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老友送來一個讓人觸目驚心的新聞,我在多年之前曾經看過一次但是沒有那麼詳細,我看了之後一個晚上無法入睡.我該如何讓更多的父母親和年輕人在未出國之前先了解那個國家的情況?
我記得多年前看過一部真實的影片,那是說兩個澳洲年輕女孩結伴一起去泰國旅遊.但是在旅遊結束的最後她們從旅館搭計程車到機場,在辦理登機的手續以後進入海關被海關人員以攜帶毒品為理由而被抓起來,在監獄的日子當然不好過.其中一個女孩有家人前往支援想找尋出路但是談何容易,最後其中之一的女孩是個孤兒自己知道沒有任何支援,最後她承擔所有的罪名讓她的朋友自由.當時我看了這部影片就被這兩個幼稚的女孩所感動.但是又有誰能幫助她們.一旦證據在人手中那是有理也說不清楚,唯有自己要外出旅遊之前先考慮要去國家的情況.
在最近幾年,澳洲也是一個女孩被泰國政府以攜帶毒品而被補,如今也是一個讓人心痛而無法幫助的事件,人家說那是您的東西.您說不是東西不會說話,有誰人可以替您做證?這是一般年輕人所忽略的事件.
記得在1984年左右,我先生因公司的須要往東南亞國家講習,在機場也是碰到這種相同的情況,他也是怕事只有花錢消災.我相信這些國家本身也知道只是沒有人敢和他們去鬥,因為吃虧的永遠是我們外地人,除非我們不去這些國家才能自保.
基於這個理由,特別是兒女永遠不會信任父母親所說.唯有靠外界的力量來勸導年輕人要外出之前該有的知識.我也借此重複每一個人的叮嚀.小心還是小心,知道總比不知道要好,特別是第一次出遠門的年輕人,選擇要去的國家是相當重要的一件事.
以下我將朋友轉寄給我的資訊,我重複如下-讓各位有所認識,小心還是沒有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被
世界遺棄無國格的人民 , 到處受欺辱沒尊嚴....真
的可悲!
遊泰國 ~ 一定要看!
出境時泰國海關人員竟然光明正大的伸手向我索賄
原因是:他的意思是說
我的行李超重,要拆開來看一下 原本我不給,同團的朋友說:算了! 給
他一點好了 我就把剩下的泰國錢 全
給他了,大約合台幣 2,3百 那個海關的人竟然不要,他竟指定要美金100元 因為他還拿一張美金100元讓我看一下
後來我就大叫領隊過來,領隊和他溝通了一下 於是泰國海關的人就說:我的行李要拿到房間裡面特別檢查 還好,領隊堅持不行,後來領隊告訴我: 拿進去檢查就完蛋了!因為就會被泰國海關人員塞毒品進去吧!
所以,以下這則新聞 我
想一定是泰國海關人員刻意栽贓的 所以,從那次以後,我發誓我再也不會去泰國觀
光 否則一輩子就完了
ps: 當時領隊陳建鴻( 鳳凰旅遊 )感謝您了! 不是你的行李不要亂碰亂拿喔 , 必看
國人李進益去年 7月30日自泰國曼谷返國,在通關經過隨身行李X光
機時,在其行李後面有一個手提包
無人認領(有人故意放的),
李進益被泰國女警(嫁禍)叫住,以為是女警因為行李太重,請他幫忙將行李拿下來 ,李進益將行李拿下放在地下之後,就轉身拿著自己的行李登機 ,不料卻因此被泰國警方依攜
帶含有安非他命的減肥藥逮捕,其間還向他索賄400 萬元泰銖(約 323 萬台幣)他被關了一年多才 釋放。
國民黨立委楊麗環舉行記者會,揭發泰國司法黑幕,楊麗環指出,毒品已經成為東南亞很多國家陷害國人、索賄的理由,國人出國在外必須相當小心 ? (為什麼台灣政府沒有大力宣傳告知國人)
外交部亞太司秘書胡志堅則表示,我國目前共有67人遭泰國監禁,其中47人都是因為毒品案件,外交部也知道泰國索賄的問題,但是不便介入。(不介入沒關係.為
什麼台灣政府外交部沒有大力宣傳告知國人).(我們真的是一個國家..?政
府在那裡(民意代表你們又在那裡…???????)
李進益在記者會中現身說法,表示自己因為在泰國經商,被當地警察索賄很
多,知道泰國警察的作法,必須要順著對方的意思,原本他已經過了X光機,向前走了 5、6步,
卻被女警兇惡的叫住,他因為不懂泰文,以為是對方要他把行李拿下來,他就轉身把行李拿下放在地上(錯誤),隨即拿起自己的行李登機。
行李中滿了含有安非他命成分的減肥藥(不
是你的行李請勿拿.上
面沒你的手指紋.但是他可能還是會嫁禍於你),
雖然他沒有把行李帶走,但警方仍舊認定行李是他的,不採信他的辯解,隨即將他押往監獄拘禁。
李進益說: 進了監獄之後,當地的商務代表處隨即前往關心,並行文泰國警務廳要求把
他腳鐐拿掉,別國的人民在行文之後都可以拿掉腳鐐 ,但因為我們與泰國沒有邦交(因
為台灣不是聯合國承認的國家),泰國根本不理,他腳鐐一直戴了5個
多月才拿掉,期間泰國警方還向他索賄,要求 5萬泰銖即可拿掉腳鐐。
李進益哽咽的說出國人在泰國遭到不平等的待遇,每個月還得付3000,才能吃到一天
兩餐,食物連豬狗吃的都不如。
李進益遭拘禁期間,泰國警方還向他開價400萬泰銖。由於堅持自己沒有犯罪,李進益屢次在泰國法庭上要求法官向泰國
緝毒警察局索取現場錄影帶證明自己的清白,緝毒組卻以證人、證據未到等理由,前後13次要求法院延期審理,直到今年 8月2日
才將錄影帶送到法官手中,法院在 9 月 3
日 開庭之後, 判決李進益當庭無罪釋放。
而泰國警方在釋放李進益時,不僅沒有任何冤獄賠償(台灣人的悲哀),
連他入獄時交給獄方保管的勞力士表、護照、現金等財物都不翼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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