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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1 12:59:01瀏覽3933|回應10|推薦29 | |
知名影星賈x雯有意和豪門公子孫x浩離婚, 想不到孫x浩居然在離婚訴訟過程中提出反訴, 表示自己月薪僅3萬5千元人民幣(約台幣14萬元),而賈靜雯結婚4年多來演藝收入近1億元,他要求賈靜雯應給予剩餘財產差額之一半4600萬元。 因為訴訟費用大約百分之一,報載孫x浩為了考量訴訟費用,只先主張2600萬元。法官也見其收入不豐,特別提醒說訴訟費用也要大約20餘萬元,是否真的要提起反訴呢?‧‧‧ 這起事件與一般民眾的想法落差甚大,嫁入豪門,離婚後還要付給豪門贍養費?? 先來看一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其規定在民法第1030-1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例如 孫x浩每月14萬,1年168萬,4年賺672萬元(婚前的不算,婚後上一代葛屁而繼承或上一代贈與的也都不算) 生活費花了472萬元,剩下200萬元 賈x雯4年賺1億,花了600萬,剩下9400萬 兩人剩餘財產的差額9200萬元, 所以孫x浩請求一半4600萬元 男女是平等的,管你豪門或破宅,婚姻過程中,賺比較多的,就要給付給賺比較少的 只是筆者也是一般民眾,蠻好奇孫x浩真的只賺這麼少喔!當然每月14萬元,對於一般人來說已經很多了,但是孫x浩真的只有14萬嗎? 官司打下去,賈x雯說不定會挖出許多孫x浩隱藏性的收入,如果能攤開在大眾面前,說不定也可以學一下豪門子弟是怎麼學習隱藏性理財‧‧‧ 【圖解行政法】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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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