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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2 16:45:47瀏覽2393|回應7|推薦30 | |
最新教材資訊:圖解刑法申論題教學、大法官會議解釋教學(666-684) 江國慶遭誤判枉死案,其中關鍵事證,包括真正的殺人犯許榮洲自白認罪,以及衛生紙中的是體液,而非精液 ●刑事訴訟法上該如何為江國慶洗刷冤屈呢? 就是「再審」,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420條至第440條規定 因為本來是死刑,現在希望改為無罪,對江國慶而言是有利的 所以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20條規定,其內容如下: 有罪之判決確定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聲請再審 ●已經執行完死刑,可不可以聲請再審? 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23條規定:「聲請再審於刑罰執行完畢後,或已不受執行時,亦得為之。」 ●誰可以聲請再審?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27條規定,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得由下列各人為之: 一、管轄法院之檢察官。二、受判決人。 三、受判決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 四、受判決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 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 ●聲請再審之審理程序為何?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37條第1項規定 受判決人已死亡者,為其利益聲請再審之案件,應不行言詞辯論,由檢察 ●若判決無罪之後,該如何回復名譽?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40條規定 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之案件,諭知無罪之判決者,應將該判決書刊登公報或其他報紙。 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系列: 圖解憲法 、圖解行政法、圖解民法(一版五刷修正版)、圖解刑法(第二版新上市)、圖解刑事訴訟法 第一次打官司系列:刑事訴訟(第二版)、民事訴訟、車禍資訊站(第二版) 其他書系:捍衛權利大作戰、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法律人的第一本書、圖解數位證據 後記: 施明德寫了封信要求馬英九要特赦,這可是萬萬不可啊!完整的程序固然耗費時間,可是法治國家該有的程序就該走完,如果施明德先生認為現在是獨裁國家,那這樣子主張是對的,但是我們現在是民主國家,施明德先生恐怕得先搞清楚,再來寫信建言,否則「爽了民心,壞了程序」,不可不慎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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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