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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15:38:57瀏覽2184|回應0|推薦13 | |
我一位朋友寫的短文,講的是「施工忠昊工作室」-一家藝術設計公司最近發生的勞資爭議。就參與這場爭議的朋友說,爭議還在繼續中,資方用非常強硬與惡劣的招數來對付員工,包括了以柵欄限制員工行動、裝監視器監視、辱罵、分化、欺騙等等,以及污衊協助員工進行爭議的工人團體拿錢。 據我朋友-正在協助員工的工運工作者說,北市勞工主管機關-勞工局官員們,也是在調解會中擺出一副欺壓勞工的姿態,還找了資深工運人士當資方調解委員,希望壓制勞方。官方不立即依法處理資方的明顯違法,也不維持表面的中立,竟反過來指責勞工團體來聲援調解會、以及在媒體曝光這件事。 希望這件事有更多人關心,也該向勞工局施點壓力(不是社運人士當局長嗎?)...... 惡魔與草莓族! 朱維立 還記得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敘說女主角是職場菜鳥,一心想當記者卻不小心誤入時尚圈,面對著如惡魔般的上司,歷經在職場上的磨練、改變,最後終於找到自我的故事。故事精彩之處,正在於梅麗史翠普所飾演的惡魔上司及電影對時尚圈的寫實呈現,不過,你大概無法想像在台灣竟然也有「穿著Prada的惡魔」,而且有過之而無不及。而多數在這種惡魔上司手下工作的職場菜鳥,其下場不像女主角那樣,揮揮衣袖,心存感激地離開,而是被羞辱、一腳踢走,連應有薪水也領不到! 【被剝削外 別無選擇】 如今在台灣,初入職場的年輕人背負著沈重助學貸款與卡債,一畢業就非得有份固定薪水。然而據官方統計,2005年大專畢業生失業率4.01%,首次求職者平均得忍受26.9週的待業時間,即便找到工作,平均月薪不過24,766元,甚至有可能是不穩定又沒保障的勞動派遣或定期契約工作。面對高失業、低起薪的現況,不是回家繼續靠父母養,就是咬牙忍受惡劣的勞動條件。大環境如此,年輕人沒有選擇更無法反抗,誰知道勞基法是什麼碗糕,學校也沒教過,做不下去就只好離職,也因為如此,他們被稱為「草莓族」。 不配合加班真的不對嗎?一定要為公司賣命才是對的嗎?老闆說的全是對的嗎?這些草莓族的工作態度,透過媒體渲染,一般人對草莓族的印象往往是他們很有己見,對公司不易服從。如此說來,當草莓族遇到惡魔上司,理應不會吃虧才對。然而,現實中似乎不是這麼一回事。 近來爆發勞資爭議的「施工忠昊工作室」,為著名藝術家施正騏所成立,四年來他網羅了許多知名設計院校畢業的優秀人才,承接政府標案,四處展覽販售,創造個人頂尖形象。誰會想到,他個人風光的背後,年輕員工拚死拚活為老闆設計生產藝術品,卻連最基本的勞動保障也沒有。 「施工忠昊工作室」的資方不僅未幫勞工投保勞健保、未提撥退休金,更無視勞基法之規定,不給特別休假,甚至連事、病假都沒有,強迫員工加班又短發加班費,甚至遲發薪水還藉「不滿意工作表現」為由惡意苛扣工資,每月高達8,000-9,000元。當勞工主管機關前往開罰,資方還義正辭嚴地表示這些年輕人不是他的勞工,雙方是承攬契約關係,其睜眼說瞎話的態度令官方也搖頭嘆息。資方除上述違法情事外,也將電影中惡魔上司的種種行徑一一照搬到現實中,員工不時要充當老闆個人司機與家務清潔工,更不時要忍受其冷嘲熱諷及不按牌理出牌的「藝術家行徑」,甚至有時老闆以王八蛋、狗、妓女…等不堪入耳的字眼公然侮辱,員工也只能默默忍受。久而久之,員工個個人心惶惶、精神緊繃,每月發薪時反而因擔心薪水遲發或被苛扣而失眠、情緒失控,不少人因此開始求助醫生或藥物。面對現實版的「穿著Prada的惡魔」,這些「草莓族」為了領一份糊口的微薄薪水,竟然能忍受資方虐待羞辱,長達數年。 結果,這些「草莓族」歷經了種種磨難後,會像電影中的主角一樣有個happy ending嗎?當然沒有,他們在資方稍不如意就解雇後,連離職該月的薪水都拿不到,遑論被苛扣的工資。那他們學到了什麼呢?在漫長的勞資爭議中,他們看到了,面對違法的資方,官方最多只能偶而開罰,對資方一點威嚇作用也沒有,如此一來,勞動法令根本形同虛設。 是誰創造了惡魔?答案應該很清楚了。 附註 資方違法事項: 未保勞健保 未提撥退休金 未給予事病假 未給予特休假 非法解雇 無正當理由解雇員工且不給資遣費! 不給資遣費 未給預告工資 惡意苛扣工資、每月薪水皆嚴重不穩定 加班費短少 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 違建 畫圖時所使用顏塗料散發刺鼻氣味 地下室安檢問題 辱罵員工是狗、妓女、猴子、王八蛋等各種不堪入耳之髒話 涉及刑法 公然侮辱罪 營利事業登記名實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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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