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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詐欺犯引渡回台,請按讚!
2011/02/05 23:12:53瀏覽3162|回應25|推薦48

最新教材資訊:圖解刑法申論題教學大法官會議解釋教學(666-684)


引用文章我14名詐騙犯遣中 恐判無期徒刑

這些詐騙犯,到底該引渡台灣,還是送到大陸

看起來應該是一夥共犯,大陸詐欺犯是重罪,對於大陸而言

應該是有管轄權的,也未必一定要送到台灣

而且如果沒有騙台灣人,那送來台灣幹什麼?

無罪開釋嗎?

我國刑法可是屬地主義為原則,屬人、保護、世界主義為例外。

所以既然騙的是大陸人,就該送到大陸去

我國政府對於這種人渣也不必搶了

畢竟在大陸關個幾年,想回家了

先跟阿扁一樣,把騙的錢吐出出來,並且加計利息

再請海基會想想辦法吧!

否則,送到台灣來,那些沒用的法官,頂多判個幾個月

受害人只能乾瞪眼,連個子也不願意吐在被害人面前

這種人,真的就不必積極爭取送回台灣

否則還真是一場災難啊!

總之,給這個大有為的政府一個建議

該做的事情儘量做,不該那麼積極的事情,就慢慢來

(放心,這些人留在大陸,應該沒什麼人會怪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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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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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485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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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應該在大陸審判
2011/02/06 11:05

為了這幾個對大陸犯下嚴重罪行的罪犯,台灣人不要太激動了。

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他是澳洲公民,並非美國人,也並非在美國被逮捕(是在英國被捕),但即便如此,大多數美國民眾還是要求美國政府引渡並審判阿桑奇。

看到沒?美國才不管你是不是美國公民,只要他認為你損害了他的國家利益,他就要逮捕你,即使沒有逮到你,也要引渡並審判你。

同樣的,這14個台灣詐欺犯,在大陸犯下嚴重罪行,更理所當然應該被大陸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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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隨便定罪?
2011/02/0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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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2011/02/0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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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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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2011/02/06 10:03
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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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輸掉的原因
2011/02/06 09:28

都怪吳馬政府太軟弱!

大陸那邊只是無期而已,如果吳馬政府承諾一收到這些犯人馬上槍斃,

那台灣手上的牌馬上就贏過大陸的牌了。

到時候,不但大陸官員會叫菲律賓把台灣犯人送回台灣,

甚至,還會指示菲律賓海關把大陸的罪犯也送到台灣呢。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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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6 08:23

以後抓到詐欺犯,先在大陸判刑,坐完牢回台灣,再判一次,
   扣除大陸服的徒刑,如果滿了,當場開釋。

   這樣做,合乎情理法嗎?

J教授(kf0630) 於 2011-02-06 08:36 回覆:

程常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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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
2011/02/06 05:25
立論情理法兼顧。讚讚讚!
J教授(kf0630) 於 2011-02-06 08:35 回覆:

碧海潮中料理網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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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
2011/02/06 05:00
贊!
J教授(kf0630) 於 2011-02-06 08:34 回覆:


不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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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形態作祟
2011/02/06 03:20
這件事本來就是:他們犯了甚麼罪?在那兒犯的?受害人在那兒?該送交給誰審判? 網主的分析是情理法兼顧, 合乎國際判例及原則, 何爭執之有?住在台灣, 不管獨統, 我們不自覺的天天往井底深陷, 加上意識的自我迷幻, 使得我們急躁,自悲而狂妄!  國際罪犯被遣往第三(犯罪)地比比皆是, 這種灰色地帶, 你再叫囂也沒用, 對此事的爭議, 似乎都往國家主權為主, 這是極蠢的舉動, 還來個甚麼外交抵制,更是荒唐,人家不承認你是一個國家, 反而承認你是中國的一部分! 你伸出的拳頭比麵包還軟, 自己在井底自我消費, 有用嗎? 現在找朋友還來不及, 敢和菲律賓疏遠嗎? 抵制菲勞, 行得通嗎?  一天到晚"一台一中"的喊了幾十年了, 有用嗎? 話說回來, 這批渣滓送到那兒去都好, 就是不要送回台灣, 免得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J教授(kf0630) 於 2011-02-06 08:34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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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立場
2011/02/06 02:16
基於人道與環保立場,未來僅將牌位送回台灣即可。
J教授(kf0630) 於 2011-02-06 08:33 回覆:
讚。基於環保,連牌位也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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