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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讀「中國建設內需社會需要做什麼」-鄭永年2010.6.15
2010/06/15 12:23:24瀏覽312|回應0|推薦7

中國建設內需社會需要做什麼

[鄭永年] (2010-06-15)

  從歷史經驗來看,任何一個消費社會都必須具備最低限度的社會公平。從經濟層面來說,最低限度的社會公平,源自社會對經濟發展成果的分享。

  在走出了金融危機的陰影之後,中國政府開始加大經濟結構調整的力度,希望通過結構性調整來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儘管結構調整是多方面的,例如環保和低碳經濟,但其最高的目標應該是建立一個內需社會。沒有這樣一個目標,結構調整最終會不了了之。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國,出口的努力還是會繼續,但如果國內市場不能得到建立,內需社會就很難出現。不管其他方面做得怎樣好,沒有內需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局面很難維持。更為重要的是,如果內需社會建設不好,中國社會內部各種社會問題就會惡化,從而影響政治和社會的穩定。

  在建設內需社會方面,中國面臨三大問題和三大任務。首要的問題是經濟結構的合理性和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中國現在面臨無窮的經濟和社會問題,但大多數問題必須通過進一步的發展來解決。沒有發展,問題會惡化得更厲害。但同時也要回答一個“什麼樣的發展?”的問題。一些發展是有助於問題的解決,但也有一些發展不僅解決不了老問題,而且會導致新問題的產生。作為當今公認的經濟增長的衡量方法,GDP本身是中性的。但GDP所衡量的經濟增長本身,對社會經濟發展可能會產生負面或正面的影響。如果GDP來自技術、管理方式的創新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那就是積極的發展;但如果GDP來自於對社會的破壞,例如教育、醫療和房地產的高度產業化,那麼就是負面的發展。很顯然,中國要追求積極面的發展,而避免負面的發展。

解決市場化不足的弊端

  有很多舉措可以促進積極面的發展。在經濟領域,要繼續推進以深化市場化為目標的改革。中國面臨的問題是經濟領域的市場化不足,而社會方面的市場化過度。人們所說的“權貴經濟”就是市場化不足的其中一個主要障礙。這尤其在國有企業領域。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的國有企業“法人化”或“公司化”非常有效。但因為缺乏繼續的改革,大型國企逐漸成為了既享受某種壟斷地位,又有獨立行動能力,還能夠調動強大政治、經濟資源的利益個體。在缺失有效的公司治理改革的情況下,國有企業實際上被國家“代理人”層層掌控。在國家層次上,壟斷央企很大程度脫離了國家的有效監督和管制。國有企業的作為本來應當和公共利益相一致,但現在的國有企業並不代表公共利益和國家的整體利益。相反,在很多方面,公共利益和國家整體利益背道而馳。在很大程度上,國有企業已經被變相地“私有化”,即國有企業的代理人運作國有企業,僅僅是為了其私人的利益,並且是以國家利益名義來追求私人利益的。

  國有企業勞動生產力低下,其積累財富依靠的一是行政壟斷,二是利用國家權力和財力優勢,向其他部門和領域擴張,造成了今天財富從民間轉移到國家(國富民窮)、從多數人轉移到少數人(富者愈富和窮者愈窮)、從地方到中央(地方窮和中央富)的局面。

  如何改變這種惡性循環的局面?首先,必須給國有企業設定邊界。沒有邊界,國有企業必然濫用權力。民間資本能夠做、也能做好的領域,儘量讓民間資本來做,國有企業可以退出。同樣重要的是要引入國有部門之間、國有部門和非國有部門之間的競爭。只有競爭才能提高勞動生產力。要競爭,就要開放。現在由國有企業壟斷的領域必須開放給私人資本。中國現在是個資本過剩的國家,大量的民間資本處於盲目流動狀態。如果不開放新的投資領域給民間資本,它們就會進入社會領域,例如具有重大政治社會意義的房地產領域,對正常的社會秩序產生負面影響。

  即使是一些有必要保留一定國有壟斷的部門,例如能源、電力、交通與通訊,也可實現參與型發展,例如容許一定比例的民間資本進入。目前國有企業開放的局面非常不合理,國有企業的大門向國際投資公司敞開,但不容許或者限制中國民間資本的進入。這就相當於國際公司也在利用中國的國家權力,來獲取在中國的利益,卻犧牲了中國本身的利益。為了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獲取,國有企業向國際資本開放有其理性的一面,但並不可以向中國自己的民間資本關閉大門。

解決分配不公的問題

  第二個大問題是經濟發展成果的分享。如果不能保證全體人民參與經濟增長成果的分享,收入差異就會越來越大,社會兩極化成為必然。一個高度分化的社會不僅不能成為內需社會,也會是個非常不穩定的社會。這兩個特點的存在,本身也是可持續經濟成長的結構性障礙。從歷史經驗來看,任何一個消費社會都必須具備最低限度的社會公平。從經濟層面來說,最低限度的社會公平,源自社會對經濟發展成果的分享。

  在經濟成果的分享方面,中國面臨兩大挑戰。一是一次分配的不公平。中國長期以來的指導思想是一次分配講效率,二次分配講公平。這是大錯特錯的。一次分配是結構性問題,一次分配不能做到基本的公平,那麼二次分配再努力也會無濟於事。在一次分配問題上,中國經濟顯然是問題重重。首先是大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和中小型企業發展不均衡。中小型企業的發展,是達到收入分配公平的最有效的方法,但中國的中小型企業,尤其是私營部門,一直被國家的政策和法規所歧視。國家各方面的優勢資源和扶持政策,大多流向大型國有企業。例如這次對付金融危機的4萬億元人民幣,大多就流向了央企和地方政府,並沒有惠及中小企業。

  其次,國有部門的灰色收入過多。國有企業猶如獨立王國,很多國有企業儘管名義上是國有的,享受國家賦予的行政壟斷和融資優勢,但企業老總具有高度的自由來支配國企收入。即使是在平均收入較高的大型壟斷國企內部,管理人員的高薪高福利,和一線工人的低薪低福利也形成了鮮明對比。這樣一方面造成整個社會的分配不均,另一方面也不利於大型國有企業本身的發展。

  更為重要的是,勞動者勞動所得過少。政府親商有餘,親民不足。尤其是為GDP增長服務的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過度壓低各種資源價格。許多地方政府和資本的關係過於緊密,往往總是站在資方一邊,拼命壓低勞動者工資和福利水準,而對保護普通勞動者的尊嚴和合法利益則置若罔聞。這樣做從短期看似乎幫助企業,但從長遠看則是害了企業,因為企業可以充分壓低勞動成本,而沒有動力來提高技術和勞動生產力,結果政府實際上幫助企業維持在低技術水準。珠江三角洲在這方面可說是典型,30年前使用低技術的農民工,30年後仍然如此,勞動者收入提高遠遠落後於GDP產值。因為沒有技術的進步,今天珠三角已經感到力不從心,後繼無力,不可持續。

  二次分配在分享成果上也很重要。中國目前的稅製很大程度上還是遞減(regressive)而不是遞增的(progressive)。增值稅和營業稅作為現在的主稅,對於調節收入作用有限。而對於直接稅而言,現在的局面是,針對普通勞動者的“個人收入稅”起徵點過低,而對富人的稅收,例如各種財富和財產稅,不是尚未建立,就是收不上來。這就造成了富人消費過度,而窮人消費不足的情況。比起收入的不平等,中國財富集中的程度更是已經超越美國。民間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但私人資本的投資領域又很有限,於是形成了私人投資盲流,大勢操作房地產,或者任何一種可以操作的基本日常消費品,破壞市場秩序。

確立保護社會的政策

  最後,這裡還有一個稅收“私人化”問題。徵稅本來是政府的事情,但很多地方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欺壓民間投資者,甚至不惜使用種種不法手段來謀取私利。稅收的“私人化”不僅影響了國家的稅收,而且也遏制著民營企業的發展。

  建立內需社會的第三個大問題是要確立社會政策。在GDP主義思想指導下,各級政府長期以來不分經濟領域和社會領域,造成了社會領域的過度市場化。因為遇到了國有企業強大的行政和政治力量的抵制,西方式的新自由主義在中國沒有能夠攻克經濟領域,但在社會領域則大行其道,住房、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等領域,沒有不受新自由主義影響的。這些社會領域本來應當得到政府財力的大力投入和各種法規和政策的保護,但現在卻落入過度市場化的陷阱。政府不僅沒有擔負起保護社會的責任,反而把GDP主義引入這些領域,使得這些領域成為中國經濟的少數幾個“暴富領域”。社會領域市場化的這十幾年,中國社會從根基遭到破壞,派生出無窮無盡的社會問題。

  沒有有效的社會保護機制,就很難造就中產階級的成長。現實的情形是,中產階級在高房價的壓迫下正在 “無產階級化”。沒有中產階級,又怎麼會有社會消費和“內需經濟”?很顯然,內需社會的確立,首先必須建立能夠保障社會存在的社會政策。

  儘管有關部門對所有這些問題也有認識,並且開始實施一些政策。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大多政策仍然具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特徵。針對中國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還是沒有明確的政策思路,更沒有切實有效的政策。只有把經濟結構調整,放在中國社會發展的總體背景下,中國才會有思想的解放,才會有有效的政策,才會形成足夠的政策動力。

作者是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

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聯合早報網》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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