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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村上春樹編選《一個作家的午後:費滋傑羅後期作品集》
2022/09/29 05:53:58瀏覽741|回應0|推薦14
Excerpt:村上春樹編選《一個作家的午後:費滋傑羅後期作品集》

我最早著手翻譯的書,是史考特.費滋傑羅的作品集《我所失落的城市》。這本書於一九八一年推出,那是在我以小說家出道不久時。從那之後,我一邊寫著自己的小說,一邊斷斷續續埋頭翻譯費滋傑羅的小說,編譯了幾本短篇集,還譯了一本長篇小說《大亨小傳》。
《我所失落的城市》在日本發表時,只有少數費滋傑羅的作品被譯出來,其中多數已經絕版。將他的作品介紹給廣大的日本讀者,成為身為翻譯者的我重要的任務之一。雖然對翻譯技術還沒有充分的信心,熱情仍推著我向前邁進。
——
村上春樹,〈編譯後記〉

重新讀完十年前曾經閱讀過的〈我所失落的城市〉,依舊讓人感到失落啊!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34315
一個作家的午後:村上春樹編選 費滋傑羅後期作品集
作者:史考特.費滋傑羅
原文作者:F. Scott Fitzgerald
譯者:羅士庭, 賴明珠
出版社:新經典文化
出版日期:2022/09/07
語言:繁體中文

村上春樹持續譯介費滋傑羅作品超過40
首次親自編選、翻譯、撰文介紹
8
篇小說 5則隨筆
費滋傑羅人生黑暗的1930年代,閃耀難以撼動之美的作品集


費滋傑羅生前撰寫超過一百五十篇短篇小說,分別發表於《週六晚郵報》、《科利爾週刊》、《君子》等雜誌,其中〈班傑明的奇幻旅程〉曾經改編成電影(2008)。本書所收錄的十三篇,是費滋傑羅發表於1930年至1939年的作品,包括短篇小說及隨筆。這個時期是他的健康、婚姻、財務都出現狀況,生活備感壓力之時。

作者簡介
史考特‧費滋傑羅 F.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
20世紀美國最具代表性的小說家。費滋傑羅被後世喻為「爵士年代」的代表作家,他自己將這段時期定義為「一個成長之後,卻發現所有上帝都已死亡,所有仗都已打完,所有對人類的信心都已動搖的世代」。

Excerpt
〈我所失落的城市〉

這篇寫於一九三二年七月,在費滋傑羅死後才發表。這篇和〈酗酒個案〉一樣,我在將近四十年前就曾譯過 (當時的篇名採用外來語直譯英文的 My Lost City),這次重新譯過。因為是我個人喜歡的作品,希望能譯得更貼切、更正確一點。
費滋傑羅在這裡以紐約這座城市為軸,述說自己的人生。當時的他才剛從歐洲回來,妻子塞爾妲患了精神病,一再住院、出院。而美國則正迎來黑暗的經濟蕭條時期,二年代的繁華喧鬧已成過去,費滋傑羅的小說風格也被視為落後過時了。
但,他描述這座城市和自己的筆致,帶有細膩而堅定的抒情成分。感覺他好像不是用大腦構思,而是馳筆抒臆而成。文章得以說服人的能力,可能就是從這裡產生的。
——
村上春樹

最初,我看到了一艘渡船輕緩地自澤西海岸啟碇,那一刻具體而微地形成了我的第一個紐約象徵。(There was first the ferry boat moving softly from the Jersey shore at dawn—the moment crystallized into my first symbol of New York.) 五年後,十五歲的我一下課就往城裡跑,就為了一睹《貴格會女孩》劇裡的伊娜‧克萊兒和《小男孩布魯》中的葛楚‧布萊恩。她們同時教我陷入了惆悵無望的單戀,徬徨的我無法在兩人之間做出選擇,因此她們混成了同一個美好的形影:女孩。女孩是我的第二個紐約象徵。渡輪代表著功成名就,女孩代表著浪漫戀曲。假以時日,兩者我多少都要擁有。還有第三個象徵,我卻不知失落在了什麼地方,這一失落就是永遠。(Confused by my hopeless and melancholy love for them both, I was unable to choose between them—so they blurred into one lovely entity, the girl. She was my second symbol of New York. The ferry boat stood for triumph, the girl for romance. In time I was to achieve some of both, but there was a third symbol that I have lost somewhere, and lost for ever.)
五年多後,我才在一個昏暗的四月午後找到它。
「噢,邦尼。」我大喊著。「邦尼!」
他沒聽見,我的計程車沒跟上他,等車駛過半個街區後,我再度看見他的身影。雨把人行道地面滴成斑斑黑點,他穿了件坦克棕色雨衣,精神抖擻地在人群間穿梭,雨衣內搭配的也是棕色服飾;並驚訝地發現他帶著一把輕巧的手杖。
「邦尼!」我又喊了他一遍,接著住了嘴。當我還在普林斯頓大學念書時,他已經是個紐約客了。他在越下越密的雨中拿著手杖一路疾行,我判斷這是他的午後散步,我既然不打算叫住他聊上一個小時,那麼我的赫然出現,對這個全心投入私人行程的邦尼而言,就成了打擾。計程車繼續跟了一段,我就這麼一路觀察,留下深刻印象:他不再是當初霍德宿舍裡那個靦腆的小生了——他踩著自信的步伐,沉浸在自己的天地裡,眼睛直直地望著前方。他在新環境中有股全然的自信。我知道他租了間公寓,與三個男人同住,大學時不能幹的事,現在百無禁忌,但是,還有些其他東西默默滋養著他,這是我第一次意識到那個新東西——大都會精神 (the Metropolitan spirit)
……

但是,在邦尼公寓裡的那個晚上,人生甘醇安穩,比我在普林斯頓所愛的一切還乾淨純粹。輕輕吹奏的雙簧管樂音與外頭的市塵鬧聲交織一片,艱難地穿過層層厚重的書本透進房來;唯一不和諧的音調,只有某位仁兄撕開邀請函的清脆聲響。我正是在這裡發現了紐約的第三個象徵,並開始考慮租這樣一間公寓要花多少錢,盤算著有哪些朋友可以和我合租。
門都沒有——接下來的兩年,我所能掌控的命運,就跟囚犯所能選擇的衣服一樣多。我在一九一九年回到紐約的那陣子,生活侷促,奢望在華盛頓廣場租屋過甘醇的清修生活根本是做夢。當務之急是我得在廣告業裡賺點錢,好去布朗克斯租間小到令人窒息的雙人公寓。我掛念的女友從沒見過紐約,她不是不想而是不笨。在這心煩不樂的陰霾中,我度過了一生中最為患得患失的四個月。
紐約匯聚了所有世界誕生之初的霓光虹彩。返國的部隊沿著第五大道遊行,女孩跟著他們去到了紐約東區、北區——美國是最偉大的國家,空氣中洋溢著喜慶氣氛。當我星期六午後孤魂野鬼般地在廣場飯店的紅廳徘徊、或走進東六十街上一處處酒精瀰漫的花園派對,又或者和一群普林斯頓人窩在彼特摩爾酒吧小酌時,另一種生活時刻啃蝕著我的心——我布朗克斯的狗窩、我地鐵上小小的方寸之地、我每天病態依戀的阿拉巴馬來信——會有信來嗎?上頭會說些什麼?——還有我的破西裝、我的貧窮、我的愛。當我周遭朋友們的人生有模有樣地展開,我還奮力駕著自己的破帆船,不上不下地掙扎。……

……
然而,紐約這座城市就是這麼難以預料。接下來我要說的,只是那段浮華日子裡上千個成功故事中的一個,卻是我自己的紐約故事裡重要的一段。在我重返紐約六個月之後,編輯和出版社的辦公室大門終於為我敞開,劇院經理求著我寫劇本,電影界問我要大銀幕題材。在我還沒弄清楚怎麼回事之際,我被接納了,不過他們眼中的我不是個中西部人,不是個超然觀察者,而是紐約想要的一個成功典範。這個說法得從一九二年這座大都會的狀況說起。
……
某天下午我搭著計程車,兩旁是高聳入雲的大廈,天空呈現出粉紫與玫瑰色,我開始哭泣,如今我擁有了想要的一切,但我知道自己此後再也不會經歷這種快樂了。(And lastly from that period I remember riding in a taxi one afternoon between very tall buildings under a mauve and rosy sky; I began to bawl because I had everything I wanted and knew I would never be so happy again.)

……

一切都太遲了——或者說一切都變得太快。對我們來說,這座城市難免與或溫和或荒誕的酒神娛樂連繫在一起。我們只有在重回長島時能找回清醒,卻也不是每次都靈。迎合這座城市對我們並沒有好處。(It was too late—or too soon. For us the city was inevitably linked up with Bacchic diversions, mild or fantastic. We could organize ourselves only on our return to Long Island and not always there. We had no incentive to meet the city half way.) 我的第一個象徵如今只剩回憶,因為我明白了一個人的成就不假外求;我的第二個象徵變得稀鬆平常——一九一三年我只能從遠處崇拜的兩位女演員,後來就出現在我們家用餐。這讓我內心充滿某種恐懼,害怕就連第三個象徵也會變得黯淡;害怕在這座不斷加快的城市裡,再也找不回邦尼公寓的寧靜。……

再次見到紐約,已經是三年後。船舶逆河而上,暮色中,城市像雷霆萬鈞地在我們眼前轟然出現,夾岸的白色冰河像是橋一般,自紐約下城俯衝而下,接著一路攀往紐約上城而去,泡沫閃耀的流光與星光輝映,宛若奇景。甲板的樂隊演奏起來,這城市的壯麗教這進行曲顯得微不足道,不過是小打小鬧的叮叮噹噹。從那一刻起,我明白無論我多常離開,紐約已經是家了。
城市的節奏一夕改變,隨之而來的金色喧騰淹沒了混沌不明的一九二年,我們的許多朋友這幾年漸漸變得富有。但紐約的躁動在一九二七年濒臨歇斯底里,派對變得越來越盛大——比方孔戴‧納斯特所舉辦的那些派對,大有與傳說中上個世紀九年代的舞會互別苗頭的味道;腳步越來越快——鋪張浪費的飲食為巴黎立了榜樣;表演的範圍更加廣泛、大樓更加高聳、道德更加鬆動、酒水更加便宜;但種種好處並沒有真的帶來相等的快樂。年輕人早早沒了力氣——他們才二十一歲就心腸硬,身子懶,而除了彼得‧阿諾之外,沒有人交出什麽新玩意;或許彼得‧阿諾與他的合作者已經道盡了爵士大樂隊說不出的這段紐約繁榮歲月。許多原本不是酒鬼的人,如今一週裡有四天縱情狂飲,焦慮感四下蔓延;普遍的焦慮促使一個個小團體凝聚,宿醉就像是西班牙的午睡傳統,成為了日間的尋常風景。我大多數的朋友都喝得太凶,他們與這個時代越是合拍,喝得越是起勁。也因此,與那段時日裡紐約給人的甜頭相比,努力工作毫無光采可言,人們發明了一個損人的字眼:好好依照規劃工作成了一門「勾當」,而我從事的正是文學這門「勾當」。
我們搬到了離紐約幾小時車程遠的地方,而我發現自己每回進城都會給種種場面攪得心煩意亂,幾天後搭上返回德拉維爾的火車,我還處在有些筋疲力盡的狀態。全城各區都已變得不怎麼教人喜歡,但在一片漆黑裡搭車穿越中央公園往南邊的五十九街走,看著街面的燈光穿破樹間的那一刻,我總能找回全然的平靜。再一次,我失落了這個城市,紐約冷冷地包裹在神秘與應許之中。但我無法脫離太久——就如同勞動者必須在這座城市的肚子裡辛苦生活,我也同樣被迫要生活在它失序的思維之中。
……

兩年後的一個漆黑的秋天裡,我們再次見到了紐約。經過有禮到可疑的海關人員,接著我低著頭、拿著帽,滿心虔敬地走過這座回音裊裊的墳塚。在城市殘骸中,幾隻孩子氣的遊魂依舊在玩耍,裝出還活著的假象,但那張輕薄的面具完全掩飾不住他們激動的聲音和發紅的臉頰。雞尾酒會——最後一位嘉年華會的空洞倖存者——迴盪著傷者的泣訴:「開槍斃了我吧,看在老天份上,誰來斃了我吧!」垂死之人呻吟著、慟哭著:「你看到了嗎?美國鋼鐵又跌了三點——」我的理髮師回到他的店裡工作;餐廳領班再次來到桌邊向客人鞠躬——如果還有客人可以鞠躬的話。在這片斷垣殘壁中,那座像斯芬克斯般孤獨、費解的帝國大廈拔地蓋起,依循慣例,我總是在臨走前登上廣場飯店的樓頂,眺望最遠的地方,向這座美麗的城市道別。所以現在,我踏上了最新、最宏偉的大廈樓頂。接著我明白了過來,一切得到了解釋:我發現了這座城市至高的錯誤,它的潘朵拉之盒。當滿心驕傲的紐約客爬上這裡,將沮喪地發現眼前的景象在他意料之外,這座城市並非如他所以為是由連綿無盡的峽谷形成,它亦有極限——從這棟最高的建築遠眺,他第一次見到這座城市其實是沒入四面八方的鄉野,真正無邊無際的是綠地藍天,紐約只是它的延伸。(I had discovered the crowning error of the city, its Pandora's box. Full of vaunting pride the New Yorker had climbed here and seen with dismay what he had never suspected, that the city was not the endless succession of canyons that he had supposed but that it had limits—from the tallest structure he saw for the first time that it faded out into the country on all sides, into an expanse of green and blue that alone was limitless. And with the awful realization that New York was a city after all and not a universe, the whole shining edifice that he had reared in his imagination came crashing to the ground. )
驚駭地認識到紐約終究只是一座城市,不是一個宇宙的一刹那,他心中所樹立的輝煌精神指標轟然崩塌。而這就是市長阿弗瑞德‧W‧史密斯輕率送給紐約市民的禮物。
至此,我道別了我失落的城市。在清早的渡船上往城市望去,它不再輕訴著夢幻般的成功與永恆的青春。(Thus I take leave of my lost city. Seen from the ferry boat in the early morning, it no longer whispers of fantastic success and eternal youth.) 在空蕩蕩的鑲木地板上飛騰的爵士俏女,也不再勾我懷想一九一四年的夢幻女郎那無以言喻的美麗。至於邦尼,那個自信地揮著手杖走入嘉年華會迴廊的人,如今靠向了共產主義,憂心著南方廠工和西部農人所遭受的不公義,換作十五年前,他們的聲音根本無法穿透他的書房。
除了記憶,一切都失落了。有時候我會這樣假想,想像自己正好奇地讀著一九四五年發行的某份《每日新聞報》:

五旬男子紐約失控逞兇
日前爆出愛巢藏嬌的費滋傑羅證實已遭兇手憤而持槍殺害

所以,或許有一天我注定會回來,在這座城市裡尋找我讀過的新體驗。但此刻,我只能放聲大喊我已失落那燦爛的美夢。回來吧,回來吧,那閃閃發亮與潔白的夢想!
(So perhaps I am destined to return some day and find in the city new experiences that so far I have only read about. For the moment I can only cry out that I have lost my splendid mirage. Come back, come back, O glittering and white!)

【原文參考資料】
http://fitzgerald.narod.ru/crackup/068e-city.html
My Lost City by F. Scott Fitzgerald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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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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