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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往來 有無違反WTO?
2009/01/12 22:34:24瀏覽231|回應0|推薦0

當美國、歐盟、日本、加拿大等WTO會員國對中國金融市場已多有怨言之際,中國有可能違反入會承諾,而提供台灣差別性的優惠待遇?

 

(中央社 林惠11日摘要)元大金控董事長、前WTO(世界貿易組織)常任代表顏慶章表示,兩岸經貿互動已有涉及WTO重大事項,但仍未被公開討論。如果中國單獨對台灣開放,有差別性待遇WTO不會接受。

台灣國際法學會今天舉辦「台灣加入WTO之回顧與展望」研討會,顏慶章在「WTO見證台灣開放」的專題演講中,作了以上表示。顏慶章指出,兩岸互動已呈現涉及WTO重大事項,未曾被公開討論。兩岸經貿往來已非「你儂我儂」的兩情相悅,勢必將引發有無違反WTO義務的檢視。

顏慶章認為,如果中國單方面提供差別性的巨大貿易優惠待遇給台灣,而未提供給WTO所有其他會員,以台灣高達1.65%全球貿易總值的比重,WTO不會接受;一旦有差別性的優惠的話,WTO其他會員也不會漠視這個情形。

有人指出,兩岸簽訂金融MOU(備忘錄)後,台灣金融業即可登陸開辦人民幣存款業務等,對台灣金融業是「利多」。他也提醒,當美國、歐盟、日本、加拿大等WTO會員國對中國金融市場已多有怨言之際,中國有可能違反入會承諾,而提供台灣差別性的優惠待遇?WTO其他會員國有可能無異議嗎?

因此,他表示,台灣與中國經貿互動,應是彼此加入WTO的承諾義務與WTO既有的經貿規範,可能逾越WTO約束力的「利多」訊息,終將是「鏡花水月」,而不宜納入政府的施政考量。

參考資料:蔡詩萍啟迪2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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