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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江國慶?
2011/01/31 13:26:44瀏覽3630|回應18|推薦13
什麼都沒學到,什麼都忘掉!Nothing learned,and everything forgotten!----荷蘭探險家魏企曼1912年。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今天表示,對江國慶的冤案,總統馬英九非常關心且重視;總統認為,江國慶的冤案雖然已是十多年前的冤案,現在台灣的司法環境與往昔有所不同,但仍有要繼續改革的地方,江國慶蒙受的冤屈,更顯示政府必須繼續堅持改革理念,讓司法做到勿枉勿縱,絕不容許像這樣的冤案再次發生。』

在【
馬總統談江國慶 誰當婊子要牌坊?】一文中,網友W&J說馬總統『沒有具體辦法,沒有具體行動,只是令人生厭而己!』,其實,我在該文開頭已經引用歷史作家房龍的觀點說明,『人類從歷史上學會的教訓,就是人類從來都學不會教訓。』這也難怪名嘴黃創夏今天的大哉一問【下一個「江國慶」是誰?

有人說:「這種毫無人性的事,在馬總統一路走來,都當著大官,領著人民高薪供養的時代,發生一個江國慶,已經夠驚世駭俗了,怎麼馬總統今天貴為總統,這種事還有可能會一再發生嗎?

歷史是一面鏡子。如果回頭去看那個年代,尹清楓,蘇建和,發生在馬總統當法務部長的任內,一個根本已經沒人辦了,另外一個,現在還在判死與無罪之間拉鋸。唉,法務部長當到這步田地,難怪後來轉任政務委員,還在交接的時候,又發生了江國慶案,竹竿刺童案,前者或者還能賴給軍方,後者全都是由馬總統管理的法務部菁英集檢察官一手操辦的,只差沒把檢方忙著升官發才用的替罪羊謝嫌宰了。監察院後來發現,檢方連回到案發現場勘驗的動作都沒做,就草率起訴,急著判罪,讓謝嫌白關了十幾年,無罪定讞,國家要賠好大一筆銀子。

有人問:「可這也不能就此論斷,還會有下一個江國慶啊?雖然台灣遍地甚麼都缺,就是黑心爛腸的狗官不缺。

其實,本來在這套製造冤案來幫自己升官發財的碾人肉機器下,隔沒幾年,就會有江國慶出現,這個叫吃好倒相報,學長傳學弟。「學弟,看到學長身上的星星嗎?」『哇,學長好了不起,是辛苦緝拿哪個兇惡匪徒,偵破甚麼百億採購弊案得的嗎?』「傻學弟,多殺幾個江國慶就有了。

這也太扯了吧。」有人顯得難以置信。

『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任由反情報總隊用非法手段辦案,除江國慶案,還有空軍桃園彈藥庫失竊案,同樣因刑求逼供,差點重蹈江案覆轍。反情報總隊辦案手法,讓重啟調查江案的專案小組感到驚悚,尤其謝姓女童命案後不久發生的空軍彈藥庫失竊案,同批辦案人員曾錯抓士兵羅樟平蘇黃平刑求,幸因抓到真凶,避免冤案。』

有人點頭說:「嗯,賣傘的盼下雨,當醫生盼人生病,賣棺材的盼人快死;利之所趨,這才是人性。」靠製造冤案,殺江國慶們升官發財的,就會源源不斷的製造出江國慶。故謂:「當你手上拿著的是把槌子,看到甚麼東西,都像釘子。

『國民黨立委帥化民認為,軍法系統是因應戰時戰地的需求,加上當時國軍犯案,軍方承受很大社會壓力的關係,才會從速從嚴偵辦,造成冤枉定罪的後果。是軍中自己抗壓性不夠,再加上來自社會和媒體的壓力,江案因之成了不擇手段的後果。』

有人問:「帥化民的說法,是甚麼意思呢?」帥化民是個老將軍,思考方式跟反情報大隊一樣,是同個模子刻出來的,同樣拿著終身俸,領著十八趴。「兔死狐悲,物傷其類」,這裡無需過於苛責。他真正的意思,都是這個台灣社會的壓力,讓軍方冤殺江國慶,是輿論殺了江國慶。【按:更多論述,請參速審速結,輿論冤殺江國慶

這裡的社會壓力,很大一部分來自反情報大隊成員的家裡。「喂,你看看你的學長,年記不大就要升將軍,終身俸和十八趴都到手,退伍還有大飯店搶著要他當安全主管。你呢?」「老婆您別急,這陣子風聲緊,軍營沒出事。一旦出事,我會趕緊多找幾個江國慶,迎頭趕上的。」

有人搖了搖頭,又問:「輿論要怎麼殺人?還殺了江國慶呢?

關於輿論殺人,有一對父子要趕集賣驢,本來牽著驢,輿論說:「兩個傻子,不會騎著去嗎?」父子倆一塊騎,「唉,不怕把驢壓死。」父騎子不騎,「欺負小孩」子騎父不騎「不孝」,最後父子倆抬起了驢,驢一掙,摔落橋下淹死,是謂「輿論殺驢」。

有人笑了:「我問的是輿論殺人,不是輿論殺驢。」而且輿論也不會殺驢,驢還是被耍寶父子檔殺的。

在明朝崇禎快要被滿清滅了的時候,有個大將袁崇換,戰功彪炳,滿清想除之後快,於是散佈謠言式的輿論,說袁崇換通敵。崇禎是亡國昏君,一聽信以為真,就把袁崇換抓來,凌遲千刀處死。

有人說:「所以這是輿論殺人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百姓的輿論是很好操弄的,你可以用謠言式輿論,用置入性行銷輿論,被餵資料式輿論。總之,只要把老百姓當成笨蛋,傻瓜,智商不到八十,考不起公務員三趴就成。

崇禎誤信袁崇換通敵。當時京城裡的老百姓飽受滿清欺虐,誰不恨抓耙子入骨。於是一代忠良,被劊子手剮上了千刀,屍肉血骨竟被憤怒群眾爭奪搶食入肚。「該死的賣國賊,生吞活剝也難消老子心頭恨」,京城的輿論,老百姓像食人獸類般吞食了袁崇換,還有股說不出的快慰呢。不久之後,明朝就滅亡了。

所以是速審速結,輿論殺了袁崇換嗎?」這就犯了軍方反情報大隊式,辦成冤錯假案的錯誤推論了。好比辦『馬面殺連勝文』『廖姓少年殺翁其楠』,會產生斷點,成了懸案。正確的邏輯推論是這樣的,滿清覬覦大明花花江山,要殺了袁崇換才能得到。於是製造謠言,讓崇禎殺袁崇換,老百姓只知道要殺個通敵的袁崇換,京城輿論於是說「袁崇換是賣國賊,大家快去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去。」是滿清要殺袁崇換,崇禎是亡國昏君,老百姓是智商八十,崇禎和老百姓,或者合稱為輿論,只是滿清獲得利益用來殺袁崇換的工具之一,如此而已。

要不,咱們來觀落陰,直接當面問問袁崇換,是誰殺了他,可好?

有人好像懂了:「那要知道誰殺了江國慶,就去觀落陰,直接問一問江國慶就好了。」也可問一問已經含冤過世的江爸,不過人家都把殺人真兇的大名,寫在自家的牆上,『這裡頭,可沒有個名叫『輿論』的東東』。那股冤氣與恨意,直沖九霄,媒體也都有披露,不一定要靠觀落陰才能知道。

可是黃創夏問『誰是下一個江國慶?』,問題可真讓台灣父母們寢食難安呢?」「我們道貌岸然,皮裡陽秋的馬總統,可有甚麼對策,讓人民受憲法保障,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呢?

如果有個冤案,向馬總統陳情,制式答覆大概是這樣的『經查台端的案子,其情可憫,但總統恪遵憲法,一切依法行政,實乃愛莫能助。此案涉及國家制度,還請循正常管道洽有關單位解決。祝您平安。

有人大感震驚:「嘎,那萬一又是個江國慶,竹竿刺童的謝嫌,或彈藥庫失竊案的受害阿兵哥呢?」那就等全都變成了江國慶,再過個十來年,江爸也過世了,那時候的『馬總統』再說一趟:「某冤案雖然已是十多年前的冤案,現在台灣『新馬總統』的司法環境與往昔『舊馬總統』有所不同,但仍有要繼續改革的地方。這個案子的冤屈,更顯示『新馬政府』必須繼續堅持改革理念,讓司法做到勿枉勿縱,絕不容許像這樣的冤案再次發生。

誰是下一個江國慶?只要當您的身家性命,是被人家論斤論兩的賣,價格還不錯的時候,您就極有可能,是下一個江國慶。

人類從歷史上學會的教訓,就是人類從來都學不會教訓。有人懂了:「那是因為學會教訓的人,都已經死了,成了歷史。」而且,學到教訓的人,都是受害者,被強凌弱,眾暴寡,被霸凌到死的人。那些霸凌著別人的人,那些加害者,還在享受加害別人所得到的豐碩成果。您要他們學會的,是甚麼教訓呢?

嘆曰:

冤殺小兵要國賠,人民買單三千萬;老百姓當冤大頭,人人都是江國慶!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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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cy
可恨啊!
2011/05/26 17:33
好一篇文章,批的好!同胞們覺醒吧!

老魚頭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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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該道歉?
2011/02/01 23:00

馬英九道什麼歉?

該道歉的是當時的三軍統帥「李登輝」,在他手上造成的冤案,李登輝一點事都沒有嗎?

而且歷經陳水扁執政八年,他們都沒責任?

綠嘴還敢說慢半拍?

江媽媽你不能接受的應該是李登輝,叫他把賠償金吐出來。



無聊
不要臭屁連篇好不好
2011/02/01 14:39

俊, 我在三八

拜託好嗎,以後不要在這樣臭篇連篇好嗎? 老大娘的裹腳布又臭又長

重點說一說就好了 反而知道你在說些什麼

扯那麼多反而模糊了焦點

臭屁那麼多並不能顯示你的學問好, 反而顯露出你的無知極偏執

因為從你的文章來看你心中只有一各宗旨

凡事都是馬英九的錯, 不管是不是在他任上發生的

凡事阿扁都不會有錯  民進黨都是對的

所以相不相信  妳以後的文章都是這個方向

ㄧ直罵 ㄧ直罵 都是馬英九的錯  萬罵不離其宗

你的良心正知已被蒙蔽了 無法清醒了

所以心中只有恨

所以真的是

正是 我在三八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01 22:31 回覆:
所以老子說:國家昏亂有忠臣。或是莊子說:聖人不死,大盜不止。(^^)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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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回覆兼第三次譴責
2011/02/01 13:29

為了不糊塗,說明二個譴責的原因:譴責陳肇敏的「便宜行事」,譴責閣下的「行文方便」!
譴責陳肇敏,不必多說;譴責閣下的「
行文方便」比照第一個譴責,陳肇敏便宜行事,私下違法引進反情報總隊偵訊酷刑,幸好「行文方便」的閣下不是第二個陳肇敏。讓閣下當馬英九,應尊稱好個「道貌岸然,皮裡陽秋的馬英十」。
前文談悲劇,扯婊子牌坊;本文談誰殺了江國慶?扯「蘇建和案,四人殺兩人」,提問二次,補個按,跟陳肇敏狡辯按法行事無二異,跟馬英十事後按法辦理也一樣。先定調「蘇建和案,四人殺兩人」,再補按,閣下是否在文革裡深受其害卻如法炮製反害他人?
既然本文談誰殺了江國慶?江媽媽14年來忍受鄰居左右旁人的側目,她說很難受,要求平反;同樣「蘇建和案」,他們的家屬又何嘗不是如此?
什麼子曰孟曰,只是同理心和惻隱之心而已,掉書袋掉不出真心真意,好比天安門豎起偉大的銅像,卻一直增加飛彈。偉大的地下有知,看閣下的噗文掉他的書袋,簡直就像看到銅像嚇道自己。
他人便宜行事,讓閣下指天罵地,閣下的「
行文方便」,真是行文掃地。

說明完了,好了「雖然我認為你是在斷章取義,不過,那是你的風格,吾人表示尊重,並對您的譴責,深表遺憾。」既然「行文方便指稱小的我「斷章取義」,可受公評,閣下那個章被小的我斷了章取了義?子曰孟曰可不是小的我斷了章取了義。

面對悲劇實在遺憾,應譴責,閣下對小的我遺憾,好比馬英十事後的遺憾,十個馬英十事後的遺憾,喚不回一個命。譴責閣下二次喚回閣下一個對小的我深表遺憾,也是遺憾─遺憾面對悲劇「行文方便行文掃地。

第三次譴責閣下的漫罵胡扯!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01 22:27 回覆:
我只是要論証,不管殺人者人數多寡,殺的是幾個人,通通都可以判死刑。

就像馬總統用『他在法務部長任內就擔心類似案件發生,當時就停止死刑並要求查清楚,蘇建和案就是在他手中停止的。』來向江母道歉一樣...

不過,這種道歉,怎麼比較像在傷口上灑鹽啊。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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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樓下超級不爽與再次譴責版主
2011/02/01 10:56

回應樓下超級不爽的「樓下有一個藍丁丁虛虛;你實在很爛耶~~你懂個屁啦!! 
屁有二個:
1.時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廢了監察院,延誤公訴期,讓「如強盜明火執杖,擄人父兄妻兒」涉案的陳肇敏等人無法追訴;2.即使廢了監察院,人早被槍決了。
馬英九廢了監察院有過,但胡作非為的陳肇敏等人不可饒恕。
樓下有一個藍...不懂屁,可能看了版主太多以文亂世的文章,你也沒把屁說明白。

不分藍丁綠丁,有過的,看他怎麼補過;胡作非為殺人的,一定要嚴懲!

再次譴責陳肇敏的「便宜行事」,譴責版主以文亂世的「行文方便」!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01 12:44 回覆:
雖然我認為你是在斷章取義,不過,那是你的風格,吾人表示尊重,並對您的譴責,深表遺憾。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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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陳肇敏的「便宜行事」,譴責閣下的「行文方便」!
2011/02/01 10:36

有時為了行文方便,不能講太深入。
閣下的「行文方便不能講太深入」=陳肇敏的「便宜行事秘密辦案」=道貌岸然,皮裡陽秋,不是「不能講太深入」,是不能扯東扯西、信口開河
既然您有意見,那就改成,依照蘇建和案,四人殺兩人(按:後來蘇建和等三人,罪證不足,成了一起疑案,更多內容,請上WIKI)
是閣下的意有所指「皮裡陽秋」吧,1991年蘇建和三死囚案:以電擊棒電擊下體、打火機燒下巴…種種凌虐刑求拷問後,硬是取得自白。『蘇案』已經跨過19個年頭,由青春年少步入近中年,人生不過平均3、4s.19個年頭,去掉菁華的這一段,多麼可惜。屢次無罪有罪審來審去,檢察總長有意見、法官有意見、李昌鈺博士有意見、奔走呼籲的人有意見,閣下的意見是依照蘇建和案,四人殺兩人。二次提問後,閣下再補個按,按事後諸葛、馬後炮、晃頭嘆曰,閣下的「行文方便」心態可議。

那些霸凌著別人的人,那些加害者,還在享受加害別人所得到的豐碩成果。
譴責陳肇敏的「便宜行事」,譴責閣下的「行文方便」!如此以行為和文字霸凌著別人,更應譴責!

是要蘇建和三死囚被槍決後造成另一件冤死案,閣下再「行文方便」東譴西責?冤死、冤死,不過是閣下借題發揮掉書袋的作文題目,可鄙、可惡。


閒雜人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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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劉邦友?這件驚人血案,悍然刺殺百里,背後的冤魂才多了哩!
2011/02/01 05:02
---江國慶之跡涉嫌疑,逼供刑求,誣良為姦.冤情撲朔迷離,故事峰迴路轉.豈然擱置十餘年,真相方始大白?實則朝野震動,涉及將官軍方,牽繫株連甚廣.牽一髮而動全身,軍旅干戈,動輒政變,舉措焉得不慎乎?遂而當朝執政,欲圖順撫軍心,隱諱而不彰,咸謀蓋之也.再則.量此百官行述,醜聞把柄在握.高層消息之散布.足可身敗名裂,脅眾身陷囹圄.部長懼而畏服,總統頤使氣指,三軍安敢不從?

---扁之擇委李天羽,馬之專任陳肇敏.識人窺鑑之明,執閱國安日報,豈昧而憒憒乎?總統青眼有加,部長超遷拔擢,誠慮由於此也.將領受挾脅制,戰戰兢兢,豈敢自專.必唯諂迎阿意,望風希旨,和於君上之唱也.道雖不正,亦然從之矣.天明既塞,流血實涸.枉死已涉黃泉,奈何不可生還.檢調監察,何必察察舊案,翻炒徒生風波?

---陳光標敲鑼打鼓,高調行善.百姓跪求,對岸施贈.適巧戳破馬政府,新聞反覆宣傳,假性復甦之欺罔也.埃及失業高漲,人民愁苦困頓,詛怨沸騰.載舟覆舟,怒潰而奔.即如高壓獨裁,統治久長之總統-穆巴拉克.逢此變局,群眾無視威令,亦然喝令下台.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處此國際情勢,近乎國內政局.觀於總統眼裡,憂懼如何安寢?

---智囊遂謀另計,特發笥箧之塵案,兩害相權取其輕.遂借江國慶之冤死,逞於法匠之巧智,重上新聞版面,掌控軍中之權柄也.邇來軍心騷動,新聞弊端不斷.顯見派系作梗,不服執政之威信也.馬使圖於連任選舉,推行不在籍投票,首假於軍方之群力也.若今號令不行,上令下不從,施則窒礙難行.選舉將何獲利?是借江某之故事,殺雞儆猴,巧施薄懲,昭諸三軍眾將也.

---檢調平反江案,事證確鑿,耳聰目明,推理成章.化身福爾摩斯.變成政治柯南?聰敏如此,洞悉事理,燭照物情.豈非解釋一番,連勝文槍擊案.那又是怎麼回事?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01 07:17 回覆:
驚人兇案背後,必有驚人利益。

陳光標慨捐五億,方知台灣哀鴻遍野,遍地貧困。今通過修正99年十八趴案,謂之100年修正案,據考試院說比99年度版每年省四十億,每年只需八百億。

八百億,可以讓陳光標來台灣一百六十次,天天高調行善,台灣頭走到台灣尾,日夜不息,全年無休,像統一超商。

可以讓台灣充滿陳光標滿滿的善心,滿滿的愛,台灣再無人窮困全家燒炭,也再無人拿螺絲起子往病妻頭上敲,因為有希望碰見菩薩,就可以活下去。

高調低調皆是善,阻人行善為不善。看看這個鬼島,地獄派來的使者馬政府,跟陳光標一比,簡直不能算人。阻止了一百五十九次的陳光標行善,百年新版十八趴,罪莫大焉!

超級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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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有一個藍丁丁虛虛;你實在很爛耶~~你懂個屁啦!!
2011/02/01 00:25

這次冤案為什麼爆??

因為監察委員下去查

民進黨8年為什麼不查??

你還好意思問啊??

被你們那個大白癡帥哥馬英九擋啊!

讓阿扁政府沒監察院啊!!

禍國殃民的就是你們的偶像馬英九啊!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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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慎重請問閣下,蘇建和案是四人殺兩人?
2011/01/31 22:46

依照蘇建和案,四人殺兩人,全都判死刑,沒有誰重誰輕,但是軍人要先槍決。

請問閣下,蘇建和案是四人殺兩人?江國慶冤死案未了,閣下天南地北的習慣又來了。請問閣下,蘇建和案是四人殺兩人?

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加上已被槍斃的王文孝,共四人
被殺兩人為吳銘漢夫婦。
當然,蘇建和等三人到底有沒有殺,不是我要表達的重點,我的重點是,不管幾個人,殺一人或兩人,責任是一樣的,不是用除的。

閣下已表達的重點是「依照蘇建和案,四人殺兩人」,提問後改為「我的重點是,不管幾個人,殺一人或兩人,責任是一樣的,不是用除的。
再慎重請問閣下,蘇建和案是四人殺兩人?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01 07:03 回覆:
有時為了行文方便,不能講太深入。

既然您有意見,那就改成,依照蘇建和案,四人殺兩人(按:後來蘇建和等三人,罪證不足,成了一起疑案,更多內容,請上WIKI)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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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閣下,蘇建和案是四人殺兩人?
2011/01/31 21:55

依照蘇建和案,四人殺兩人,全都判死刑,沒有誰重誰輕,但是軍人要先槍決。

請問閣下,蘇建和案是四人殺兩人?江國慶冤死案未了,閣下天南地北的習慣又來了。請問閣下,蘇建和案是四人殺兩人?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1-31 22:27 回覆:
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加上已被槍斃的王文孝,共四人
被殺兩人為吳銘漢夫婦。

當然,蘇建和等三人到底有沒有殺,不是我要表達的重點,我的重點是,不管幾個人,殺一人或兩人,責任是一樣的,不是用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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