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有種就朝自己腦袋開槍~~
2010/01/04 22:02:41瀏覽1675|回應3|推薦28

引用文章唬過一審法官 酒店殉情記穿幫

酒客某甲為了酒女百合,揚言要教訓酒店經理人某乙,

某乙一槍把某甲幹掉,

為了卸免責任,乃宣稱是某甲愛上酒家女,

忍受不了別人的言詞譏諷,

某乙指著桌上的槍稱「有種就朝自己開槍

某甲很帥氣地說了句「告訴百合我愛她」,

就朝右後腦開一槍死亡

當然二審法官不聽信這種屁話,判以殺人罪

不過,檢方及一審法官相信其言,論以加工自殺罪,判刑七年餘

什麼是加工自殺罪

刑法第275條規定: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 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謀為同死而犯第 1 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某乙所為「有種就朝自己開槍」,即係教唆他人使之自殺。

(板院95訴2256)

其他像是自殺者無法上吊,幫忙拿椅子墊高,則屬於幫助他人使之自殺。

電影劇情中,常見自殺者因遭受莫名之痛苦,遂請求行為人拿槍殺掉他;

或者是實務上曾發生某名男子欠債累累,遂得其妻子同意,買兇殺掉妻子,藉以詐取保險金,則為得其承諾而殺之。

最常見者,莫過於謀為同死,貧賤夫妻百事哀,或者是愛情不受祝福者,一起燒炭自殺,結果一個人死,一個人未死,未死者,則得免除其刑。


圖解民法預購方法出爐囉!

》》圖解刑法 》》圖解數位證據

刑事訴訟 》民事訴訟 》車禍資訊站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3653488

 回應文章

GW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一審承辦人員實在很瞎
2010/01/05 11:24

自殺者持槍手指是否有火藥殘餘?
自殺開槍者傷口是否有近距離火藥灼傷痕跡?
自殺開槍的角度與陳屍的位置是否合理?
為何衝突談判會把自衛槍交給敵人?

此外, 每次看到警察走在未上手銬的被逮捕犯人旁邊,我都是難以置信。
再看到警車前後座之間没有防護間隔,卻用來遞解後座嫌犯?
警察執行公務要自費買手銬?
警官執行抗暴勤務,站在防衞綫最前端,卻未穿戴任何防護配備?

怪了?  我看到的台灣警匪槍戰如陳錫銘之流大概是假的?

是台灣犯人都是君子,非常敬重警察,不敢反抗?

是台灣警察訓練太差,差到不知自保?
是台灣警察疏忽大意,拿自己生命開玩笑?
是台灣警察經費不足,窮到公費買不起警用裝備?
台灣警政高官太無能,看不到這些重大缺失需要改善?
還是台灣警察人命太賤?

誰能告訴我到底為什麼這種事會發生在台灣?


成語言簡意賅,是千陲百鍊的人生精義。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啥啊?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告訴百合我愛她」
2010/01/05 00:36
對不起剛才貼錯了。。。。。。


啥啊?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這個掛點也很經典
2010/01/05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