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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1 20:34:50瀏覽373|回應0|推薦0 | |
法華前加行--開示悟入佛知見(十四)菩薩行--布施(一) 布施綱要:菩薩以布施對治眾生的慳貪,布施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一切能捨眾生來生其國 無財七施:七種不需本錢的布施 即使沒有財富也能做的七種布施 一為和顏施:對於別人給予和顏悅色的佈施。 二為言施:向人說好話的佈施,存好心做好事做好人說好話,並勉人切實力行。 三為心施:為對方設想的心,體貼眾生的心的佈施。 四為眼施:用慈愛和氣的眼神看人。 五為身施:身體力行幫助別人。 六為座施:讓座給需要的人的佈施。 七為察施:不用問對方就能察覺對方的心,並給予相對其所需的方便的佈施。 1. 布施的概念:思益經云:於諸法能捨。 (1) 布施的種類及其內容:布施有三,財施、法施、無畏施。財施濟一時之窮,法施度三世之苦。無畏施是勝法,勝過老病死三可畏。財施皆以眼見之四大六根為中心而作,是解決了燃眉之急,但未顧及法身(生命本來面目)的需要。所以財施重要,法施也需要,兩者要一起施。 「撥雲見月指中現,前人去指月無缺」法施只是個過程,透過法施,菩薩引人自悟,發現那不生不滅,不老病死的那個,這時那位覺醒的眾生,方可以說:生死無畏,因為從覺悟那時刻起,梵行已立,所作已作,從此不受後有。 (2)《八大人覺經》第六覺知:貧苦多怨,橫結惡緣;菩薩布施,等念怨親,不念舊惡,不憎惡人。 貧苦多怨,橫結惡緣。生命學習者覺悟了「度己度人」,不忍眾生在生死中流浪而無法安息,除了自己廣學多聞,增長智慧,成就辯才,更來教化一切,悉以大樂。然而在敎化的過程中,找到了愚癡生死的關鍵因素—「貧苦」。貧苦有外在的貧苦與內在的貧苦,外在的貧苦來自物質的缺乏,因此俗云:「貧賤夫妻百事哀」;而內在的貧苦來自「見地」的不足,所以世間方有「窮得只剩下錢」的說法。因著貧苦致使眾生越往惡劣的外在趨勢前進,所以說:貧苦多怨,橫結惡緣。 菩薩布施,等念怨親,生命學習者學習「布施」,布施是能捨,能與眾分享。生命學習者的布施,必然要深入「察覺」。先察覺眾生之所缺,後依自己所能的,分享物質的外財與對生命見地的內財(法布施)。讓缺乏者得到及時的補充而能自立。生命學習者依「慈悲」的生命法則練習布施,「無緣曰慈、同體大悲」,慈是不附加任何條件的。因此生命學習者放下自己的主觀判斷,對「怨、親」平等看待,此是謂「菩薩布施,等念怨親」,因為平等對待,所以生命學習者不念舊惡,不憎惡人。 (3)《維摩詰所說經》布施是道場,不望報故 布施是道場,不望報故;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所以眾生當自己有多餘的時候,常能行布施之事。然而因著思惟的不徹底,因此布施後卻在心內深處,常記得「我曾做過某些好事,我對某人是如此的付出。」而抱著將來有一日能有所回報的寄望。 以外相行為論,布施就是布施,外在的財物或觀念,真的從甲流給了乙。然而大覺者、聖賢們卻都以同樣的答案告訴我們這些後者,布施要「不望報」方是真布施。 如《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 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 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 的賞賜。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這裡說明了生命的法則在宗教派別之上而自然的存在。 原來布施的用意是透過捨,來更新我們生命中「貪慳」的習性。若存著「望報」的念,雖外有布施的行為,但內在生命仍未提升。心若未更新,外在的行為則是虛功,仍不算數啊。 (4)《金剛經》的概念:度一切眾生至無餘涅槃是菩薩的任務。菩薩以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行於布施,是實現目標的途徑。 《金剛經》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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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