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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非迷信
2019/04/25 10:49:55瀏覽92|回應0|推薦3

頗多知識份子或外教,對佛教多有批評謂之迷信。我輩詳觀各地宮廟,確有以佛法混入通俗之宗教儀式、神仙鬼怪等之內,偽說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異之現象,也難怪很多人會認為佛法是迷信。事實佛法本來面目則非是如此。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要知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予以正信,故知他人說佛法為迷信者,實由誤會。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所謂「佛光普照」,不是一個佛放光,而是說佛法是「正法」,一定是「遍一切時空,遍一切時,遍一切處」的,所以佛法不可能有什麼地方到不了,也不可能有什麼地方照不到,更不可能白天照到晚上就照不到。所以說,宇宙之間,絕對沒有佛法照不到的「地方」才對,可是「外教方論師」,卻會把宇宙劃出佛法照不的地方。

佛法是正法,光照下去是沒有影子,也沒有陰暗的,這就是「一燈入於暗室,百千年暗,悉能破盡」。在佛光照下之處,世界是完全沒有黑暗的,如果世界還有黑暗,這佛光最多就是太陽光,或者僅只是一隻手電筒罷了。

《圓覺經》:「與諸眷屬,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所以說,真正的佛法,一定是「遍明」而不是「偏明」,一定是「遍照」而不是「偏照」,所以真正的佛法,對的佛法,就是「遍明、遍照」,假的錯的佛法就是「偏明、偏照」。

「法」沒有顯密之分,因為「道」是圓全不可分割的。正法,也一定沒有「分割」,沒有「顯密法」之分,更沒有「偏明、偏照」的「顯處顯所、密處密所」的「處所」之分,更沒有「偏明、偏照」的「大乘、小乘」的「境界」之分。

佛法傳入中國之有二千餘年,於言教知見上,有歷代古德之開揚,微言大義,得以不墜;唯於身教言教上,漸失大雄大力,「內缺無畏之精神,外少有力之德行」,宣稱大乘佛教而缺之自覺,不能修諸佛自力之行願,而依傍他力,薦去佛國淨土。

故求生極樂之西方淨土,於今成為現在佛教界弘揚的主流,此一現象讓人誤以為佛教是死人教,只是追求來生安樂而逃避現實的宗教,全成為消極頹廢,失其活潑生機之趣,亦有推行所謂人間佛教者,以種種社會福利工作為己任的謂之菩薩道(菩提道),佛教至此,雖有高深玄妙之佛陀教法,卻不能啟發人生之愚昧而開智慧,履霜堅冰,由來漸矣,令人概歎 !。

《圓覺經》:「以輪迴心,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

意思就是,如果你滿腦子都是「輪迴」的「有思惟心」,你就會生出「輪迴」的荒誕知見,這樣你要修行進入如來的大寂滅海,你多生累劫也到不了。

縱觀古今中外人類歷史,都被各種宗教所宰制,各種宗教的神職人員,時時以神的代言人自居,或自稱是諸神佛菩薩轉世,以建立權威,掌控眾生,還自以為是擁有神的詮釋權,其實都是誤解了各教的聖人,包括佛陀、耶穌、老子等的本懷,以及菩提解脫道之意,徒然被人濫用,誠然可悲哉。

出家人稱為「僧伽」,「僧伽」的內涵所在,應該不只是一個善解經典義理,或能夠嫻熟、深入地正確適當的將佛法的內涵揭示出來的知識菁英,或是用優雅的言詞與善巧的方便來宣揚佛法的佈道家,更不是以種種社會福利工作為己任的道德家、慈善家、宗教家而已!因為善解法義、善說法義與慈善事功都是居家佛弟子及世俗人士就能夠妥善完成的事。

佛法則是通達圓滿菩提的方法,佛陀是個圓滿正覺、離欲、滅苦的人,而僧伽的內涵應當是「依循佛法徹底實踐於正覺、離欲之道,正向於滅苦的人」,如果僧伽不以徹底實踐滅苦為本,那麼佛法的真實性如何確證於世間?又如何在不同的時代與地域裏,為世人真實的顯現佛光普照呢?

至於在家人是在日常生活修行的,因此就要懂得如何在生活中「善用其心」。要在日常生活中能夠遠離「隨欲而求」的過患,以及息除「為了不可知的未來而妄計希求」與「面對失去與無有的恐懼」的煩惱,因為這些苦惱的因素在於貪欲,所以應當從日常的生活中朝向離貪的解脫。

現在很多學佛人在煩惱不斷及宗教師的強調之下,都自歎業障深重、福德淺薄、遇不到善知識,佛已入滅,沒有辦法遇到佛陀,因此如今千萬人修少有人得度的。因此就興起在娑婆世界五濁當中不好修,要到他方世界去修。當這種思想起來時,嚴重的問題就產生。修行的本意應該深耕與深化的部份,就被忽略了。大家都講修行,而實質上少有人在修行,只是在儀式上忙碌,當然不能成就。因此現在的「宗教與修行」需要檢討。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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