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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1 10:59:26瀏覽175|回應0|推薦0 | |
司法總還是該有一定的原則跟標準,怎可讓人去法院碰運氣?我的好友劉緒倫常嘆:「法院應該是一個大家講理的地方,現在反而變成一個不講理的地方」。 阿扁官司啟迪71 很多人責怪周占春法官輕縱陳水扁,我其實並不反對周占春的裁定,在沒有定讞以前,一個涉嫌人要被當無罪看待,除非絕對必要,不應以羈押剝奪人身自由,對於周占春法官這麼重視人權,我還是十分欽佩的,但我們的每個法官都像周占春嗎?每個法官、檢察官都那麼重視人權嗎? 如果周占春是對的,李英豪就是錯的,如果李英豪是對的,周占春就是錯的,法官固然獨立審判,司法總還是該有一定的原則跟標準,怎可讓人去法院碰運氣?我的好友劉緒倫當過法官,曾協助我起草很多重要法案,他常嘆:「法院應該是一個大家講理的地方,現在反而變成一個不講理的地方」,所以他勸我:「能不要去法院就不要去法院,因為你不知道會碰到什麼人、什麼事!」 馬英九總統,已要求法務部就監獄與看守所的環境及人權問題加以改善,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做為一個總統,要有歷史的眼光,不拘泥於小枝小節,要有大開大闔的氣魄,像兩岸的大三通,馬英九就已在歷史上留下紀錄,先不要問做這個對我有什麼好處,而要問我該不該做這件事。 同樣的,馬英九不應過問司法個案,但對司法的整個制度問題,馬英九以總統高度當然應該過問,不過問才是失職,如何讓人們進入法院,據理力爭,以理服人,而不是看法官賭運氣,因人而異,是馬總統必須要求司法院確實做到的! 【趙少康 蘋果12.19.2008摘要】 李鈞震:趙少康真的比馬英九有學問。李登輝當年老番癲,沒有重視趙少康,反而重視沒知識水準的馬英九,這是他人生嚴重的汙點。
【圓緣/台北縣(專案工程師)中國時報2008.12.19 摘要】陳幸妤針對扁案起訴書,投書媒體指稱檢察官把不是事實的事,寫在起訴書上。我們從歷年的起訴案件中,檢察官筆錄偏頗或起訴書內容不實,卻是常常有之。 筆者的一位親友,就曾遭受承辦檢察官莫名其妙的起訴,且起訴書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最後經法官明察秋毫,才還他清白,但傷害已造成。檢察官辦案時手握當事人一生的清譽,在起訴下筆時,實應依事實、證據來行事,決不可為了達到起訴目的而不擇手段,否則跟犯罪有何不同? 我們期待檢察官們能從此次扁案的偵辦過程,重新思考及檢視,對曾被社會質疑的偵查公開、未審先判、以押取供、傷害人權……等問題,是否能從此杜絕。不要再讓台灣司法的清譽,被少數違法檢察官所沾汙。 http://blog.yam.com/BlogIndex.php?BLOG_ID=earthk&CATEGORY_ID=2172159 參考資料:巴爾札克39:無神論者做彌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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