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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3 08:05:54瀏覽1490|回應1|推薦14 | |
引用新聞:故意殺害兒童罪 全家燒炭他獨活 法官判5年莊姓男子與配偶甲女、配偶的姐姐乙女,以及該夫妻的小女兒,一同燒炭謀死 最後,只有莊姓男子被救回來 首先,對於甲女、乙女的部份 莊姓男子成立加工自殺罪 刑法第275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所以共有四種犯罪類型,教唆自殺、幫助自殺、受囑託殺人、得其承諾殺人 但是嬰兒的部份,因為欠缺意思能力,所以並不適用這條,而應該回歸到刑法第271條之殺人罪 刑法第271條第1項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且對於兒童犯罪者,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得以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70條第1項) 所以,應該不是多出了一條故意殺害兒童罪,而應該還是殺人罪 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系列: 圖解憲法 》》圖解行政法 》》圖解民法(一版五刷修正版) 》》 第一次打官司系列: 刑事訴訟(第二版) 》民事訴訟 》車禍資訊站(第二版) 其他書系: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 》》圖解數位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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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