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1/12 17:09:45瀏覽1808|回應3|推薦19 | ||||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禁菸大執法,模糊地帶大亂」報導 菸害防制法已經正式施行了,掌聲鼓勵一下,這下子可以少聞一些菸味。可是哪些地方能夠吸菸,哪些地方不能夠吸菸,卻還存在著一大堆的問題。 JC鮮師建議禁菸,但是來看一下規定: 例如醫院院區內的戶外停車場、台北車站戶外吸菸區,可以吸菸嗎?有採「產權說」,只要是產權範圍,都是禁止吸菸的。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全面禁止吸菸。這一款規定並未像一些其他款的規定,限縮在「室內場所」。 昏倒,如果採產權說,那台大醫院的產權到底有多大啊?會不會山上也有一大片林地,都不能吸菸了?還有上次爆發買一大堆土地爭議的創世基金會,也算是社會福利機構,不就所有土地上都不能吸菸了。禁菸團體乾脆捐錢給創世基金會,把整個國家買下來,全國就全面、徹底禁菸了。 立法院議場門外空地?應該可以,因為立法院屬於政府機關,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既然只有室內場所禁菸,立法院議場門外空地應該可以。 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本法就已經修正完成,自公佈後十八個月施行,居然一些行政上的解釋都沒有很完全,搞得大家雞毛鴨血的,乾脆訂定規定如下: 第一條:「中華民國領土內,全面禁止吸菸。」 第二條:「吸菸者,呼拉至死。」 那海峽對岸,算不算中華民國領土內,可不可以吸菸呢?
名詞解釋:呼拉:非屬阿魯巴之一種,是年輕學子間的次文化具體表現,係以拇指扣住中指,然後藉由拇指的陡然釋放扣住之力,讓中指能快速彈出,藉由此一力道,打擊受刑人之RURU,稱之為呼啦。 呼拉至死:彈到死。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