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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卷第三十二 漢紀二十四 孝成皇帝 中 永始四年 戊申 西元前一三年 1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大赦天下。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2 夏,大旱。 3 四月,癸未,長樂 臨華殿、未央宮 東司馬門皆災。 六月,甲午,霸陵園門闕災。 4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5 冬,十一月,庚申,衛將軍王商病免。 6 梁王 立驕恣無度,至一日十一犯法。相禹奏「立對外家怨望,有惡言。」 有司按驗,因發其與姑園子姦事,奏「立禽獸行,請誅。」太中大夫谷永上書曰:「臣聞禮,天子外屏,不欲見外也;是以帝王之意,不窺人閨門之私,聽聞中冓之言。春秋為親者諱。今梁王年少,頗有狂病,始以惡言按驗,既無事實,而發閨門之私,非本章所指。王辭又不服,猥強劾立,傅致難明之事,獨以偏辭成罪繼獄,無益於治道;汙衊宗室以內亂之惡,披布宣揚於天下,非所以為公族隱諱,增朝廷之榮華,昭聖德之風化也。臣愚以為王少而父同產長,年齒不倫;梁國之富足以厚聘美女,招致妖麗;父同產亦有恥辱之心;按事者乃驗問惡言,何故猥自發舒!以三者揆之,殆非人情,疑有所迫切,過誤失言,文吏躡尋,不得轉移。萌牙之時,加恩勿治,上也。既已按驗舉憲,宜及王辭不服,詔廷尉選上德通理之吏更審考清問,著不然之效,定失誤之法,而反命於下史,以廣公族附疏之德,為宗室刷汙亂之恥,甚得治親之誼。」天子由是寢而不治。 李殘:看完谷永的上書,只有一種想法,這人不知收了梁國多少好處。春秋為親者諱,是說對於親的邪惡事,不加以宣揚,可沒有說就此不理。梁王劉立與其姑亂倫,可以不用宣揚,但仍要查明,什麼叫做加恩勿治,上也。如此傳出至民間,如何教化百姓,這就是太中大夫的治國水準,也難怪漢每下愈況。再者谷永提出三條懷疑,事實上並不成立。梁國富足,可以厚聘美女,但若以此就認為劉立與劉園子不會私通,這是一廂情願。劉園子雖說與劉立的父親同輩,但不一定年齒不倫,若兩人年紀差太多,追察的官吏也不會認為兩人有姦情。至於猥自發舒,如谷永所說,疑是被官吏追問,所以誤說。這種事可不是玩笑,怎可能誤說。應該是有風言風語,而被人告發。由此看來,谷永的上書更增加這件事的可信度,否則谷永不會說萌牙之時,加恩勿治。 外屏:位於門外的屏障之牆。 中冓之言:於內室談論的淫邪私房話。 猥強劾立:用鄙陋的方式強行彈劾劉立。 父同產:與父親同輩,指劉園子。 猥自舒發:忽然自己說出亂倫之事。 躡尋:跟著追尋。 清問:詳問。 著不然之效:察明此事並非如此,且有證據供察驗。 7 是歲,司隸校尉蜀郡 何武為京兆尹。武為吏,守法盡公,進善退惡,所居無赫赫名,去後常見思。
元延元年 己酉 西元前一二年 1 春,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2 壬戍,王商復為大司馬、衛將軍。 3 三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4 夏,四月,丁酉,無雲而雷;有流星從日下東南行,四面燿燿如雨,自晡及昏而止。 李殘:無雲而雷的起因應該是流星。 5 赦天下。 6 秋,七月,有星孛于東井。 上以災變,博謀羣臣。北地太守谷永對曰:「王者躬行道德,承順天地,則五徵時序,百姓壽考,符瑞並降;失道妄行,逆天暴物,則咎徵著郵,妖孽並見,饑饉荐臻;終不改寤,惡洽變備,不復譴告,更命有德。此天地之常經,百王之所同也。 加以功德有厚薄,期質有脩短,時世有中季,天道有盛衰。陛下承八世之功業,當陽數之標季,涉三七之節記,遭無妄之卦運,直百六之災阸,三難異科,雜焉同會;建始元年以來,二十載間,羣災大異,交錯鋒起,多於春秋所書。內則為深宮後庭,將有驕臣悍妾,醉酒狂悖卒起之敗,北宮苑囿街巷之中、臣妾之家幽閒之處徵舒、崔杼之亂;外則為諸夏下土,將有樊並、蘇令、陳勝、項梁奮臂之禍。安危之分界,宗廟之至憂,臣永所以破膽寒心,豫言之累年。下有其萌,然後變見於上,可不致慎!禍起細微,姦生所易。願陛下正君臣之義,無復與羣小媟黷宴飲;勤三綱之嚴,修後宮之政,抑遠驕妬之寵,崇近婉順之行;朝覲法駕而後出,陳兵清道而後行,無復輕身獨出,飲食臣妾之家。 三者既除,內亂之路塞矣。諸夏舉兵,萌在民饑饉而吏不恤,興於百姓困而賦歛重,發於下怨離而上不知。傳曰:『飢而不損,茲謂泰,厥咎亡。』比年郡國傷於水災,禾麥不收,宜損常稅之時,而有司奏請加賦,甚繆經義,逆於民心,市怨趨禍之道也。臣願陛下勿許加賦之奏,益減奢樂之費,流恩廣施,振贍困乏,敕勸耕桑,以慰綏元元之心,諸夏之亂庶幾可息!」 肥狗:陳靈公與夏姬通姦,時常到其家交歡;夏姬的兒子徵舒非常不爽,從馬廄射殺陳靈公。齊莊公與大臣崔杼的妻子姜氏私通,時常是姜氏歡愛,於是崔杼暗中埋伏士卒殺之。 肥狗:驕臣指的是淳于長,悍妾則是趙氏姊妹。至於北宮苑囿街巷等,指的是漢成帝喜歡微服出行。 李殘:谷永以徵舒、崔杼事件做例子,似乎暗指漢成帝與臣屬的妻妾有私通。 五徵時序:五種徵侯按順序依時運轉;五徵為雨、暘、寒、燠、風。 咎徵:上天責罰的徵兆。 著郵:尤其明顯;郵同「尤」,過。 荐臻:連續不斷。 惡洽變備:惡行全變的普遍;洽:廣博、周遍;備:盡、皆、完全。 期質:期限與資質。 標季:末季;標,末尾。 阸:同「阨」。 姦生所易:姦邪發生在輕忽處;易,輕忽。 媟黷:行為放蕩不尊重。 飢而不損,茲謂泰,厥咎亡:人民飢饉卻不減少賦歛,更加以宣稱國泰民安,如此將蒙咎而亡;語出洪範傳。 市怨:買怨,招來怨恨。 慰綏:撫慰。 元元:人民、百姓。 中壘校尉劉向上書曰:「臣聞帝舜戒伯禹『毋若丹朱傲』,周公戒成王『毋若殷王紂』,聖帝明王常以敗亂自戒,不諱廢興,故臣敢極陳其愚,唯陛下留神察焉! 謹按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今連三年比食,自建始以來,二十八歲間而八食,率二歲六月而一發,古今罕有。異有小大希稠,占有舒疾緩急,觀秦、漢之易世,覽惠、昭之無後,察昌邑之不終,視孝宣之紹起,皆有變異著於漢紀。天之去就,豈不昭昭然哉!臣幸得託末屬,誠見陛下寬明之德,冀銷大異而興高宗、成王之聲,以崇劉氏,故懇懇數奸死亡之誅!天文難以相曉,臣雖圖上,猶須口說,然後可知;願賜清燕之閒,指圖陳狀!」上輒入之,然終不能用也。 肥狗:殷高宗有雊雉之兆,周成王有拔木之變,兩帝能思其故,所以殷高宗有百年之福,周成王有復風之報。 懇懇:至誠。 7 紅陽侯 立舉陳咸方正;對策,拜為光祿大夫、給事中。 丞相方進復奏「咸前為九卿,坐為貪邪免,不當蒙方正舉,備內朝臣」;並劾「紅陽侯 立選舉故不以實。」有詔免咸,勿劾立。 肥狗:依照漢制,列侯推薦不實,削奪食邑的戶數,也就是減薪。 8 十二月,乙未,王商為大將軍。 辛亥,商薨。其弟紅陽侯 立次當輔政;先是立使客因南郡太守李尚占墾草田數百頃,上書以入縣官,貴取其直一萬萬以上,丞相司直孫寶發之,上由是廢立,而用其弟光祿勳曲陽侯 根。 肥狗:據載,南郡的荒田,本屬於少府所管轄,後來借貸給百姓開墾,而百姓也都開懇的不錯。而王立假稱這些都還是荒田,強占後稱是自己開墾的。接著上書,希望朝廷買下這些強占田。 草田:荒田。 9 特進,安昌侯 張禹請平陵肥牛亭地;曲陽侯 根爭,以為此地當平陵寢廟,衣冠所出遊道,宜更賜禹他地。上不從,卒以賜禹。根由是害禹寵,數毀惡之。天子愈益敬厚禹,每病,輒以起居聞,車駕自臨問之,上親拜禹床下,禹頓首謝恩。禹小子未有官,禹數視其小子;上即禹床下拜為黃門郎、給事中。禹雖家居,以特進為天子師,國家每有大政,必與定議。 李殘:張禹在漢成帝 劉驁當太子時,就教他論語,關係可不比王根差。從張禹敢向漢成帝要平陵土地當自己的墓葬地,就知道這位學生多麼尊重老師。 時吏民多上書言災異之應,譏切王氏專政所致,上意頗然之,未有以明見;乃車駕至禹弟,辟左右,親問禹以天變,因用吏民所言王氏事示禹。 禹自見年老,子孫弱,又與曲陽侯不平,恐為所怨,則謂上曰:「春秋日食、地震,或為諸侯相殺,夷狄侵中國。災變之意,深遠難見,故聖人罕言命,不語怪神,性與天道,自子貢之屬不得聞,何況淺見鄙儒之所言。陛下宜修政事,以善應之,與下同其福喜,此經義意也。新學小生,亂道誤入,宜無信用,以經術斷之!」上雅信愛禹,由此不疑王氏。後曲陽侯 根及諸王子弟聞知禹言,皆喜說,遂親就禹。 李殘:可惜,西漢皇朝被取代的迴轉點因張禹的話而錯過。雖然張禹將遺臭萬年,但卻可保子孫安全。 故槐里令朱雲上書求見,公卿在前,雲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孔子所謂『鄙夫不可與事君,苟患失之,亡所不至』者也!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頭以厲其餘!」 李殘:尚方斬馬劍應是尚方寶劍的濫觴。 上問:「誰也?」對曰:「安昌侯 張禹!」上大怒曰:「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御史將雲下;雲攀殿檻,檻折。雲呼曰:「臣得下從龍逢、比干遊於地下,足矣!未知聖朝何如耳!」御史遂將雲去。 肥狗:龍逢為關龍逢,夏桀大臣,因直言極諫而被殺;常與商末比干並稱。 李殘:朱雲要斬張禹,應是張禹保王氏之語已傳播開來。所以張禹成為奸佞之臣。 於是左將軍辛慶忌免冠,解印綬,叩頭殿下曰:「此臣素著狂直於世,使其言是,不可誅;其言非,固當容之。臣敢以死爭!」慶忌叩頭流血;上意解,然後得已。及後當治檻,上曰:「勿易,因而輯之,以旌直臣!」 李殘:既知朱雲是直臣,為何不依其言。就算不斬張禹,但也應罷退王氏。 輒以起居聞:張禹飲食寢臥的狀況向皇帝報告。 性與天道:性命與天道之事。 宜無信用:不應相信與任用。 以經術斷之:以儒術經典來決斷。 苟患失之,亡所不至:指鄙夫害怕失去職位,什麼事都做的出來。 尚方:皇室製造所。 斬馬劍:劍利,可斬馬。 因而輯之:指門檻只需修補即可。 10 匈奴 搜諧單于將入朝;未入塞,病死。弟且莫車立,為車牙若鞮單于;以囊知牙斯為左賢王。 11 北地都尉張放到官數月,復徵入侍中。太后與上書曰:「前所道尚未效,富平侯反復來,其能默虖!」上謝曰:「請今奉詔!」上於是出放為天水屬國都尉;引少府許商、光祿勳師丹為光祿大夫,班伯為水衡都尉,並侍中,皆秩中二千石,每朝東宮,常從;及大政,俱使諭指於公卿。上亦稍厭游宴,復脩經書之業;太后甚悅。 前所道尚未效:指先前太后勸戒漢成帝之言尚未完成。 其能默虖:太后能沉默不語嗎。 諭指:傳諭皇帝的意見。 12 是歲,左將軍辛慶忌卒。慶忌為國虎臣,遭世承平,匈奴、西域親附,敬其威信。 虎臣:扞禦國家之臣,如同猛虎以爪牙扞禦。
元延二年 庚戍 西元前一一年 1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既祭,行遊龍門,陟西岳而歸。 陟:登。 西岳:華山。 2 夏,四月,立廣陵孝王子守為王。 3 初,烏孫小昆彌安日為降民所殺,諸翎侯大亂;詔徵故金城太守段會宗為左曹、中郎將、光祿大夫,使安輯烏孫;立安日弟末振將為小昆彌,定其國而還。 時大昆彌雌栗靡勇健,末振將恐為所并,使貴人烏日領詐降,刺殺雌栗靡;漢欲以兵討之而未能,遣中郎將段會宗立公主孫伊秩靡為大昆彌。久之,大昆彌、翎侯 難栖殺末振將,安日子安犁靡代為小昆靡。 漢恨不自誅末振將,復遣段會宗發戊己校尉諸國兵,即誅末振將太子番丘。會宗恐大兵入烏孫,驚番丘,亡逃不可得,即留所發兵墊婁地,選精兵三十弩徑至昆彌所在,召番丘,責以末振將之罪,即手劍擊殺番丘。官屬以下驚恐,馳歸。 小昆彌安犁靡勒兵數千騎圍會宗,會宗為言來誅之意,「今圍守殺我,如取漢牛一毛耳。宛王、郅支頭縣稾街,烏孫所知也。」昆彌以下服,曰:「末振將負漢,誅其子可也,獨不可告我,令飲食之邪!」會宗曰:「豫告昆彌,逃匿之,為大罪。即飲食以付我,傷骨肉恩。故不先告。」昆彌以下號泣罷去。 會宗還,奏事,天子賜會宗爵關內侯、黃金百斤。會宗以難栖殺末振將,奏以為堅守都尉。責大祿、大監以雌栗靡見殺狀,奪金印、紫綬,更與銅、墨云。 肥狗:漢宣帝甘露三年,曾賜烏孫大祿與大監金印、紫綬。 末振將弟卑爰疐本共謀殺大昆彌,將眾八萬餘口,北附康居,謀欲借兵兼并兩昆彌;漢復遣會宗與都護孫建并力備之。 翎侯:西域烏孫、大月氏、康居的官名。 選精兵三十弩:選出精兵三十人,各持一弩。 大祿、大監:皆烏孫官名。 自烏孫分立兩昆彌,漢用憂勞,且無寧歲。時康居復遣子侍漢,貢獻,都護郭舜上言:「本匈奴盛時,非以兼有烏孫、康居故也;及其稱臣妾,非以失二國也。漢雖皆受其質子,然三國內相輸遣,交通如故;亦相候司,見便則發:合不能相親信,離不能相臣役。以今言之,結配烏孫,竟未有益,反為中國生事。然烏孫既結在前,今與匈奴俱稱臣,義不可距。而康居驕黠,訖不肯拜使者;都護吏至其國,坐之烏孫諸使下,王及貴人先飲食已,乃飲啗都護吏,故為無所省以夸旁國。以此度之,何故遣子入侍?其欲賈市,為好辭之,詐也。匈奴,百蠻大國,今事漢甚備;聞康居不拜,且使單于有悔自卑之意。宜歸其侍子,絕不復使,以章漢家不通無禮之國!」漢為其新通,重致遠人,終羈靡不絕。 候司:窺伺、等待。 結配:結親婚配。 訖:竟。 故為無所省以夸旁國:故意無視漢吏以誇耀鄰國。 重致遠人:重視遠方之人。
元延三年 辛亥 西元前一0年 1 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壅江三日,江水竭。劉向大惡之,曰:「昔周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岐山者,周所興也。漢家本起於蜀、漢,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攝提、大角,從參至辰,殆必亡矣!」 2 二月,丙午,封淳于長為定陵侯。 3 三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4 上將大誇胡人以多禽獸,秋,命右扶風發民入南山,西自褒、斜,東至弘農,南敺漢中,張羅罔置罘,捕熊羆禽獸,載以檻車,輸之長楊射熊館,以罔為周阹,縱禽獸其中,令胡人手搏之,自取其獲,上親臨觀焉。 置罘:捕捉鳥獸的網子。 阹:圍獵野獸的圈。
元延四年 壬子 西元前九年 1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2 中山王 興、定陶王 欣皆來朝,中山王獨從傅,定陶王盡從傅、相、中尉。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上令誦詩,通習,能說。他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令誦尚書,又廢;及賜食於前,後飽;起下,韈係解。帝由此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 是時諸侯王唯二人於帝為至親,定陶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趙皇后、昭儀及票騎將軍王根。后、昭儀、根見上無子,亦欲豫自結,為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勸帝以為嗣。帝亦美其材,為加元服而遣之,時年十七矣。 能說:可以說出所誦之詩的意義。 後飽:皇帝吃完還在吃,吃飽才罷休。 元服:冠。 3 三月,上行幸河東,祠后土。 4 隕石于關東二。 5 王根薦谷永,徵入,為大司農。永前後所上四十餘事,略相反覆,專攻上耳與後宮而已;黨於王氏,上亦知之,不甚親信也。為大司農歲餘,病;滿三月,上不賜告,即時免。數月,卒。 略相反覆:內容互相略有重覆。 賜告:公卿生病時,皇帝可賜其告假休養。
綏和元年 癸丑 西元前八年 1 春,正月,大赦天下。 2 上召丞相翟方進、御史大夫孔光、右將軍廉褒、後將軍朱博入禁中,議「中山、定陶王誰宜為嗣者?」方進、根、褒、博皆以為:「定陶王,帝弟之子。禮曰:『昆弟之子,猶子也。為其後者,為之子也。』定陶王宜為嗣。」光獨以為:「禮,立嗣以親。以尚書盤庚殷之及王為比,兄終弟及。中山王,先帝之子,帝親弟,宜為嗣。」上以「中山王不材;又禮,兄弟不得相入廟」,不從光議。 二月,癸丑,詔立定陶王 欣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益中山國三萬戶,以慰其意;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徵定陶王。定陶王謝曰:「臣材質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宮,臣願且得留國邸,旦夕奉問起居,俟有聖嗣,歸國守藩。」書奏,天子報「聞」。 戊午,孔光以議不合意,左遷廷尉;何武為御史大夫。 假充:暫居;因漢成帝尚有可能有嫡子,故定陶王謙稱。 報聞:報已覽其奏書,而不從其請也。 3 初,詔求殷後,分散為十餘姓,推求其嫡,不能得。匡衡、梅福皆以為宜封孔子世為湯後,上從之,封孔吉為殷 紹嘉侯。 肥狗:匡衡的上書大意為若是諸侯的嫡嗣因故而滅絕,應該封其庶親為繼承者。周滅殷後,紂王的兒子武庚尚存,所以嫡嗣不絕。到周成王時,武庚叛周被殺,嫡嗣就斷絕了。於是周成王封紂王的庶兄微子啟于商丘,建立宋國。所以宋國就成為商之正統繼承者。到戰國時期,宋亡於齊,就不用得再追求宋國的嫡裔,應該再立殷之旁支,來繼承其正統。而孔子自稱為殷人,故立孔子的後人為宜。 三月,與周 承休侯皆進爵為公,地各百里。 4 上行幸雍,祠五畤。 5 初,何武之為廷尉也,建言:「末俗之敝,政事煩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獨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廢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上從之。 夏,四月,賜曲陽侯 根大司馬印綬,置官屬,罷票騎將軍官;以御史大夫何武為大司空,封氾鄉侯:皆增奉如丞相,以備三公焉。 6 秋,八月,庚戍,中山孝王 興薨。 7 匈奴 車牙單于死,弟囊知牙斯立,為烏珠留若鞮單于。烏珠留單于立,以弟樂為左賢王,輿為右賢王,漢遣中郎將夏侯藩、副校尉韓容使匈奴。 或說王根曰:「匈奴有斗入漢地,直張掖郡,生奇材箭竿、鷲羽,如得之,於邊甚饒,國家有廣地之實,將軍顯功垂於無窮!」根為上言其利,上直欲從單于求之,為有不得,傷命損威。根即但以上指曉藩,令從藩所說而求之。 藩至匈奴,以語次說單于曰:「竊見匈奴斗入漢地,直張掖郡,漢三都尉居塞上,士卒數百人,寒苦,候望久勞,單于宜上書獻此地,直斷割之,省兩都尉士卒數百人,以復天子厚恩,其報必大。」單于曰:「此天子詔語邪,將從使者所求也?」藩曰:「詔指也;然藩亦為單于畫善計耳。」單于曰:「此溫偶駼王所居地也,未曉其形狀所生,請遣使問之。」 有斗入漢地:指匈奴的土地與漢朝的土地如犬牙交錯。 為有不得:有可能得不到。 傷命:詔命不行。 損威:天子之命不行於夷狄為損中國之威。 語次:交談之間。 直斷割之:將兩國邊界斷割成直線。 形狀所生:指此地之地形、狀況及所生產的物品。 藩、容歸漢後,復使匈奴,到則求地。單于曰:「父兄傳五世,漢不求此地,至知獨求,何也?已問溫偶駼王,匈奴西邊諸侯作穹廬及車,皆仰此山材木,且先父地,不敢失也。」 藩還,遷太原太守。單于遣使上書,以藩求地狀聞。詔報單于曰:「藩擅稱詔,從單于求地,法當死;更大赦二,今徙藩為濟南太守,不令當匈奴。」 李殘:王根對夏侯藩只告知皇帝的用意,而不給正式的詔令,就是準備犧牲夏侯藩。成功拿到最好,不成功就全推給夏侯藩,與天子無關。 8 冬,十月,甲寅,王根病免。 9 上以太子既奉大宗後,不顧私親。十一月,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以奉恭王後。 肥狗:劉欣入繼為太子,表示成為嫡長的血脈繼承者,自然得放棄定陶王的血脈祭祀。 太子議欲謝;少傅閻崇以為「為人後之禮,不得顧私親,不當謝」;太傅趙玄以為「當謝」,太子從之。詔問所以謝狀,尚書劾奏玄,左遷少府;以光祿勳師丹為太傅。 李殘:問題來了,親情是無法人為強迫斬斷的。劉驁先殺趙玄這隻雞給劉欣這個猴小孩看,告知劉欣要當皇帝得付出代價。 大宗:周代宗法體系中,以始祖的嫡長為大宗,別支為小宗。 初,太子之幼也,王祖母傅太后躬自養視;及為太子,詔傅太后與太子母丁姬自居定陶國邸,不得相見。頃之,王太后欲令傅太后、丁姬十日一至太子家,帝曰:「太子承正統,當共養陛下,不得復顧私親。」王太后曰:「太子小而傅太后抱養之;今至太子家,以乳母恩耳,不足有所妨!」於是令傅太后得至太子家;丁姬以不養太子,獨不得。 陛下:漢亦稱太后為陛下,後世則改稱為殿下。 10 衛尉、侍中淳于長有寵於上,大見信用,貴傾公卿,外交諸侯、牧、守,賂遺、賞賜累鉅萬,淫於聲色。許后姊孊為龍雒思侯夫人,寡居;長與孊私通,因取為小妻。 許后時居長定宮,因孊賂遺長,欲求復為婕妤。長受許后金錢乘輿、服御物前後千餘萬,詐許為白上,立為左皇后。孊每入長定宮,輒與孊書,戲侮許后,嫚易無不言;交通書記,賂遺連年。 嫚易:傲慢輕視。 時曲陽侯 根輔政,久病,數乞骸骨。長以外親居九卿位,次第當代根。侍中、騎都尉、光祿大夫王莽心害長寵,私聞其事。莽侍曲陽侯病,因言:「長見將軍久病意喜,自以當代輔政,至對衣冠議語署置。」具言其罪過。根怒曰:「即如是,何不白也!」莽曰:「未知將軍意,故未敢言!」根曰:「趣白東宮!」莽求見太后,具言長驕佚,欲代曲陽侯;私與長定貴人姊通,受取其衣物。太后亦怒曰:「兒至如此!往,白之帝!」莽白上;上以太后故,免長官,勿治罪,遣就國。 衣冠:指士大夫及貴族子弟。 置署:安排擔任某官。 初,紅陽侯 立不得輔政,疑為長毀譖,常怨毒長;上知之。及長當就國,立嗣子融從長請車騎,長以珍寶因融重遺立。 立因上封事,為長求留曰:「陛下既託文以皇太后故,誠不可更有他計。」於是天子疑焉,下有司按驗。吏捕融,立令融自殺以滅口。上愈疑其有大姦,遂逮長繫洛陽詔獄,窮治。長具服戲侮長定宮,謀立左皇后,罪至大逆,死獄中。妻子當坐者徙合浦;母若歸故郡。 上使廷尉孔光持節賜廢后藥,自殺。 丞相方進復劾奏「紅陽侯 立,狡猾不道,請下獄。」上曰:「紅陽侯,朕之舅,不忍致法;遣就國。」於是方進復奏立黨友後將軍朱博、鉅鹿太守孫閎,皆免官,與故光祿大夫陳咸皆歸故郡。咸自知廢錮,以憂死。 廢錮:革除官職,終身不得再出仕。 方進智能有餘,兼通文法吏事,以儒雅緣飾法律,號為通明相,天子器重之;又善求人主微指,奏事無不當意。方淳于長用事,方進獨與長交,稱薦之;及長坐大逆誅,上以方進大臣,為之隱諱,方進內慚,上疏謝罪乞骸骨。上報曰:「定陵侯 長已伏其辜,君雖交通,傳不云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君何疑焉!其專心壹意,毋怠醫藥,以自持。」 方進起視事,復條奏長所厚善京兆尹 孫寶、右扶風 蕭青、刺史二千石以上,免二十餘人。函谷都尉、建平侯 杜業,素與方進不平,方進奏「業受紅陽侯書聽請,不敬。」免,就國。 以儒雅緣飾法律:用儒學來修飾法條。 聽請:聽從某人的請求。 上以王莽首發大姦,稱其忠直;王根因薦莽自代。 丙寅,以莽為大司馬,年時三十八。莽既拔出同列,繼四父而輔政,欲令名譽過前人,遂克己不倦,聘諸賢良以為掾、史,賞賜、邑錢悉以享士;愈為儉約,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問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見之者以為僮,使問,知其夫人。其飾名如此。 李殘:此時說王莽是飾名並不合適,這時莽才剛成為大司馬,並無篡漢之心。 邑錢:封邑的收入。 蔽膝:古代繫在衣前的護膝圍裙。 11 丞相方進、大司空武奏言:「春秋之義,用貴治賤,不以卑臨尊。刺史位下大夫而臨二千石,輕重不相準。臣請罷刺史,更置州牧以應古制!」 十二月,罷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肥狗:刺史六百石,薪水屬於下大夫階級,可是確掌管一州之事,薪資與職位差異太大。 臨:控制、統治。 12 犍為郡於水濱得古磬十六枚,議者以為祥。 劉向因是說上:「宜興辟雍,設庠序,陳禮樂,隆雅頌之聲,盛揖讓之容,以風化天下。如此而不治者,未之有也。 或曰:不能具禮。禮以養人為本,如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刑罰之過或至死傷,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請定法,削則削,筆則筆,救時務也。至於禮樂,則曰不敢,是敢於殺人,不敢於養人也。為其俎豆、管絃之間小不備,因是絕而不為,是去小不備而就大不備,惑莫甚焉! 夫教化之比於刑法,刑法輕,是舍所重而急所輕也。教化,所恃以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廢所恃而獨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 自京師有誖逆不順之子孫,至於陷大辟,受刑戮者不絕,由不習五常之道也。夫承千歲之衰周,繼暴秦之餘敝,民漸漬惡俗,貪饕險詖,不閑義理,不示以大化而獨敺以刑罰,終已不改!」 帝以向言下公卿議,丞相、大司空奏請立辟雍,按行長安城南營表;未作而罷。時又有言「孔子布衣,養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學弟子少。」於是增弟子員三千人;歲餘,復如故。 李殘:已確定要建辟雍,也已選址標記完成,卻臨時喊停;太學增三千人,也一年後恢復;主要原因可能出在朝廷歲用不足,無法負擔這些額外的開銷。 辟雍:古時天子所設的學校。 過差:過失錯誤。 是過而養人:雖說是過失,卻也培養人材。 削則削,筆則筆:法條要刪去就刪去,要增加就增加。 險詖:邪惡不公正;險,邪惡;詖,偏頗。 閑:通曉。 營:選址。 表:標記。 劉向自見得信於上,故常顯訟宗室,譏刺王氏及在位大臣,其言多痛切,發於至誠。上數欲用向為九卿,輒不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故終不遷,居列大夫官前後三十餘年而卒。後十三歲而王氏代漢。 顯訟:公開爭論。 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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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