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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思果的《曉霧里隨筆》
2023/03/29 05:06:33瀏覽497|回應0|推薦5
Excerpt:思果的《曉霧里隨筆》

續讀思果的《曉霧里隨筆》。

挑選其中一篇相當值得寫作者,甚或所有人深思的〈作家與厭物〉。

或許思想一但成形,無論透過言語或透過文字傳遞給別人的當下,我們都該審慎考量,真正做到「三思而後行」。


書名:曉霧里隨筆
作者:思果
出版社:洪範書店
出版日期:1982/07

Excerpt
〈作家與厭物〉

我看舊小說,裏面沒有什麼「我想」、「我以為」,「我覺得」、「我的意思是」這樣的短句。手頭有一本「紅樓夢」,我特地看了第二十一回的對話,裏面全沒有這種限制語;很多地方如果現代的習慣,都可以安上一句的。這完全是受的外文的影響,我想。(我就是受影響的人,因為用了「我想」,語氣就不同了。可能並不全是受外文的影響。
其實這個「我」很害事。英國小品文大家盧克斯(E. V. Lucas)有一篇「論厭物」裏說:
……
我恐怕,人人都是個厭物。因為人人不時都有確定不移的意思要表達,而少數人確定不移的意思卻正是大多數人受不了的。此外,即使是最不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也偶爾會有一己的經歷,這些經歷實在特別,雖然芝麻蒜皮,也成了驚天動地,逼着他要講出來,叫別人受很大的罪……他相信他覺得特別和以他爲中心的事,你也是一定覺得特別。

這是「我」不好。我忽然想到,過去這四十多年,我何嘗不是以自我爲中心,文章裏寫的,全是我覺得特別,和以我為中心的想法,談話也時時言必及我。自己不是天字第一號的厭物是什麼?盧克斯文內又說,我們天性忠厚,所以縱容厭物,總做他們的聽眾。想來受過我罪的人多了,我也不及一一向他們道歉。
作家當然非說自己的話不可,難道說別人的話嗎?這樣不成了抄襲家?這個自己的話可真不容易說。從前言論沒有自由,有人要用頭顱來換取。上海人有一句貶詞,「自說自話」,意思是「胡說」、「豈有此理」、「莫名其妙」,眞正叫人不敢自由論談。不過著作究竟和說話不同。第一,讀者看了幾行,可以把書一扔,罵一聲「簡直無聊透頂!」不像當面聽你發表意見,不好意思不聽完。有人雖然可以婉轉表示異議,但是說話的人氣兒真長,等他說完可不容易。即使他腦子不靈,想不起下文,自有現成的詞語墊空,霸着講席不讓,「我的意思你明白嗎?」(你不用答,乖乖地點頭,或者連頭也不點都行)「這玩藝兒眞是」,說什麼都行。英國人說十幾分鐘話,可以不用一個句點,一路說「還有呢」下去,不許你挿嘴。
文和話也確有些不同。文章可以經營、整理、刪節、修改、潤色……然後送到讀者面前。而說話則比較隨便,大多數的人話脫口而出,不但叫人生厭,也容易闖禍。有人說話,吞吞吐吐,不是腦子鈍、口齒不靈,而是謹愼,生怕說錯話。遇到這種人,也就不必和他多談了。人說話時常會重複,也有真正胡說,或玩笑開得太重的時候。作家當然在所不免。
這樣說,作家不開口好了。也不盡然。王爾德妙語如珠,而且句句完整,好像隔夜寫好了的。大詩人葉慈聽了,早就驚佩得五體投地了。有人間王爾德,無論什麼題目(subject)你都能說趣話,你就說句關於女皇的吧。他當即答道,「女皇不是 subject」(這裏可以解爲「臣民」,也可解爲「題目」)。藍姆口吃,卻結結巴巴說許多雙關語,有人問起女作家罕納‧摩爾(Hannah More)怎樣了,他答說,「她不在了 She isn’t any moreannah More)。」按這一句裏的「罕納」照倫敦土音省去H的念法,全句也可以解為「她已經不是罕納・摩爾了」。不過最會講話的要算英國十九世紀寫「古舟子詠」的大詩人柯爾瑞基。當時大散文家亥司立曾寫一篇長文,單單記他和詩人談話的印象,到如今都有人在讀。不過也有人不擅長說詞的,某大作家應邀出席聚會,別人要他演講,他站起來說,「我還是寫吧。」然後就坐下來。他永遠不會受人厭惡。
我說了詩文可以修改,改得讀者看來舒服為止,本人出場就不同了,既不像在舞臺上可以化裝,又不像拍電影可以利用有利的角度,說話的時候聲音嗄啞,沒有潤咽喉的藥可吃。加上口齒不清,意思含糊,就叫人生厭了,可是有人作文句子眞長。一氣用上十幾個「的」和「之」字,把幾十個字連成一長串鍊子,讀者吃不吃得消,可與他無關。據說這種大作家的思想委實高深,他有權利寫這種嚕囌的中文。還有些作家文章總含含糊糊,不把事理說清,也許他們的道理太深了。他們不肯經營,用筆寫和用口講大約差不多。
寫作限於作家,說話則似乎是大家有分的。雖然如此,發言權並不普及。無數的人似乎一輩子沒有發過言。 而達官、貴婦、名媛、明星、體壇健將、工商業鉅子、諾貝爾得獎人……卻可以發表任何議論,由大眾傳播工具轉送到全球,誰也不指他們是厭物。
作家免不了把著作送人。這是一件極須要小心的事。我們送人是一分情義,沒有叫人閱讀的權利。沒有人肯說,「大作實在叫人吃不消,我情願掃茅廁也不要看。」我第一本散文集出來,一時興奮,送出去四五十本。有一天在辦公室的廁所裏發見了一本, 上面題着「XX兄指教」,料想他是登廁帶去看的。大約不堪一讀,就放在那裏了。
我在另一個文化機構做事,書架上儼然有好幾本文壇鉅子題贈與某前任同事的文集,我還有一本某體壇名將送給某鉅公的著作 「怎樣到我手上我已經忘記。我雖然愛書,從不要不是自己的書。某很少讀者的圖書館裏有一本詩人白倫敦編的藍姆傳,全用別人的書信、日記等資料編成,夾了他的注釋,極可細讀,我有用處。我感到誘惑,要留它下來,不過這本書別人也會有用的。我至今時常想到這本書。
以後出書,再也沒有勇氣送許多給人了。也有人責備過我,「怎麼你出了書都不送一本給我!」等碰到這種情形再說吧。
宗教家、哲學家、革命家、音樂家等等,都有「確實不移的意思」和情感要傳遞給別人。他們是厭物嗎?宗教家和革命家要人犧牲,必要時送命,卻永遠有人追隨。傳教的當然叫人敬而遠之,其實敎是一定要傳的。交響樂、歌劇要求別人先下一番功夫研究,才能欣賞,好兇。我們如果不喜歡這些人並不犯法,也完全自由。不過世界是各種人湊合成功的。沒有這些人,社會就貧乏很多。就讓自己不喜歡的人「自說自話」吧。
人不是個個寫作的,也不會個個是名人,難道就不許他們發表自己的意見,宣傳自己的哲學、做人的道理,講他們得意的故事?只要他們有些節制,不捉住我們不放,也不妨傾聽,有一點響應。這種虚妄也合乎人性,有不少熱情在裏面。
另一方面,虛妄的人也值得我們一點同情。他們永遠站在亮處,容易受人譏笑,別人可以捉住他們的把柄,完全知道他們是什麼樣的人。我幾乎在稱讚他們了。不一定人人都有智慧。

辛酉大雪於曉霧里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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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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