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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感想] 缺月梧桐第六集──小人物的悲哀
2015/07/04 17:13:03瀏覽1111|回應0|推薦14

《缺月梧桐》第六集,依然是充滿意外的一集。

這集當中,王天逸的第一個大名人故知──慕容秋水──終於找上門來,卻不是來找他敘舊,而是要透過他和青城派合作生意。王天逸因此從偷掌門壽禮的罪名中解脫出來,從無恥的叛徒,一轉眼又變成掌門父子眼中的福星。

原本我很期待王天逸與慕容秋水重逢,我以為慕容秋水應該挺喜歡王天逸的,畢竟他助王天逸殺過山賊,也很欣賞王天逸的熱血與正直。但現實卻是,要不是慕容秋水想透過這次合作私植實力,為將來對付長樂幫及奪取家主之位作準備,他根本不會想來拜訪王天逸,他也沒有那個閒工夫。

這又推翻了武俠小說一個向來的潛規則──主角周遭的人,一定會對主角特別看重、特別優待──這就造成王天逸的命運更加飄搖不定,完全取決於別人的一念之間了。

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身為一只棋子的悲哀。

但似乎也是因為沒有利益糾葛,讓慕容秋水可以放心地在王天逸面前透露自己的真心話:

你過得其實很好了,父母雙全,父慈子孝,回家也是其樂融融,江湖再險惡,世間再污穢,你也至少有父母可以信任,有家可以休息停靠,不用在任何地方心裡的弦都繃得緊緊的,時時刻刻警覺以防止有人背後給你來一刀。我為家族辦事,辦得不好我擔心得要死,怕有人藉機對我母.....唉,辦得好,我也擔心得要死,有人更恨我了。對我而言,天下之大,卻全是血雨腥風的江湖,竟然沒有一處我可以安心睡一覺的地方!我怎能不羨慕你?你的憂慮可有我大?你頭上可如我一般懸著利劍?別說你一個青城的菁英,就算一個農夫,過得也比我快樂很多。

這時的王天逸,還不能理解慕容秋水的話,還在驚訝不知有多少人不惜犧牲一切,也想達到慕容秋水這樣的身份、地位和成就,他卻自認比不上一個農夫。

直到很多年之後,他懂得那種「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滋味了,也開始產生與慕容秋水類似的感慨,卻再也回不到這一刻的單純。或許這就是人生,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當那樣東西在別人手裡的時候,看起來總是格外珍貴,直到親自體驗過,才會明白原來被自己握在手上的東西,在別人眼裡也是無比閃亮。

而另一個讓我意外的點,是甄仁才。

我原本以為在上集末,王天逸知道他欠了一屁股債,不惜拿出身上幾乎所有的錢借他渡過難關,會讓他大受感動,就此真心對待王天逸。但是我錯了,雖然甄仁才是個孝順的人,但在不擇手段往上爬這一點上,他卻是個真正的畜牲。他不但恩將仇報陷害了王天逸,還虛情假意地要從他口中問出更多情報。

本來這樣的小人在武俠小說中,或者更精確地說,在現實生活中,已經有一大把了,也不值得特別提出來討論,但甄仁才耐人尋味的地方,在於他對王天逸說了一番<出賣論>:

知道什麼是俠義嗎?這就是俠義!用什麼手段那都是次要的,只要一顆心,上為天地君親,下為掌門師父,那什麼手段都是正義的!

無獨有偶地,後期王天逸為了對易月盡忠,同樣選擇了不擇手段;為了達到目的,不惜欺騙傷害那些信任他、對他好的人。於是問題來了,什麼才是對的?只要出發點純正,做什麼都是可以被原諒的嗎?若為了其他感情因素而放棄盡忠、盡孝、盡俠義,是不是就變成一個不忠不孝不俠義的人了呢?

這是個很值得思考的問題。

而就在王天逸恢復清白的期間,他與兇僧胡不斬再次打了照面。這一段追捕戲非常精彩,雖然胡不斬已經受了重傷,憑王天逸這時的實力還是很難與之抗衡,但王天逸使出渾身解數,與胡不斬鬥智、鬥力又鬥狠,打得昏天暗地、令人目不暇給。

真的是鬥狠,因為他們打到後來都豁了出去,簡直像兩隻野獸在互咬,從路上打到馬車上,從王天逸手中持劍到完全近距離肉搏,兩人都已完全忘我,徹底拋開對死亡的恐懼,只是一心想將對方撂倒。

那種強悍很動人心魄,就像在看丹哥(甄子丹)的動作片,拳拳到肉,令人不忍卒睹,卻又毫無疑問地淋漓痛快!

等他們打完了,掌門父子與甲組教官張五魁的一番討論,又是妙到毫巔,令人拍案叫絕。

──該怎麼對來青城祝壽的各路豪傑說明,才能充分顯現青城弟子(而不是王天逸一人)的勇敢無畏,以為青城謀得最大利益,又不讓人感到過於誇大?

這可是一門天大的學問。

他們那場討論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忽然明白為什麼這部小說就連反派都很少讓我看得憎煩,只想快轉,因為看他們耍弄心機實在太妙、太有趣了。那些伎倆很多我連想都沒想過,看著有一種大開眼界的感覺,又有一股難以言喻的諷刺,覺得人世間的事,好像說起來也不過如此。

眼看王天逸又因抓到胡不斬,成了青城派的大功臣,前途一片光明,這時劇情卻急轉直下,內奸走漏了消息,青城派與慕容秋水的合作告吹了。

對慕容秋水來說,如此輕易就泄漏合作計劃的門派,合作起來有風險,早點喊停反而有好處,因此他很瀟灑、不當一回事地抽身了。他不會在乎青城派對此有何感受,也不會考慮王天逸是否會因他的這個舉動,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正如書中所述:「對青城這樣的幫派,還需要多餘的手段嗎?合作是看得起你,不合作也是看得起你,要什麼,你老老實實交出來就對了。」

因此,才剛為了替掌門出氣,把宿敵岳中巔得罪得更死的王天逸,在掌門父子失去慕容秋水這個靠山,不得已只有重新巴結慣於剝削他們的華山派,與代表華山派的岳中巔後,被岳中巔視為眼中釘的他,想當然爾只有被壯烈犧牲。

小人物的悲哀,在此被描述得淋漓盡致。

你不往上爬,就只有被人踩到腳底、任人擺佈利用的份。別人要你生你就生,別人要你死你就死,毫無說不的權利。

但是這個恨不得把王天逸往死裡推的岳中巔,對他的同門兼摯友──同樣也是個老實人──的趙乾捷卻是青眼有加,理由居然是趙乾捷為了救王天逸,拚死阻止他,又堅決不肯在王天逸的飯菜裡下毒。

這也是第一次,岳中巔表現出狡猾無恥之外的另一種面貌,讓人看見他也有一個「小人物往上爬」的悲慘故事。

別看我現在風光,我從小就是孤兒,流浪街頭,不知道受了多少的苦,但是我從來沒怕過,你狠我比你更狠!你惡我比你更惡!沒人敢欺負我!這不是武功的問題。等我入了江湖,發現武林高手和街頭流氓沒有任何區別,都他娘的欺軟怕硬,你惡、你記仇,他們都怕你,你太過善良的話,不過你武功多高,別人都把你吃得骨頭渣滓都不剩半點!你不要把自己當人看,你就把自己看作密林裡的野獸,要麼你吃別人,要麼別人吃你,你自己選吧!

看到這裡,忽然覺得岳中巔與王天逸都是一樣的,只不過王天逸正因為命運無法自控而變得越來越焦慮、越來越容易暴走,反映在劍術上的霸道冷酷,岳中巔卻是早已完成這種轉變,而且因為出身背景的關係,他比王天逸多了欺善怕惡與陰狠毒辣的特質。

雖然他總算爬到高處了,卻又發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他沒有朋友,只有互相利用的利益關係。他與慕容秋水一樣,都無法安心睡個好覺。因此,他想招纜趙乾捷為自己的長隨,在趙乾捷身上,他似乎可以找到久違的安心。

但聽岳中巔「語重心長地提點」趙乾捷,還是不禁覺得他很矛盾,要是把趙乾捷教得和他一樣,以後他豈不是連趙乾捷也無法真心信任了嗎?

無論如何,趙乾捷經過一番心理掙扎之後,最終還是決定投靠岳中巔了。

趙乾捷是另一個悲哀的小人物。他和從甲組一路降到戊組的王天逸不同,打一開始就只有戊組程度的學武資質,根本不可能憑實力出人頭地。他既沒有王天逸的天賦,也沒有他那種對武學的狂熱、奮不顧身的狠勁,來讓自己得到更多曝光的機會。他對前途的茫然不安,說起來猶勝王天逸。

因此,岳中巔的賞識,對他來說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即使岳中巔百般為難他的好友王天逸,他還是難以將這個機會完全捨棄。

正好同門都為了岳中巔招纜他的事在眼紅,當然,表面上為了表現出對青城的忠心,每個人都恨不得吐一口口水淹死他,他在同儕霸凌的屈辱憤怒之下,很順水推舟地投靠了岳中巔,似乎也是無可厚非。

這一段最震撼的,除了丁玉展的姐夫楊崑與長樂幫特使凌寒鉤之間的恩怨糾葛,就屬王天逸為了替趙乾捷討公道,帶著張川秀和范德遠殺入乙組寢室,將計劃傷害趙乾捷的三個人打得滿地找牙,用他的噬血與瘋狂,來保護他的兄弟。

這時的王天逸,又面臨了他回青城的第三次「起」,因為他的好兄弟丁玉展一行人來了,有丁玉展在,岳中巔不敢明著搞王天逸,青城掌門也只能把王天逸暫時放出來。但是,此時的王天逸已經不敢奢求丁玉展能救他了,他看得出來,丁玉展也是他姐姐與家臣的籠中鳥,沒有人真的把他說的話當一回事,就算丁玉展想幫王天逸,也是有心無力。

對王天逸來說,朋友的家臣為了朋友而警告自己離他遠一點,無疑比這個朋友壓根兒沒出現在自己眼前,還要孤單難過。

或許也是這層不安與悲憤,化作他對乙組同袍的辣手無情。那一段給人一種在看『古惑仔』的感覺,為了義氣可以拿血來換,那種激烈震得在場居然無一人敢上前與之交鋒。

瘋狂到只認血。

卻不要命。

瘋狂到恐怖。

誰也不想和這樣的交手,所以沒人第一個衝上去。

只要有第一個衝上去,王天逸就死定了!

但誰要第一個衝上去面對這瘋子的強攻?第一個衝上去的最危險,危險到要命!

他們都知道,因為他們是正常人和聰明人。

沒有第一個,就沒有一擁而上,反而有了第一個後退的人,於是乙組隊伍反而朝後退去。

他們這群人多勢眾的聰明人,卻被一個單槍匹馬赤手空拳的瘋子和傻子震住了。

第一次看這一段時,曾經被王天逸的凶狠嚇到,但是看完後面再來回顧這一段,反而很懷念他那種為了兄弟不顧一切的衝勁。畢竟那也是他脫離命運由人掌控的小人物後,所失去的第一樣珍貴的東西。

照例以引用作結:

「你為何不告訴我實情,反而把我蒙在鼓裡,自導自演這種卑鄙的伎倆來欺騙我!(後略)」

「推崇俠義的,是有力量可以對別人『行俠仗義』的;你想捅死我,是因為你是被行俠仗義的。」

XXXX

「人人都是君子,只有你是小人,那麼小人你完蛋;但如果人人都是小人,只有你是君子,那麼你還是小人,你完蛋;我告訴你,人是沒有尾巴的,只有妖怪才有,但如果人人都有尾巴,只有你沒有,那你就是妖魔鬼怪!」

XXXX

一個人知道頭頂竊賊的惡名就是一次恥辱,一百個人知道就是一百次恥辱,雖然是無辜的,但覺得所受的恥辱已經太多了,再多的良心都要碎掉了,自己都不禁要懷疑是不是自己偷的了。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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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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