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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險商品糾紛的問題根源_20080602
2008/06/03 01:06:33瀏覽2404|回應0|推薦20

前不久媒體報導國內馬路的測速照相機的偵測誤差很大,連龜速車也被拍違規超速,後來更爆出這些測速器只是國外運動用的器材,並不是拿來當執法工具。更離譜的是,原來中央標準局從來沒有建立過警用測速器的檢驗標準,警方究竟買了什麼東西,一切是國外賣方說了算。
 
這跟金融保險商品糾紛有何關聯呢?有,它們都沒有可供公評的標準。
 
金融保險商品糾紛,有人歸究於銀行亂推商品,有人講業務員/理專沒良心,有人講消費者不懂亂買……,再深入一點去看,問題的根源在於缺乏一套有系統、有意義的評比系統。
 
金管會面對金融保險商品糾紛時,最常用的是治標不治本的方式,例,要求增加證照資格。而金融機構也是打馬虎眼,弄個自律公約做做樣子。

台灣不缺證照,缺的是一套有意義的評比系統。就如同保險公司之間有「資訊公開」這個管道可以讓一般消費者很快上手,知道保險公司在財務、業務、理賠申訴、續保率等客觀數字。
 
證照只是拿來切割利益大餅用的,有腦無德者,對一般人的危害永遠是最大的。是誰將那些將連動債引進台灣卻賣給什麼都不知道的老百姓?納粹希特勒如此,銀行高層亦復如是!
 
而那些辦證照認證的機構有一套講法:「透過(國際)專業認證,來檢視理財顧問的道德能力:因為取得專業認證的顧問,一定接受過職業道德和專業的課程訓練。相對的,會比較習慣站在客戶的角度,給予客觀的建議。」(引自 udn 新聞)
 
這段話是有問題的。橘逾淮而為枳,台灣的相關制度與民風會導致引進的制度變質。道德,是無法被檢視的。透過測驗來檢視道德能力,就像國小學生考「倫理與道德」這種科目一樣無稽!
 
那專業理財顧問(ex. CFP)為何無法在台灣落實呢?個人看法如下:
 
一、顧問就該純顧問且不得銷售任何商品,這樣立場才能客觀 -- 但在台灣還無法普及,因為使用者付費的觀念還未生根。
 
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受過訓練的人手上多了一把刀,卻不一定對客戶有利。任何證照皆如此,CFP 亦同。
 
三、承一、二,當 CFP 掛在銀行理財顧問的名義下時,該 CFP 是否還能堅守其"職業道德",這是有待商榷的,因為我們知道台灣的銀行生態是業績掛帥,堅守職業道德的 CFP 很難在銀行內部體系生存。
 
也就是,在台灣現存金融生態下,專業誠信/職業道德還是屬於極端個人資產,無法透過某些特殊形象(ex.xx顧問、xx規劃師)來加持,因為會壞掉一鍋粥的老鼠屎太多了。^^|||
 
當台灣普遍已經願意付錢找顧問,再另找管道買商品時,CFP 這類專業顧問才有辦法發揚光大(註)。
 
回歸到理財,消費者要看到的只有一件事 -- 風險控管、資產增加,而金融機構能提供的就是管理風險、增加投資機會。
 
可是提供投資機會不表示可以亂掰商品特性.。融界真正有心的話,可以設立像保險公司「資訊公開」或類似基金星等這類評比系統。例,把每種金融商品、銀行財務等等項目做分類,以商品來講,定存風險最低設 1,連動債/期貨或者較新引進的商品風險設最高 10,讓消費者知道他買的是什麼商品(而不是消費者什麼都不懂,單憑理專說了算)。再以定存來講,可以各銀行的財務狀況做評分,讓消費者知道他的錢放在哪兒會比較安全。最好還能針對每個理專對客戶的規劃建議長期統計是否合宜,進而累計每家銀行的財富管理能力(是愈管愈少還是愈管愈多)。
 
這些分類目的是要透過一個公評系統,量化客戶資產增減情形。現在的都是針對金融機構的獲利能力來做評比,那這些金融機構自然不會把客戶權益放第一位。可是,當有另一套評比系統是以客戶資產增減情形做為標準的時候,那消費者的權益才有機會快速提昇。
 
個人看法,謹供參考。
 
註:
在台灣,CFP / 資產管理顧問公司要普及是有一段時日要熬的,因為一方面要推動立法讓這個行業有個名份與法律規範,另一方面要對抗銀行大財團的封殺,這二方都不是那麼好搞定的。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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