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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全裸小護士
2009/02/08 00:29:33瀏覽11659|回應4|推薦32

資料來源:只有全裸小護士違反《醫療法》?

●案例事實

台南一間美容診所的小護士「火辣」徵婚啟事,最後竟然演變成台南市衛生局將命令診所先停業,倘若仍不改善,最重可以撤照的狀況。

這則新聞有照片,四個小護士,但是說真的,蝦米都沒看到。首先,應該是適用不實廣告之規定吧!

●醫療廣告之限制

醫療廣告,僅限於醫療機構可以為之,而且僅限於下列項目:

一、醫療機構之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
二、醫師之姓名、性別、學歷、經歷及其醫師、專科醫師證書字號。
三、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非商業性保險之特約醫院、診所字樣。
四、診療科別及診療時間。
五、開業、歇業、停業、復業、遷移及其年、月、日。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容許登載或播放事項。

醫療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

二、利用出售或贈與醫療刊物為宣傳。

三、以公開祖傳秘方或公開答問為宣傳。

四、摘錄醫學刊物內容為宣傳。

五、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胡瓜女婿?)

六、與違反前條規定內容之廣告聯合或並排為宣傳。

七、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

●為何醫療機構不能漫無限制的廣告?

腦外科醫師為了招攬客戶:「動腦手術,有益智力開發,過年腦殼開刀省五萬。」 

腫瘤科醫師:「今天不找我,明天閻羅王找你。」

性病科醫師:「自願治療性病,否則改天遭逢刑法強制治療。」

應該不會有這麼聳動的廣告吧!現在比較常見的廣告,應該就是美容整形科,常在電視上看到類似的玩意兒。

此次引發爭議的廣告,除了穿多了些,其實還蠻有創意的。只是,美容人口仍以女性偏多的市場,看到美麗的護士就會想要去整型嗎?抱持著些許懷疑的態度。為了看美女而去整型,原則上不太可能。

所以,應該改成四個猛男護士,這樣子說不定會讓許多女性,為了讓猛男護士服務,而前往整型。

●欠缺明確性的規範

法律規範應該具備明確性。本法有關廣告的規定,實在容許性的範圍太狹隘,再加上限制條款實在不太明確,導致這麼有創意又引人目光的廣告,居然惹起這麼大的風波。當初立法的立委諸公應該要受到懲罰,每個人都到廣告招牌前面罰站一下午,看看搞了什麼不清不楚的法律規範。

律師,依據律師法不能招攬訴訟,似乎也就不能打廣告了。

所以,許多個人戶的律師事務所,只在門口掛個○○○律師,其他什麼都沒有,當事人搞不清楚,找律師也心驚膽顫的。所以,律師也應該可以光明正大地打官司,這不叫招攬訴訟,而是讓有需要的民眾可以取得更完整的資訊。

政府要做的,不是幾近全面的限制,而是儘量開放,事後稍加管制與監督即可,而管制與監督可以參考類似於公平交易法的重罰,只要亂搞,就罰到你小昏倒大昏倒請參閱《馬大姐藥廠挨罰一億四,合理嗎?》乙文)。

●結論

套句肯德基的廣告,這不是肯德基、這不是肯德基。

我也要喊一下:「這不是全裸小護士,這不是全裸小護士‧‧‧」→好冷。

全裸小護士回答:「真的好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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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2626776

 回應文章

MayMays美食廚王爭霸賽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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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點~賣點~
2009/02/09 11:01

TO:$大爺

        全裸小護士-遊走法律邊緣

補充:這不是好冷JC鮮師,這不是好冷JC鮮師‧‧‧」→好冷

JC鮮師回答:「屁股打廣告賣書-。」→賣點(法律排行永遠第一)

(車禍資訊+愛情福利社+刑事OK+捍衛權利、、、、)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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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衛生局的處置
2009/02/09 07:31

護士的臉都被她們丟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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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
2009/02/08 01:57
這些法律明顯妨害人民的言論自由
是對民主、對人權的戕害、打壓。


怡克納米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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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建議,可以參考
2009/02/08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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