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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讀「中國維護邊疆穩定要有包容」-韓方明2009.7.25
2009/07/26 07:52:28瀏覽334|回應0|推薦9

中國維護邊疆穩定要有包容

[韓方明] (2009-07-25)

 
  本月初,中國新疆烏魯木齊發生的騷亂事件暴露出一個問題:不只是維吾爾族人抱怨不公平,漢人也覺得政府對他們不公平,甚至認為政府已經不能保護他們的權益,所以只好自己拿起棍棒報仇。

  由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中國要維護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穩定,不應該只靠民族區域自治條例,而且還要靠政府及各民族居民之間相互包容。要做到這些,說容易也不容易,說難也不是那麼難。筆者認為,關鍵在於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建立平衡的關係。

  尊重什麼?尊重不同民族和不同利益團體的訴求、生活方式、文化和宗教信仰等。如何建立平衡的關係?就是要本著平等的觀念,採用平等的處置方式。不能因為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地域而人為地設置門檻,在不同群體之間造成太大差異。比如,近年來以虛假少數民族身份參加高考的現象,就是因為不同民族享有不同招生待遇的政策所造成的。

充分尊重少數民族的信仰

  從某種角度講,中國沿襲於前蘇聯的民族政策,在今天看來似乎隱含著民族沙文主義的觀念。大民族的優越性和政治強勢,使醫療、衛生、教育政策都畸形地向少數民族傾斜。筆者不是否定適度傾斜的好處,而是強調一定要在適度的範圍內予以傾斜。另外,不能因為曾經給予對方,就覺得可以隨意向對方索取。比如自然資源的開發,應當充分聽取當地居民的意見,應當照顧到當地人民的利益。

  在尊重宗教方面,中國政府應以更大的包容心,給予少數民族充分的信仰自由。竊以為,一個政黨當然要以黨綱約束自己,但其建立的政權卻不應限制其他政黨和全體人民的信仰,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擁有完全一樣的信仰。

  中國政府在處理宗教信仰方面尚有不少需要改善之處。比如說,回教徒最重要的齋戒活動受到限制,政府幹部和學生都被禁止參加齋戒,都是不應該的。而前往麥加朝聖的申請手續,往往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獲批,並被限制名額。

  改革開放讓新疆各地建設得更美了,但烏魯木齊等大城市人口中,漢族和其他民族佔了很大部分,原居民維族只佔少數,這給維族群眾留下了“土地被佔據”的印象:一方面大量漢人遷入新疆,另一方面維族青壯年勞動力和當地資源被政府往外地輸出。

  又比如在喀什老城的改造方面,就沒有充分聽取當地維族人的意見,在“政績”驅動下,對舊城古建築和街道的保護做得很不夠。至於當地勞務輸出政策是否違背了自願平等原則,那是另一個問題。

彌補民族政策的“短板”

  現代管理學中有著名的“短板理論”:盛水的木桶是由多塊木板箍成的,盛水量的多少不取決於最長的板,而取決於最短的那塊木板,那塊短板就成了這個木桶盛水量的限制因素。若要使此木桶盛水量增加,只有換掉短板或將短板加長才成。依此理論,比最低木板高的木板可以起到裝飾或其他作用,但對於水桶本身的盛水量是沒有意義的,高出越多,浪費越大。

  在政策上對少數民族地區予以傾斜和照顧,無疑使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這是政策中的長板。而解決民族問題,促進民族大團結、大和諧,就必須找出民族政策這個“水桶”的“短板”。

  現行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建國以來取得的成績是值得肯定的,但在不到一年半的時間內,西藏和新疆這兩個最大的少數民族自治區先後發生同樣性質的流血事件,就足以引起中國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重視。自治區內的各級政府部門,應該深刻反思這些年工作的不足,應該深入了解民眾的真正需求,多聽他們的意見,這樣才能促進自治區內各民族之間的團結與和諧。

  我很了解,網上一句不負責任的言論能造成誤解,但不相信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稍加煽動,就能讓數千人一呼百應,集結成暴動的隊伍。這背後一定有某種社會矛盾的基礎,怨氣是累積起來的,只不過等待著出氣口的出現。

  新加坡種族和諧的經驗值得借鑒,那就是尊重各族群的文化習俗,公平對待每個族群,並透過社區等基層組織,調解族群之間的日常矛盾。中國有了民族區域自治的大政策、大方針,但缺乏具體有效的做法,沒有深入到民間和各民族人民的心中,對各族人民的真實心理需求知之不夠。

全面兼顧不同的利益訴求

  眼下的新疆社會需要儘快恢復秩序,但不能把造成危機的責任一味推給客觀因素、推給境外。各級政府,特別是少數民族地方自治政府,需要檢討固有的民族政策,改善少數民族地區的管制方式,加強對少數民族居民文化與思想感情的了解與尊重,在照顧經濟均衡發展的同時,以更大的包容心來看待文化、生活習俗的千差萬別,儘可能全面兼顧不同的利益訴求。

  比如藏人把來世看得比今生更重要,而在新疆的穆斯林眼裡,貧瘠的鄉土和神聖的清真寺卻比豪華的高樓大廈、花花綠綠的金錢更加重要。

  不論是常規的政策、制度,還是對於突發事件的處理方式,都應本著促進社會和諧的目的。應該建立長效的機制,不能只為應對眼前的危機而做事。不能以簡單的懲罰取代慈悲和包容,更不能以暴力取代現代文明的智慧。

  必須強調指出,無論是出於什麼目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為都必須反對和組織,因為暴力只能催生更血腥的暴力。但同時也必須認識到,強制性措施不能從根本上化解矛盾和糾紛,只能造成族群的進一步分離,撕開民族矛盾的傷口,讓矛盾演變成仇恨。

作者是旅居香港的投資銀行家,以上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機構


《聯合早報網》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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