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小心成為地方自治災難!
2010/01/14 20:27:57瀏覽538|回應0|推薦6

政院研擬修改「地制法」,除了現任鄉鎮市長可以擔任一屆四年的「區長」外,反彈最強烈的鄉鎮市代會代表們也聘為有給職的「區諮詢委員」;而內政部長江宜樺更不排除四年後實行「區自治」。

【孫廷龍 中國時報2010.01.14摘要】政院研擬修改「地制法」,除了現任鄉鎮市長可以擔任一屆四年的「區長」外,反彈最強烈的鄉鎮市代會代表們也聘為有給職的「區諮詢委員」;而內政部長江宜樺更不排除四年後實行「區自治」。唯就筆者曾從事卅年地方新聞工作的經驗,則期期以為不可,否則將是一場地方自治的災難

以全國人口最多的台北縣為例,現任29位鄉鎮市長中有三分之一因涉及貪瀆、圖利等罪嫌遭停職或起訴,這個比例是相當驚人的,其他縣市情況大概也好不到那裡。

至於鄉鎮市代表,筆者從事地方新聞採訪工作卅年,卻見到了無數的黑道利用鄉鎮市代的身分橫行地方;另有些非黑道的鄉鎮市代,則比黑道出身的更惡劣。他們平日吃吃喝喝找公所或鄉鎮市長付帳也就罷了,而且還要包工程,若有未遂就濫砍預算、杯葛地方建設,什麼惡行惡狀都有。

再以台北縣為例,廿九鄉鎮市中除了極少數偏遠鄉鎮因財政困窘未編列鄉鎮市代配合款外,絕大多數的鄉鎮市公所每年都為代表編列「配合款」,少則每人四、五十萬元;多則四、五百萬元,一任四年下來要花掉多少公帑?檢調單位如果到鄉鎮市去查查代表如何使用「配合款」,結果恐怕更精采。

筆者在媒體任職期間,熟識的鄉鎮市長不下百位,但幾乎每位鄉鎮市長一提到部分代表莫不痛心疾首,唯又敢怒而不敢言,否則預算不是被擱置,就是被亂刪。北海岸有位鄉鎮長,就因不滿代表的予取予求,結果一任下來被修理的體無完膚,幾乎所有的建設都遭杯葛

最近全國鄉鎮市代表聯誼會多次到立院陳情要求讓「準四都」的鄉鎮市代會再選一屆,甚至要脅年底選舉要倒戈。而行政院是否在這種壓力下被迫妥協,讓這群代表諸公未來四年每月可坐領四萬五千元納稅人的血汗錢?但可以預料的是,某些人還是不會滿意的。因為對這些惡質代表來說,四萬五千元比起現在不過九牛一毛,怎麼會甘心呢!

有某縣市的鄉鎮市代,要求比照日本東京都及英國倫敦,採行「區自治」,但台灣情況和這兩個大都會完全不同。東京都有近一千五百萬人、倫敦也有七百多萬人,而未來五都中最大的新北市也不過三百多萬人,至於其他幾都不過兩百多萬人,由一個市政府管理綽綽有餘,那裡需要再浪費公帑搞什麼「區自治」?【作者曾任職地方特派員】

又拿納稅人當冤大頭【摘要1.14.2010蘋論】台灣的「政府組織再造」,從提出到前天完成立法,共虛度了多少光陰?答案是23。為什麼要這麼久?因為各機關本位主義作祟,政黨惡鬥、影響到某些機構官員和立委的利益,所以可以蹉跎一個青春女郎,變成歐巴桑。

奇怪的是,搞了將近23年的法案,通過三讀後,竟還要拖到2012才開始實行,又是為什麼呢?2012年總統大選,那時再實施,營造國民黨馬英九落實改革的「形象」以幫馬競選的「私心」?那種「反正都拖了23年,也不在乎這2年」的態度是錯誤的,使人覺得執政團隊「很沒效能地精簡政府,以加強政府效能」,令人啼笑皆非。

立法院本屆會期最受爭議的法案是《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由於綠營杯葛,藍營內鬥,以致無法通過。爭議的重點有兩處:1五都內的原鄉鎮市長如何安排?以及2鄉鎮市議員的出路何在?

國民黨的版本,提議現任五都內的鄉鎮市長,續任五都的區長;鄉鎮市民代表則改任有給職的諮詢委員,自改制日起任期4年,並比照村里長支領研究費每月45000元,開會時另領出席費與交通費

本案遭到反對的理由是:1區長應由直轄市長直接派遣。現在立法強制直轄市長必須自原鄉鎮市長中派任區長,剝奪市長的人事權,破壞文官制度的精神2也讓人覺得國民黨「綁樁」,以利五都選舉以及總統大選3因為此法,形同讓鄉鎮市長延任4年,涉嫌違反大法官第499號釋憲文 

在民代部分,爭議更大。首先是每位民代都自動成為區政諮詢委員,月領45000元,4年總數約30億元,卻沒有明文規定他們的職責與工作,形同領乾薪沒事做。在國家財政艱困,民間失業嚴重的此刻,會不遭人厭恨嗎?

其次,諮詢委員的定位、功能模糊,不但像盲腸,更像肉瘤般妨害行政效率。再說,內政部長江宜樺去年底在立院備詢時,說過鄉鎮市民代表「沒有退場機制」,現在不但出現退場機制,還花錢大搞「不退場機制」,算什麼改革呢?

大家都知道,台灣的鄉鎮市長和民代是什麼東西,很多是黑金派系。這些人長年來都是樁腳,是選舉時買票的對象,這麼「優待」他們不是為了五都選舉和總統大選嗎?我們納稅人為什麼要替政黨養他們?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ichalle77&aid=368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