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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媽是許純美
2007/06/05 00:19:52瀏覽1900|回應0|推薦23

螢幕上光鮮亮麗的許純美,能夠有機會成為鎂光燈的關注焦點,也許是它的一生願望,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觀察,卻是消費女兒的戰果。

最初,因為其狼狽不堪的女兒,流落在大賣場中被人發現,尋線找到老媽之後,才發現是有錢人家。

這位可能因為迷信而不要女兒的富媽媽,上媒體辯解自己不是狠心老媽,還不經意地暗示媒體不要小看它,它可是很多影視紅星在追的,對於嗜血的媒體而言,這可是非常好發揮的題材。

不過,許純美這三個字上了新聞媒體,可未必產生正面的效應。看看這兩則新聞,就可見端倪:

  • 聯合報96.2.9日一則「罵人許純美 公然侮辱起訴」,報導內容是兩名髮廊的員工發生口角,其中一人說對方「學佛學到那裡去了,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被檢察官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所謂公然侮辱罪,必須以帶有貶抑他人名譽的字眼指述對方,才構成犯罪。看來,檢察官認為用這三個字形容其他人,有著貶抑他人的意思。真慘!
  • 更慘的是,聯合報94年3月22日「譏妻長得像許純美 判離」,報導內容是彰化縣林姓國小女代課老師常被丈夫譏笑「長得像許純美」,還說「妳是什麼貨色」等,法官認為男方的言行「極盡羞辱」,判准離婚。這...真是我佛慈悲啊!

不過最令人難以忍受的事情,卻是許純美將女兒小雲出養的理由。

小雲剛被移送法院時,說她出身富豪家庭、卻被母親視為不祥亡靈轉世,而把她送給表姨領養。(聯合報92年11月25日報導)

雖然許純美事後否認此一說法,但是報導中引述收養的親戚與小雲的說詞,似乎又是真的。況且,小雲被發現在賣場時,找到許純美,一開始它還認為已經將小雲出養給親戚,跟他毫無關係。

這種說法只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或許在法律上沒有關係了,但是畢竟屬於它的骨肉,難道就這麼冷血嗎?

到底誰才是不祥亡靈轉世呢?

就算小雲是好了,難道不會用佛法來挽救苦難的亡靈嗎?

只能說有些人投胎到好的人家,有些人卻不幸地投胎到迷信人家。

本篇文章是看到去年一位女記者寫的Blog文章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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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著有「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一本法律類的暢銷書,

值得您的閱讀與支持,博客來連結如下: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35830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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