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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撈錢裝無辜?(刑法第16條)
2013/01/05 15:17:42瀏覽3480|回應5|推薦26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假發票詐領公款? 學者:不了解才觸法」報導

看到這個標題,又覺得不知道是哪位學者在說鬼話?

就跟酒醉駕車一樣,酒醉駕車撞傷人,然後說不知道不可以酒醉駕車

又如同駭客入侵別人網站,被抓到辯稱只是到別人電腦裡面逛逛,不知道這樣子違法

刑法第16條規定:「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你認為教授學識那麼高,真的搞不懂嗎?

少數教授找學生來充當人頭,把研究助理費中飽私囊;或者是找配合廠商開立假發票請款,這真的是不了解?

如果真的是不了解,那只能再加上三個字「腦殘型不了解」。出了事情就裝初戀、裝清純。

話說回來,國科會搞這些經費補助計畫,成本效益實在不高......

看到「少數」成果都那麼「鳥」,感覺上就是百姓花錢繳稅,讓國科會分贓給申請計畫的教授,教授有了錢可以買器材做實驗,或者是將錢塞滿了自己的口袋

研究成果,那真的是「

雖然我不在學術界,但已經唸完博士的我,常常在想學術成就跟國科會計畫有啥關聯??為什麼學校也那麼看重???

說穿了,原因在於學校也很爽,可以抽成,所以當然半強迫性地鼓勵教授申請國科會計畫。

回到報導內容......陽明大學校長梁賡義表示:發現大多數人都不是挪用研究經費來買自己的東西,而是「不了解情況誤觸規定。」規定太不彈性了,就學術面來看,國外的教授聽到,根本不敢回來。 

這段談話有兩個重點,第一,規定太不彈性

那......請教一下梁校長,要多彈性??貴校教授腦袋不清楚嗎?真的不了解情況?還是太了解情況?

摸摸自己的良心,貴校拿了國科會多少錢,研究成果真的很讓人感動嗎?國家拿錢補助貴校教授做研究,錢就應該花在刀口上,等到檢察官起訴書或法院判決書出來時,是否應該把貴校教授的手法攤在陽光下,看看是怎麼花納稅人的錢呢?

第二更扯了,國外的教授聽到,根本不敢回來

另一則報導也提到,國科會副主任委員孫以瀚說,國科會已經放寬經費流用規定,現在只能「希望司法通融」,擔心將會影響人才回台服務意願。 ...孫以瀚也說,國科會最近很努力留才、攬才,此事一出將讓國科會的努力完全瓦解,以後也沒人敢回台灣服務。

應該是說學校要抽成,要求教授要申請計畫,作為升等的重要依據。再加上學校爭取不到贊助,資產自行投資的效益又差,付不起高薪,這些才是讓國外學者不想而不是不敢回來的主因吧!

請不要拿著國外學者不敢回台來恐嚇檢察官,讓搞不清楚的民眾點頭說對對對,然後向檢察官施壓,使得檢察官不敢依法偵辦,這些鳥教授依舊中飽私囊!如果要吸引一些只會做國科會計畫的學者,甚至於有些還愛中飽私囊的教授,不要也罷!

陽明大學校長梁賡義、國科會副主任委員孫以瀚請兩位把這種論點吞回去。

結論:

我覺得長年來國科會研究補助的成效一直不是很好,而且制度操作上被扭曲,現在要扭成正軌還被許多掌權者汙衊,乾脆打掉重練新的制度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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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1.有時候看到少數教授國科會的成果,會認為國科會的錢真好騙,拿衛生紙往屁股一擦,金黃色的物體都會被認為是黃金,哈!

2.少數教授不都是拿出一些比智障的計畫,多拿幾個以量取勝,要不然就是早就有研究成果的,再拿出來騙錢一下而已...

( 心情隨筆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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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7200468

 回應文章

陸比歐(童子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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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長年來國科會研究補助的成效一直不是很好
2013/01/08 11:46

那些教授確實是裝無辜。

現在100路為了避開自強南街民眾的反彈

,反而要繞行到 北陽停車場,實在是不

夠了解民情。

其實,陽明街慈濟旁的住戶,並不是真的

反對公車經過那裡,他們只是反對公車把

那裡當做終點站。因為公車熄火後再發動

的聲音,對他們造成了困擾。

陽明街本來就有公車站牌,也沒看過他們

抗議。他們只是反對100路把終站設在那兒

.

把陽明大樓站的站牌,設在圓環東路,讓

洽公的民眾必須過馬路才能到,實在違背

了便民的初衷。其實有個兩全齊美的路線

$

去豐原:圓環東自強南街口→田心路口→

進入明政街、自強南街(但是不停靠)→3.

在[陽明街]設陽明大樓站(ps這裡本就有

站牌) → 圓環東保康路口 →田心路口→

自強南街口→圓環南台中市議會→→再右轉到

[ 中興路]→左轉進[瑞安街]→右轉進[西安街

] →台中市 豐原地政事務所 → 轉進 [興安街]

→終點站【台中市衛生局】(中興路)

* 回台中市區link

100路現在似乎越開越離圓環南路越遠。

亞洲大學學生連署促五十路公車延駛到校


We are at war and we will win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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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為了合法
2013/01/07 11:23
公機關挖東牆補西牆這種事太多了,為了就是符合法制,結果就是通通抓去關。所以多做多錯不做不錯,這就是公務員的心態,所以國力已經開始往赤道移動。再退一步來說,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就歡喜做甘願受吧!

weije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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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師, 不一定是撈錢啦.
2013/01/06 09:40

我一向佩服鮮師您這樣願意花時間寫部落格替鄉民開宗解義的人. 但是這件事, 鮮師可能要多找幾個學術界的人問問實情是什麼. 我相信一定有人拿回扣放進自己的口袋, 這種人, 抓去關了, 眼睛都不用多眨一下. 甚至連為他們裝清純都不用. 不過也有拿東錢補西錢的例子, 在法律前面當然站不住腳, 但若不是終飽私囊, 我覺得實在不能苛責. 舉個例子來說, 若是 A 計劃短缺 10 萬, B 計劃多出 10 萬, 是否可以拿 B 計劃的錢去補 A 計劃的不足? 如果是耗材, 有時還好互補, 如果是儀器, 那就一定要廠商幫忙作帳. 作帳的過程就一定有發票不實的問題. 這個跟公部門的預算其實很像. 如果一定要百分百合法, 效率其實並不高. 

J教授(kf0630) 於 2013-01-06 09:47 回覆:

哈!第一,雖然我不是學術界,但也在學術界鬼混多年

第二,我文中有強調少數,雖然我不認為是少數

第三,我覺得國科會計畫的成果,很高的比例沒什麼價值,這個機制應該打掉重練

第四,有關申請A計畫補助B計畫,本身來講就是一種騙人的方式,但對於口袋空空卻有心研究的學者,可責性是低了些,但並不是沒有可責性


莫大小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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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6 08:30
有書友問:洪蘭呢?
J教授(kf0630) 於 2013-01-06 23:03 回覆:
哈!不知道耶!跟她不太熟悉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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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干涉偵查, 審判, 真羞人也,豈能為人師表?!
2013/01/05 20:54
陽明大學校長梁賡義、國科會副主任委員孫以瀚 台大校長李嗣涔, 請辭職!

並重讀國中, 學習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