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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9 09:35:00瀏覽987|回應0|推薦17 | |
民國四十八年(1959年)八月七日,一個從台灣旁邊擦身而過,北上朝日本撲去的颱風艾倫,吸引了位於東沙島附近的熱帶性低氣壓進入台灣,形成強大的西南氣流,大規模的雷陣雨持續下著,八月七日到九日三天的豪雨,更是為台灣西部沿海地區,從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南平原到高雄縣市,都帶來空前嚴重的水患,造成了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災害的「八七水災」。台中地區的雨量及災害都極嚴重,我們這些人在農校禮堂裡住了大概有三、四天吧!那幾天總有些隊上兄弟到禮堂來探望,也帶來許多災區的消息,有的說那個地方有房舍被洪水沖走,有的說看到農家的水牛也在水中載浮載沉的流走了,大夥兒聽了就更擔心山坡下竹屋的安危。颱風走了,攜了舖蓋、兒女回家,所幸房舍安然,只有一些不算太嚴重的損害,算是萬幸。 由於新社機場的任務早已終止,從民國四十七、八年起,機場開始大幅裁撤,人員分別調回水湳機場和清泉崗機場。國防部在台中市蓋了新的眷舍安置這些調動官兵及眷屬。我也分配到了一戶一間半的軍官眷舍。所謂一間半,就是一間大約五坪的房間加上和隔壁共用的半間,加起來一戶才不過大約七坪半的大小。我們配住的眷舍正好就是外子在新社借給他們眷舍那位分隊長的隔壁,所謂的半間也和他們只有一牆之隔。 由於我有子女受教育和之前長官貼心安排的緣故,所以在新社留守,可以暫緩調動。於是這位分隊長又來和我商議,表示因為他家人口多,希望在我家未搬遷前,眷舍先讓他暫住。這種要求本嫌過分,但由於我暫時不會搬到眷舍,所以就像外子一樣答應先暫借給他家居住。後來就聽到有傳言說外子不過是個士官,怎麼可以住軍官眷舍,應該給人口多的軍官居住等等閒言。我身為空軍軍官,本就有與軍官相同的權益,所以也就不去理會。後來,我也奉調台中,必須搬離新社,這時這位分隊長又說了,可不可以晚點報到,等他在後院增蓋的房間蓋好了再把眷舍歸還給我,真是讓人怎麼說呢。 從新社機場到台中,要沿著碎石公路經過小街,連續幾個大彎下到土牛,在快到土牛的時候有一個超過九十度的急轉彎,由於是下坡路段,急彎之後就是一座小橋,車輛行走有些危險性,因此常有車輛在此因轉彎過急而翻覆。眷村裡有一戶人家,因為調職必須搬到新址赴任。村子大家夥兒動手幫忙把行李、家當一捆捆、一件件的送上軍用十輪大卡車,看著他們車行遠去。才過了一陣子,卻又見他們把家當全都搬了回來,問明究竟,原來就是在土牛轉彎處翻車,不少行李掉進小河裡,多虧路人幫忙,才沒有什麼損失,這也算是搬家過程中的一段趣聞。 (30-3)-調職台中搬遷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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