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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7 21:46:34瀏覽243|回應0|推薦0 | |
在行政院和環保署授意下,日前由國民黨籍立委鍾紹和所提出的新版「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中,竟然連具體的減量目標與期程都未列出。 【工商社論2008.12.17 摘要】正當世界各主要國家,都在為如何因應全球金融海嘯的衝擊,煞費苦心推出各種降息、減稅、紓困、擴大內需等方案之際,有關全球暖化引發氣候變遷的腳步,其實也一直都沒有停歇下來;美國東北部的暴風雪、義大利羅馬因暴雨成災,在在都是明證。因此,除了要窮於應付金融海嘯的衝擊,檢討如何因應氣候變遷的衝擊,自然也不能停歇。 首先,致力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的確各國已有相當共識。其次,比較世界上各不同區塊對於溫室氣體減量的自訂目標,歐盟堪稱是領頭羊。在最新落幕的歐盟峰會中,與會27國領導人最後達成以「三個20%」為目標的強制性協議,包括在2020年前,把溫室氣體排放量減至1990年的八成;再生能源,占能源總消耗量的比例提高至20%;設定煤、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的消耗量減少20%。 歐盟之外,已經簽署加入京都議定書的國家,在設定減量標準上堪稱是第二級,也就是承諾在2012年底,已開發國家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減少5.2%。另外,加州新通過的法律希望在2020年,可以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1990年的水平,可以算是第三級。 而台灣,依照馬政府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設定2020年的排放量能夠回到2008年的水平,相較起來只能算是第四級。甚至比較中國在其「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所設定在2010年,能源消耗量要比2005年降低20%,則台灣的減量標準,真的只能位列第五級了。 儘管馬英九總統所宣示的減量標準,已經是如此的寬鬆,但好歹還有個減量時間表。而令人不解的是,在行政院和環保署授意下,日前由國民黨籍立委鍾紹和所提出的新版「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中,竟然連具體的減量目標與期程都未列出,使得草案內容形同一個空洞的道德宣示。 除此之外,同樣在立法院審議中的「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草案,由於環保署的建議,維持廢棄物處理「再使用」優於「再生利用」的規定,此舉固然使既有的廢棄物處理業者得利,但卻明顯與國際潮流強調的「再生利用」相悖離。至於號稱能源三法之一的「能源稅條例」,目前政府降稅猶恐不及,開徵能源稅以促成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自然更是遙不可及了。 綜觀馬英九從競選時所提出節能減碳的政見內容,較諸世界先進國家,已屬落後指標,但即使如此,競選政見透過法案要落實時,內容卻是七折八扣甚至連減量標準、期程都未明列。馬總統,號稱完全執政,卻是完全失控,這也許可以說明馬政府的施政滿意度所以如此低迷不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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