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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8/06 06:35:10瀏覽1422|回應14|推薦93 | |
那一天,在圖書館看完當天課堂上該復習的英文課程,匆匆收拾就快快開車回家。 進了門,跟早在家裏等我的小兒子,一陣親親抱抱之後, Mark 滿臉無奈地跟我說:「 媽,校長今天沒收了我的 Mobile Phone。」 「怎麼會?」兒子們在中學時期,唸的是墨爾本赫赫有名的「貴」族私立文法學校,校規嚴厲又多條,碰上這自小就嚮往自由,總跟老師不共戴天的媽咪,兒子總是跟我〈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有商有量。
「不是跟你說好,要藏在書包裏,不要隨便拿出來用的嗎?」我邊說邊進廚房,準備開始做點吃的,Mark 跟著我一起進來,坐上在吧台對面的高腳椅,繼續答說著我的問話。 那時大哥大還不是很普遍,校方是曾有〈口頭〉規定不要帶Mobile Phone上學,以免遺失,或在課堂中電話鈴聲響起,影響課堂教學安寧的規定。 只是;不巧!咱家那時剛結束為期四年半,近170多場的澳洲家事法庭離婚官司沒多久。
才剛回RMIT大學去重修我的英文課程,因為每天課程讓我回家的時間不定,所以,特別給兒子買了一支大哥大,讓他隨時有事都能呼叫找得到我。
「我也不曉得為什麼 !」Mark說。
我邊等著他繼續,邊走到冰箱拿出昨晚就解了凍的食材,也回頭望著他。
「午休的時候,我在校園裏碰到 Mr. Frith 他說要查我的書包」
我在水池邊,開始清洗「哦 ~?!為什麼無緣無故查你的書包?」Mark 很沮喪又不耐煩的說「我就告訴過你了,我也不曉得為什麼 呀!」
Mark 有點想哭的樣子,他不是一個會隨便掉眼淚的孩子,我看他確實是有點兒委屈,可見得,在校園裏被抓回課堂搜他書包的時候,是一個頗令他難堪的過程。 「告訴我,然後呢?」我關了水,停下手上的工作,轉身等著聽他說
「Mr. Frith 看到了我的Mobile Phone,就拿去交給校長了。」
我開始有點兒不高興地嘟噥他「你不會去找校長,跟校長說你並沒有在校園裏用Mobile Phone,這Mobile Phone是媽咪買給你在萬一的情況下,才准你用的嗎?你當時就該去跟校長要回你的Mobile Phone的呀!」
學校裏;家長會的會長,還有校董,是前夫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家長會會長的太太,也在學校中擔任教職,在我和前夫沒翻臉打官司之前,會長、校董我們是常一起吃飯聊天玩,幾乎每個星期最少都要見上一次,我太瞭解這所著名私校是怎麼在〈喬〉事情的。
「我去了啦!校長說他才不管是誰買的,他就是不會還我Mobile Phone!」這離婚前和離婚後的現實,未免也太現實又太快了一點兒吧!
「哦 ~ 校長是這樣說的嗎?」我看了看掛在牆上的鐘,學校裏的教職員還不到下班的時候,校長大人肯定在「是!他就是這樣說的」Mark 極肯定又無奈的回答我。
我走到廚房裏的電話邊,「Mark!我現在要打電話給校長,你確定你跟我說的都是真的!」
小 Mark 滿臉是驚訝,沒想到我會敢打電話,他原本大概是估計,我還是那個什麼都怕,沒他爸就會死的那個媽。「是!我真的沒有騙你!」
「布雷克校長,我是 Mark 的媽媽」我這邊是一肚子的火,電話那邊傳過來的也是極冷漠的「是!」
嗯 ~ 我已經能看到這個電話會議的不太平了。「你應該知道,我為什麼會打電話給您吧?」我也想快速解決這不愉快的對談,「為什麼?」好!問得好!你以為咱家想找你一起喝咖啡嗎?
「 Mark 告訴我,你今天沒收了他的Mobile Phone」雖然不容易,我依舊繼續著我的溫柔,「對!因為帶Mobile Phone到校是違反校規,我還沒處罰他,要他放學後留校呢。」 嗬!您老大還指望我謝恩不成?!真搞不清楚什麼叫做,來者不善,善者不來。 「Mark 告訴我,他並沒有在校園中使用大哥大,是Mr. Frith搜他的書包,才發現 Mark帶有大哥大,對嗎?」我還是強壓怒氣
「是!這就違反校規了。」布雷克校長答的既乾脆又簡短。
「Mark 也向您解釋過,是因為我在上課,回家時間不一定,大哥大是我要他在有緊急狀況時,才能使用的,Mark並沒有在校園中使用大哥大,請你體諒我必需上課的不方便,就算是違規,也請先給個警告,再犯才沒收吧?我請你明天把大哥大還給 Mark,我不會再讓他帶去學校!」我仍好言好語的說著。
「不行!對不起!我幫不了妳的忙!這是校規!我很忙,我不會還妳大哥大的,請妳別再打電話來要求了!」
嗤!跟你有話好說你竟敢聽不懂!以為咱家還是當年那個英文講不通的我嗎?要翻臉,誰不會? 「布雷克校長,我知道你很忙,我也不會再打電話來要求你還我電話了。」我一個字一個字清清楚楚的咬著,「太好了!」布雷克校長帶著極度不友善的回答,我當然也心知肚明知道這是怎麼回事,這事可以不必談了。「
我希望你能聽清楚,也確實明白我現在說的話,你也不必幫忙,我自己可以解決這事!」 你有你的校規,咱家也有我的固執,我穩穩地繼續說著我的解決方式。 「你知道那電話是我買的,是屬於我的財產,你無權扣押。
你這不准帶電話到學校的校規,並沒有正式的明文規定。
明天下午 5.00 我會準時到你的辦公室,我將自己去學校拿回我的電話,你可以不必還我。
不過,我要是明天拿不到我的電話,後天早上,在全校朝會的時候,我將會和警察一起去大禮堂中,等您還我的電話,我如果再不能把我的電話帶回家,我將也不會再去學校要回我的電話,
我會請你和校董及家長會長,我們一起上法庭去,我要和法官一同聽你們三人說明到底為什麼還我電話是有什麼困難。你懂我在說什麼吧!?」
「是。」校長有點動搖的答覆。 「謝謝!」我放下了電話。 在 Mark滿臉的興奮中,「Mark!明天我們一起去學校,把你的電話給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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