濃,且原來位置是殿後的,近年來卻位於「目錄」的後頭了。
還有一種文評,這種文評雖說難以公正,但卻沒人太抱怨的,那就是——各大小文學獎的評審。
一般來說,這種文評只針對那最後入圍的幾位,也就是為何甲是首獎而乙只是佳作,被評的作家無論怎樣是已經確定得獎的。評審們一則要披露討論過程,以免被批成黑箱作業;另一則是要表達自己其實是適合當評審不是濫竽充數的,你注意——越是來頭大,越是工作與文學無關來路詭異的評審(政界的偉人、十項全能會耍雙截棍的藝人、不學無術但正好搞出版行業的商人),聲音則是越大。
去年「第二屆倪匡科幻獎」不知道吃錯了什麼藥,竟然把初選過關的文章都評了兩下,這樣多文章怎可能部部看透?於是就出了與被評文章幾乎是一樣厚的一本笑話集子。
關於這種評文,就算你有意見也別太發聲。第一、評審們事實上都是有些本領……至少也是有名氣的傢伙,至少是比你有本領以及名氣;第二、你要是意見太多,別人肯定會認為你輸不起。
俗話說:「文無第一武無第二」,你憑什麼認為自己夠資格評人家的文?評文者大抵上就像是位醫生,還是屬於檢驗科的,他把別人送來的文章放到X光機之下,然後看著那片子做出一番中肯的判斷。
於是我們看到了一個危險,一位沒有接受過嚴格檢驗訓練的醫生是不能隨便對X光片妄下定論的,更何況這人很可能只是個醫學院的實習生,或只是一位對檢驗有興趣的業餘愛好者?但,這人也可能是X光室的掃地僧……關於掃地僧的傳聞很多,他因為無意中看了太多病歷,而無師自通的學會了高深的知識。但還是小心點,關乎生命的事情,就讓那些正牌的醫生去玩吧!
最近我見到一些年輕朋友,他們帶著一股血氣,興致勃勃的掛起了評文招牌,然後背負起不知哪拉來的十字架,冷著臉開始幫凡會寫字的人評文了。這中間我向這些朋友們提過了一兩次意見,通了點信件,但得到的那種近乎盲目自大式的回應——老實說,這感覺並不太好。想再多說些?又像是在打壓什麼一樣……
我見到有位評文者說,作者文章裡的對話過多……某些時候對話過多是缺點沒錯,閒著沒事我便翻了文章去看——讓人驚訝的是,這位作者在對話處理上其實非常之成功,雖然缺點很多,但不能否認他成功的單用對話就塑造了一個世界。這位奇才,相當可能因為一句沒根據的評文毀了,改去寫他不擅長的文體。
另一位評文者認為另一位作者,他應該將文章拉長一些,否則這文章將會過份沈重而不夠深沈……這句話相當之奧妙,奧妙到可比我們偉大的政治家們——深沈與沈重各是什麼,定義,解釋?又,兩者間的差異?
某位評文者說,他認為某位作者太多的自言自語,這作者應該多描寫一些動作,否則實在是讓人看的很累;而另一位評文者則說另一位作家,說他在心理上描寫的實在過少,因此無法讓作者發生共鳴。
有位說,作者文章結束時,他竟然不知道主角名字,因此大為扼腕。又有人認為,故事場景過小是缺點……也有評文者指出,段落過多成了「小說通病」(我想,古龍要是看了這些想必要汗流不已)。而我自己的小說,許多整本十萬字裡主角是沒名字的,也有某些故事場景只在一間屋子裡發生循環……別忘了,刺激的《終極警探Ⅰ》與《異形》,還有知名的《長日將盡》等等,它們的故事場景都相當小。
關於文章內容,有評文者認為文章內容與主題不貼切,認為作者行文朝向一個脫離標題不斷前進著,越離越遠……這位評文者大概忘了「假借」是什麼東西了,這作者寫的不是作文。
有人用注音文來評文,這是在侮辱作者還是在侮辱「評文」兩個字?大多數評文者自己的標點符號都錯得離譜,有半形的,有像形的,各式各樣形而上的玩意都出現了。
幾乎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評文者在結尾時會說道:「其實我覺得你寫的不錯,寫的比我要好,這只是個人的一點淺見,請不要在意……」我想說的是,如果你的謙卑是正確的,那麼你憑什麼來評這一篇文章?如果你只是客氣,那麼你的客氣將會使作者誤解,以致於失去了某些機會。
讓我們先瞧瞧「評」這個字的意義:
在動詞時:議論、判定。如:「評定」、「評論」、「評理」。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品藻:「論者評之,以為喬雖高韻,而檢不匝。」
在名詞時:議論、判定的文字或言語。如:「文評」、「詩評」、「影評」、「書評」。南史.卷七十二.文學傳.鍾嶸傳「嶸品古今詩為評,言其優劣。」
以上所看,「評」這個字有其一定嚴肅意義,「判定」,「言其優劣」啊!
誰評誰?我認為有幾種情況:
一、靠著經驗、實力評:
這點不需多講。但要知道,並非畫家就可評畫,也非詩人就可評詩,當球評的不是每個都是球王。「評」本身就是一種專業,要經過嚴格訓練的……柏拉圖,很多人以為他是個雄辯家,但他在為蘇格拉底辯論,面對著眾多想看看偉大辯論者的雅典群眾時,沈默女神像是烏鴉一樣地降臨在他身上。
二、靠著名氣、地位評:
官大學問大,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了。聽說某文學獎邀到某教育官員擔任評審,大家在欣喜之餘忘了,那大官是學農的,這輩子除公文跟教科書外沒讀過啥文學書籍……在目前文學獎評審裡多少都有這種狗官的影子。我也曾幫某文友的女兒逐字修文,因為我是她母親的至交好友,這評文的資格就建立在這種荒謬的地位上。
三、憑著血氣、勇敢評:
舜何人也、禹何人也,為什麼你行我就不行?OK!你行,當我說的都是廢話,是放屁。
評文通常向是兩刃刀,一刃對著讀者,另一刃則對著作者,而那個評文的人——多半他寫完就只負責收銀子了。所以我們來看看責任,你說這文章好,要是沒這樣好呢?若說這文章壞,若是說錯了豈不是要害人?
再強調一次,讀者被騙買錯書事小,但被評的作家因此走錯了路,你要賣身賠他一輩子的前程?
作者經常會希望能得到一些中肯的建議,但是在網路文學中,這反而成了大病,無藥可醫的病。寫作過程,最忌諱的就是聽人議論,最忌諱的就是寫到一半時的掌聲與噓聲。我們許多網路作家不只是愛好掌聲,沒事還玩個徵名遊戲,沒事還問大家我的結局該怎樣是好……這是網路文學最大之笑話了。一開始你是憑什麼寫的?全無想法概念?你這寫文是在跟誰過不去呢?
想寫,就去寫,關起門來孤獨的寫,等你寫完了再去問別的人意見。正所謂:「第一次關門寫,第二次開門寫」,老實說,在二稿時你依舊不需要面對大眾,你需要的只是向一兩位熟悉你文章的好友打開門,這種建議才能算是中肯。
我們的網路文學像是《霹靂火》,一堆假裝自己是影評的觀眾叫著:「讓這死,叫那活,乙為何不嫁給甲……」其實這種作家也不必寫了,就開放文章讓大家接龍豈不愉快?這不叫創作,叫大雜燴,把所有人的觀念放進甕裡碰運氣,看能調出怎樣的魔法藥水。
我不想批評誰或打擊誰,我只是認為從開始這就是一個錯誤的命題,一個過份大膽的嘗試。「評文」……你以為你在文學上的素養夠了嗎?我說的不是寫作上的能力,於是那句「其實我覺得你寫的不錯了,寫的比我要好」從根本上就是一句廢話。評文者唯一需要的是能寫出一篇合乎規矩的議論文(這點似乎有點為難了今日的年輕作者們,單十四個標點就背不起來了),他需要的是獨到的眼光,是鑑賞,是挑出作者本身看不到的漏洞。
我認為,「評文」這兩個字已經超過了我們一般人的力量,這是屬於上帝的工作,凡人是不應當也沒法完成如巴別塔這種重大工作的,何必一定得:「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
不會走,很丟臉嗎?那麼為何我們不一起先來學爬?好友們約定定時彼此交出讀書報告,這不是很好麼?「讀書會」這三個字聽來是沒水準了些,但是事實上我們的水準是不夠,那就勉強一下、忍一忍吧!
不若將評文改為讀書會,讓讀書的人各自抒發己見。如此先放輕了自己擔子,放大了膽子,也不至於因為一些錯誤而誤導了作家;同時,也幫助了讀者可在理性的辯論中習得鑑賞……何樂而不為?
謬西 200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