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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瑞蒙‧錢德勒的《謀殺巧藝》
2015/12/02 08:13:10瀏覽484|回應0|推薦13
Excerpt瑞蒙錢德勒的《謀殺巧藝》

《謀殺巧藝》是瑞蒙錢德勒 (Raymond Chandler) 的短篇小說集,收錄了一篇同名的論述短文以及八篇小說,可惜的是這八篇小說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主角不再是孰悉的偵探馬羅,一路讀下來卻失去了原本以為應該會有的興味。
反倒是一開始的短文〈謀殺巧藝〉,個人覺得相當值得一提,如同書評家唐諾在〈導讀〉中寫道:
本書最特別最有意思的部分是,在這些短篇之前有一錢德勒的言志之文,是本書的書名來源——做為一名小說讀者,看某些作家動輒以他「理應並不擅長」的議論文體流彈四射,往往是件滿恐怖的事;然而,對某些安靜專注於小說的作家,偶爾我們如此讀到他心血來潮跳出來講兩句「實話」,那則非常過癮而且有用。以我們推理偵探小說世界的術語來說,這相當於「凶手自白」,我們在閱讀小說過程中所自然積累的一堆疑問、一堆好奇、一堆懸而未決的線索,似乎一下子全有了答案。

錢德勒在這篇文章裡頭對於推理小說提出了一些獨特的看法,同時也對於其他作家的作品侃侃而談,而就以我自己讀完錢德勒這一系列的小說的經驗,不如趁機在這裡大膽提出心目中的前三名作品,依序是:《漫長的告別》、《再見,吾愛》、《小妹》。

那麼,沿著錢德勒這條軸線,還會再遇到哪些推理小說及作家呢?
只不過在此同時,江戶川亂步以及伊坂幸太郎這兩條軸線已經悄悄展開了啊!

書名:謀殺巧藝
作者:瑞蒙錢德勒 (Raymond Chandler)
譯者:林淑琴


Excerpt
謀殺巧藝
——
論述一則


任何形式的小說總想寫實。老式小說現在看起來儼然矯揉造作,成為模仿、嘲笑的對象,但當時的讀者卻不這樣認為。像費爾丁 (Fielding) 和史莫列特 (Smollet) 這類作家以現代的眼光看來,可能很寫實,因為他們處理的大多是不受拘束的角色,這些人的作為大多都超前警察兩三步。但是珍奧斯汀 (Jane Austin) 記述一群鄉下仕紳極度拘謹矜持,在心理層次上也很寫實。今天社會上有很多人情世故的虛假。加上知識分子的矯揉造作,每天在報紙上讀到窮酸的學究氣,還有小社團討論會誠懇但愚昧的氣息。這些人製造了暢銷書,他們的推銷工作是利用間接的勢利嘴臉,謹慎的由像受過訓練的海豹的評論界兄弟護持,接受親愛的照顧。由某些權力太大的壓力團體灌溉,他們的職業就是賣書,可是他們希望你認為他們是在培育文化。你只要慢一點付錢,就可以發現他們到底有多少理想。
偵探小說不被提倡的理由很多。一來偵探小說都是關於謀殺的事,缺乏振奮人心的因素。謀殺是出自個人的挫折,往往代表一個種族的挫折,因此有許多社會學上的含意。但是因為行之久遠,已經不是新聞。如果推理小說有些寫實性 (通常少之又少),寫作時需要某種精神上的疏離,否則只有精神病患要寫或要看。謀殺小說也有閉門造車令人沮喪的一面,忙著解決自己的困難,回答自己的問題。除了關心小說是否寫的夠好,是否可以成為一部佳作外,餘下沒什麼可以討論的。但是那些賺了五十萬銷售金額的人是不會知道這些事情的。決定寫作品質的工作,對那些以寫作為業的人都很困難。同樣的,他們也不注意如何進一步促銷的事。
偵探小說 (我最好使用這個名稱,因為英國的模式仍然壟斷這個行業) 必須經過緩慢的沉澱過程才能找到自己的群眾。事實如此,日後的情勢也會冥頑的固守這個原則,其中的原因有賴於比我更有耐心的心靈去研究。我的主題也不在談論它是重要不可或缺的藝術形式。世上沒有重要不可或缺的藝術形式:只有藝術,有那麼一些珍貴。人口的成長並沒有增加其中珍貴的分量;只有增加如何熟練生產、包裝代替品的速度。
然而偵探小說,即使是最傳統的形式也很難寫好。好的藝術樣本比起好的嚴肅小說更罕見。二流的作品往往比很快寫出很快讀完的小說流傳更久,許多根本不該出生的就是不肯死。它們跟公園裡的銅像一樣耐用,也差不多一樣無趣。

……

海明威在哪裡說過好作家只跟死人競爭。好偵探故事作家 (一定有幾位吧) 不只和尚未入土的死人競爭,還要和活人競爭,而且條件不打折扣;因為這類寫作有種品質,吸引閱讀的人永遠不會落伍,退出流行。主角的領帶也許有些不流行,灰髮斑駁的好探長也許乘的是狗拉的車,不是裝上警笛尖叫的流線型轎車,但他抵達現場後所作的事,一樣是弄清楚事情發生的時間表,翻弄有些燒焦的紙頭;一樣在圖書館窗下踩著繁花鼎盛的草莓叢。
然而我對這件事悲慘的興趣比較不大。對我而言,生產偵探小說包含的層面那麼大,作家立即的回報那麼小,評論的掌聲幾乎等於零,所以這件工作要求任何才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因此說來,評論家挑高眉毛和出版商低劣的推銷術完全合乎邏輯。普通偵探小說大概也不比普通小說差勁,但是你從來沒見過普通小說,因為它們根本不得出版。普通——或比普通稍好——的偵探小說得以出版。不只出版,還小量賣給租書店,還有人閱讀。甚至還有幾個樂觀的人以零售價格兩塊錢買下,因為書看起來很新奇很光鮮,書皮還有一張屍體的圖片。
奇怪的是這個普通,可能無聊透頂,一敗塗地的作品,完全不寫實又機械呆板的小說,其實和所謂的藝術傑作相去不遠,它只是步驟拖的比較慢,對話比較灰色,剪裁角色所用的紙板比較單薄,詐騙技巧比較明顯。終究還是同一種類的書。但是好小說和壞小說就不是同一種類的書了,而是關於完全不同的事。不幸的是好的偵探故事和壞的偵探故事幾乎是同一回事,它們說的事情幾乎相同。這是有理由的,而且向來明知故犯。
我想主要的困境在於傳統或古典或純粹推理或邏輯和推理的偵探小說,不管任何追求完美的方式是什麼,都需要不同質素的組合。這種組合不是單純一個心靈可以辦到的。冷靜的結構未必同時擁有生動的人物、犀利的對白、搭調的節奏感和運用得當的敏銳觀察。深沉的邏輯家製造的氣氛和畫板一樣。科學偵探有個晶亮美麗的新實驗室,但很抱歉,我記不住他的臉。一個能夠為你寫下一篇生動多采散文的人不會捻斷千根鬚,打破無法打破的不在場證明。

……


這些故事有很簡單的話要說:它們不是在探討知識的問題,它們也不是要達到文學小說的藝術成就。它們太重巧妙,太不知道世上發生了什麼事。它們想要誠實,但誠實就是一種藝術。彆腳的作家不知道什麼是不誠實,普通作家可以不誠實,因為他不知道該如何誠實。他認為一個複雜的謀殺計策會讓懶惰的讀者摸不著頭緒,因為他們懶得處理細節,同時也會讓警察摸不著頭緒,因為他們只在乎細節。
那些腳抬在書桌上的傢伙知道世界上最容易偵破的謀殺案就是喜歡故作玄虛的那一種。真正困擾他們的是有人兩分鐘就想出來的謀殺計畫,卻臨陣退縮的那一種。但如果這類小說的作家描寫這類凶殺案,他們也必須寫出故事存在的世界真正的風味。因為他們無法做到,就假裝他們所做的都是必要的。那就是在乞求讀者問問題——這是他們最擅長的
介紹《犯罪公車》時,榭爾絲寫道:「(偵探小說) 在假設裡是不可能達到文學的最高境界。」她在別處提議說因為偵探小說是「逃避文學」,不是「表達文學」。我不知道文學的最高境界是什麼:阿須流斯 (Aeschylus) 或莎士比亞也不知道;更遑論榭爾絲小姐了。如果所有的事物都平等 (事實上從不平等),比較有力的主題會激起比較有力的表演。然後有些非常無聊的書,寫的是關於上帝的事;有些非常傑出的書,寫的是關於如何賺錢,同時保持誠實的事。真正的問題在於是誰寫東西,以及他有什麼內涵可寫。
至於「表達文學」和「逃避文學」——這是批評家的專用辭彙,抽象文字的使用,好像有什麼絕對的意義。每件耗盡生命力寫出來的作品就表達出應有的生命力。沒有所謂的無聊的題材,只有無聊的心靈。所有閱讀的人都從某些事物逃入印刷文字裡面;夢的品質也許可議,但是它帶來的解脫已經是必要的功能。有時候所有的人都需要逃離自己的思想裡令人窒息的節拍。這是他和三趾懶熊的區別;這些懶熊顯然——我們永遠無法確定——非常滿意四腳朝天的掛在樹上,不看李普曼 (Walter Lippman) 的書也行。我不是特別主張偵探小說是逃避了理想形式。我只是說所有為了樂趣而閱讀的讀物都是逃避,不管是希臘文、數學、天文學、克羅賽 (Benetto Croce) 或無名小卒的日記。反對這個意見的人往往是知識上的勢利眼,生活藝術的的生手。
我想這些顧慮不至於把榭爾絲小姐的論文貶得一文不值。
我想真正叫榭爾絲小姐坐立難安的是她逐漸了解自己的偵探小說類型只是虛幻的公式,不能自我滿足想要表達的意念。有些二流文學因為描寫的事物而不足以構成一流的文學。如果一開始就寫真實的人物 (她可以描寫他們——她的次要角色足以說明這點),他們一定很快就做出不真實的事以便符合情節要求的虛假模式。一旦他們做了不真實的事,自己也就變得不真實了。他們變成木偶和紙剪的情人和紙糊的壞蛋和高貴得不可能存在的偵探
唯一能夠陶醉於這些元素的作家就是那種不知現實為何物的作家。榭爾絲自己的故事表現出她對這種陳腔濫調的不滿。其中最弱的元素就是那些構成偵探小說之所以為偵探小說的元素,最強的元素就是不需要碰觸「邏輯推理的問題」。然後她不能或不願意賦予她的角色腦袋,讓他們自己構成神秘部份。這需要比她更簡單更直接的心靈才能做到。

……

在寫實主義者所描寫的謀殺世界裡,流氓可以統治國家和城市,飯店、公寓、豪華餐廳都是屬於那些靠妓院賺錢的人,電影明星可能是黑社會的眼線,走廊底端的好好先生是幾家不當行業的老闆。這個世界裡的法官,地窖裡藏著一堆私酒,卻可以把口袋裝著一品脫酒的人送進監牢。城裡的市長可能包庇謀殺致富。沒有人可以安全的走下黑街,因為法律和秩序光說不練。這個世界裡你親眼目睹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劫,可是你只敢悄悄退回人潮裡,因為這個搶匪可能有一群拿長槍的朋友,或者警察也許不喜歡你的證詞。不管如何,辯方律師都可以在法庭上,在經過篩選的笨蛋陪審團前侮辱你,掏空你的證詞,這一切都是被收買的法官在作祟。
這不是個芳香的世界,但的確是你居住的世界,有些鐵石心暘,頭腦冷靜,能夠跳脫的作家可以根據這些構想寫出非常有趣,甚至令人發笑的模式。人被殺死並不可笑,可是如果他為了芝麻小事被殺,那就確實可笑。他的死應該是我們所謂的文明的註腳。這一切都還不足。
任何被稱為藝術的東西都有一種救贖的品質。如果是高形式的悲劇,可能是純悲劇,可以有悲憫和反諷,可以有強者嘈鬧的笑聲。但在這些兇惡的街道行事,一個人並非天性兇惡,既未被污染也不害怕。這類故事的偵探必須是這種人。他是英雄,是一切。他必須是一個完整的人,一個普通人,然而是個不凡的人。他必須是——套句老掉牙的話——有榮譽感的人。他的榮譽感是出自直覺,出自必然,無須思考,無須言語。他必須是他的世界裡最好的人,好的可以踏入每個世界。我不太在乎他的私生活;他不是太監也不是色狼:我想他可能勾引女公爵,不過我相信他不會玷污處女;如果他對一件事有榮譽感,對所有事情也一樣。
他相當窮,否則他不會是個偵探。他是個普通人,否則無法和普通人相處。他知道分寸,否則無法勝任他的工作。他不會不誠實的收取任何人的金錢和忍受任何人的侮辱而不求公平的報復。他是個寂寞的人,他的驕傲就是你把他當作值得驕傲的人看待,否則就很遺憾認識他。他說像他年紀的人該說的話——也就是有些粗魯機智,醜陋活潑,討厭虛偽,輕視瑣碎。
故事是這個人尋找隱藏的真實的歷險過程。如果一個人不適合冒險就沒有冒險可言。他的經歷廣泛足以叫你震驚,但那是他的權利,因為那是屬於他生活的世界。如果有足夠的人像他,那麼這個世界會是個很安全的地方,不會變成太無趣不值得居住。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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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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