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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評估四大要項與說明_20080419
2008/04/19 13:21:05瀏覽4416|回應1|推薦1

我個人買保險的評估程序:

「保險公司財務 & 理賠文化」→「業務員素質」→「需求與保單條款」→「價格」。

一、很多人只要便宜,所以去找財務比較差的公司投保(因為要爭取客戶,所以就降價求售),保險公司撐住,保戶就賺到。保險公司撐不住,就是另一個國華產險。買保險就是要避人生風險的,保險公司則是幫你履約的角色 -- 你避險避在一個可能會無法履約的公司,把自己的風險跟另一個風險綁在一起…?如果大家都覺得自己應該沒那麼倒楣(去買到那種公司的保單),那又何必買保險?^^|||

二、保險公司財務佳有幾個可能,有可能是公司資金操作績效佳,但也有可能是折損保戶權益(保險公司少賠就是賺)。後者可以從保險公司的理賠申訴比例去觀察。

三、業務員和保戶必須共同合作去分析保戶的保障需求。

四、保戶本身保障觀念強又看得懂保單條款是不夠的!哪天真的遇到事故時,保戶無能力自理,家人又不懂,那你懂再多又如何?所以,你要找個可靠又專業的業務員當這方面的代理人。

五、業務員的功能不是單單跑腿那麼簡單,而是要去瞭解保戶理賠原因,去確保醫療體系開出來的診斷書不會影響保戶權益。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才不管你倒底怎麼了,沒證明就不賠,如果醫生漏寫或寫不完整,保戶可能就拿不到應有的理賠額度,而能力夠的業務員在理賠過程中就可以幫你審視。這部分也很難量化,只能靠業務員的專業程度與經驗去判斷。

六、承五,如果該公司有所謂的「不理賠獎金」的話,那業務員可能就不是站在保戶這邊了。^^||| 所以,保險公司的理賠文化真的很重要!

七、一個為期 20 年、800 萬額度的房貸,其風險缺口要如何滿足?直接給你 800 萬的終身壽險如何?可以!但房貸繳清後,那 800 萬保額要幹嘛?若換成 20 年期、800 萬固定保額的定期壽險如何?可以,但房貸繳到剩 300 萬時,那多出來的 500 萬保額要幹嘛?若換成 20 年期、800 萬額度的遞減型定期壽險,壽險額度隨房貸餘額遞減,把保費精簡,不用浪費在沒有需要的保額,如何?可以!

八、承七,保費關係:800 萬終身壽險 > 800 萬定額型定期壽險 > 800 萬遞減型定期壽險。

九、一年期定期壽險,有的有「保證續保」、有的則沒有,後者有保障延續的風險。

十、承九,即使有「保證續保」,某些保單必須在"年度期滿前主動"續保,否則仍會失去續保資格。但大部分長年期保單並無此顧慮,還有大約一~二個月的繳費緩衝期。

十一、醫療險不能單看"一天賠幾千",因為各家條款內容會有差異。例,同樣「日額一千」的保單,有的公司在手術理賠上只有 10 萬,可有的公司卻可達 20 萬。

十二、醫療險評估,以風險涵蓋範圍來看:實支實付 > 定額給付 > 特定/重大傷病 > 防癌醫療。但它們的用途不全然相同,實支實付是救急、特定傷病是救窮、定額給付與防癌則是補強用。

十三、錢夠多的人,用錢的效益就可鬆可緊。講個極端的例子,如果某人的身家上千萬或上億,那他有需要在意一天 2000 元的住院理賠嗎?可相反的,如果某人一天薪資才一千元,那 2000 元的住院理賠,對他的意義又不同了。不同財務背景有其對應的保障規劃,評估方向一定不一樣的。

總之,買保險的目的是避險,避得了險才是重點,價格是最後的考量。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另文請參閱「買保險,多數人沒看到的事…_20080503」。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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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errier&aid=179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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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for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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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年舊聞參考:全國司法單位保險理賠糾紛訴訟排行榜
2011/11/26 18:00
國泰安泰刁難癌童理賠
周大觀基金會籲各界 向財大氣粗、卻沒愛心的保險公司說「不」
93年11月22日 中國時報/社會脈動/A8版            【記者:黃筱珮/台北報導】
  很多家長為孩子投保癌症、醫療等保險,一旦孩子不幸生病,要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可能困難重重。周大觀基金會昨天召開記者會,公開點名國泰和安泰人壽是最會刁難病童理賠的第一、二名,呼籲各界向財大氣粗、卻沒愛心的保險公司說不!
  周大觀基金會董事長、律師郭盈蘭指出,基金會日前號召全國義工,統計彙整全國司法單位保險理賠糾紛訴訟排行榜,前四名分別是國泰、安泰、新光和南山,這份資料可供要買保險者參考。
  郭盈蘭表示,保險公司業務員在拉保險時好言好語,等到疾病或事故發生時,拒賠的嘴臉令人不寒而慄。拒賠理由更令人搖頭,無怪乎外界常批評「保險業是合法的詐騙集團」。
  她並透露,保險業界有「不理賠獎金」,業務員承接的保戶理賠者愈少,業務員可領的獎金就愈高。這種獎金變相鼓勵不理賠,棄保戶權益於不顧。
  根據該基金會「大觀病童免費法律服務中心」分析兩年來接獲近兩萬通求助電話,六二%申請理賠者被保險公司以各種理由拖延或拒賠、三%雖然理賠成功,卻被保險公司強迫簽下切結以後不得再申賠、卅五%符合理賠條件卻不知道如何申請而錯失二年申賠時效。
  郭盈蘭說,她目前正幫幾戶病家打官司,爭取保險理賠,保險公司編造各種理由拒賠,讓這些病家又要照顧罹癌的孩子,又要打官司,忙得焦頭爛額。保險公司卻抱持「你來告啊,輸了官司大不了理賠,贏了就省一筆錢,沒損失」的心態,使得病家成為弱勢中的弱勢。
  她呼籲,家長為孩子買保險時,一定要看清楚契約內容,孩子有哪些病史務必親手打勾,並告知業務員。這道手續不要假業務員之手,要白紙黑字寫清楚,以免日後被當成不理賠的理由。
  若發生疾病或事故,病家要影印一份病歷,在兩年的申請理賠時限內,向保險公司申請,不要拖延。
  一旦遭到拒賠,郭盈蘭呼籲,第一時間病家應立刻向消基會或地方消保官申訴,並向金管會保險局申訴中心投訴。若仍遇刁難,務必堅持到底,走上打官司一途,讓保險公司知道消費者並不好打發。
  有些保險公司或業務員會提出「私下和解」主張,就是理賠費用打折給付。她建議病家不要接受,理賠沒有折扣問題,當賠則賠,保險公司如果老是占便宜,將永遠不會改進。
 
資料來源:中時新聞資料庫

(資料來源:周大觀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org.tw/93news/931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