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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國文課 執法與法執
2010/06/16 00:05:08瀏覽1750|回應7|推薦6
扁案二審判完了之後,有很多的民怨。日前有人在網路上留言,大意是說判刑的結果是以該法官的喜惡為依據嗎?馬總統說要尊重司法,可是有這麼多人不以為然,難道馬總統錯了嗎?有人顯然很生氣,我也覺得很沉重。正當我準備學某位法學教授表達個人情感的時候(註1),隔壁念國中的小朋友說:這個答案,我們國文課本有。

小朋友說:『漢文帝的時候,有個法官叫張釋之,有一天,文帝騎馬出去玩,被一個鄉下人嚇到,馬跳了起來,鄉下人於是被抓到法院,張釋之判他罰金,就把他放了。文帝極生氣:「張法官,有沒有搞錯,這個鄉下人應該死罪,因為他嚇了我的乖馬,如果嚇到的是我的另一匹笨馬,說不定笨馬一跳,就把我摔死了,鄉下人應該死罪。」,張釋之說:「報告皇上,法律應該像把秤,要能放諸四海皆準,今天嚇到了乖馬,就該罰錢,改天嚇到笨馬,摔死皇上,才該判死刑。如果嚇到馬就判死刑,改天嚇到馬,摔死皇上,要判甚麼?(註2)」皇帝於是說:「那就尊重司法吧。」【張釋之執法,西漢司馬遷】』

小朋友清了清嗓子,用稚嫩的喉音說:「所以,老師說,法官判刑不能以個人的喜惡為依據,而是要依照法律,要能放諸四海皆準。」,如果法官偏偏要依照扁案二審鄧法官的標準,把貪污養狗的錢,都看成是因公支用呢?,小朋友說:「依照古時候皇帝的做法,他會先問清楚法官依照的法律是甚麼,經過怎樣的邏輯推演,能不能讓社會最低層,沒知識、沒學問的販夫走卒接受,如果不行,就是隨便亂判。一個法官如果不能尊重自己的職位,等於不尊重國家法治,不尊重皇帝,「黃鐘盡棄,瓦釜雷鳴」,會讓皇帝統治國家的基石動搖,一個真的苦民所苦的皇帝,會二話不說,當場治這個法官欺君之罪,要殺頭的。」我嚇了一跳,「好厲害的小朋友」。

那麼,馬總統說的「尊重司法」,對不對的呢?小朋友搖搖頭:「老師說,這個題目跟基測一樣,是考選擇題,不是考是非題。」「老師舉了個例子,有個賣菜的攤販,在樓上大聲的跟老婆叫嚷:『老婆,今天別去隔壁鋪子買肉。』老婆問:『為什麼?」老公說:「因為隔壁賣肉的秤壞掉,昨兒晚跑來把我們家的秤借去了。』」,所以問題不是要不要尊重那個有問題的秤,而是要能分辨秤有沒有誠實,先挑一把童叟無欺的秤來。」,我又嚇一大跳:「高徒背後,一定有個明師。」

可是,這道理並不難懂,怎麼馬總統念到哈佛博士,竟會不懂。我再問小朋友:「為什麼馬總統會說要尊重司法呢?」小朋友顯然有點不耐:「老師說,馬總統特別費貪污案,老百姓都知道他有貪,法官卻能判他沒貪,還掰甚麼大水庫和養廉銀的理論(不知道基測考不考?)。對於這種司法,馬總統當然很尊重。」,可..可是,這次判的是阿扁啊!「你有看過一個總統,對判自己無罪的司法尊重,對判別人有罪的司法卻不尊重,而不怕人家說是雙重標準嗎?」,但是,馬總統對扁案一審判無期徒刑的司法也表示尊重啊?這又是怎麼回事。國文老師不知何時來了,插話回道:「馬總統這種行為,叫做『法執』(註3)。簡單的說,就是被執法者所蒙蔽。」「馬總統怕記者問他對時事的看法,把法務部的大官找來:『如果記者問到你,該怎麼回答呢?』法務大臣想,肯定在問扁案:「報告總統,我會說『尊重司法』就好了。」,馬總統於是把答案默記在心,想考一考行政院長的智慧。『吳院長,如果記者問你對時事的看法,你要如何回答呢?』,吳揆心想,上次被你呼嚨(註4),這次不能再上當:『報告總統,我會說『尊重總統』(註5)。』馬總統搖頭說:『唉,錯了,正確答案是『尊重司法』才對!』」,國文老師說:「這個就叫法執,領導者被法蒙蔽;被執法者蒙蔽。(註6)」

生物老師突然也來了,搶著解釋:「行為學派研究鴿子,鴿子眼前有紅藍兩個鈕,鴿子啄紅紐有食物,啄藍鈕沒有。一段時間鴿子就學會只啄紅鈕。有的鴿子啄紅鈕前屁股癢啄了一下,才啄紅鈕取得食物,此後每次啄紅鈕取食物前,必啄自己屁股。」,生物老師說:「這個叫鴿子的法執,通俗說法叫迷信。

感謝這兩位老師和鄰居同學,給我上了這寶貴的一課。對了,這麼晚了,你們怎麼還在這兒呀?「唉,我們正在準備二次基測(註7)。」時間不早,我們互道再見,祝這個同學考試順利,老師教學愉快,我的心情也愉快了起來:「有這種勇於任事,尊重教學的老師,和這種用心學習,尊重考試的中學生,國家未來還是有大希望。」



註1:剛看完了「甚麼力量,動員了仇恨」。陳長文教授上次的文章,我其實有逐句加以回應【尊重公投 誠實是誰的上策http://blog.udn.com/jun5238/4100372】,不過陳教授應該比較喜歡討論仇恨動員的事。陳教授這篇我就不回應了,反正陳教授比較喜歡看罵陳教授的文章,不喜歡理性討論。

註2:這裡教會我們甚麼是放諸四海皆準,判刑不能因馬的乖笨智愚而有不同,而是要看最後造成的結果。

註3:這裡不採佛家的解釋,有興趣可自行搜尋。

註4:有個笑話,馬總統怕記者問到他不會的問題,把法務部大官找來:「聽說你是內閣最聰明的大臣,如果記者問到你,該怎麼回答呢?」「報告總統,我會說『法務部會研究處理』就好了。」馬總統於是把答案默記在心,想考一考行政院長的智慧,「吳院長,如果記者問你問題,你要如何回答呢?」吳揆說:「報告總統,我會說『行政院會研究處理』。」馬總統搖頭說:「唉,錯了,正確答案是『法務部會研究處理』才對!」

註5:『尊重總統』很滑頭,意同總統說的永遠都對,就算馬總統說的是「尊重司法」,尊重總統等於尊重馬總統所說的一切。沒有大智慧,說不出這四個字。

註6:有人說曲解法令的叫法球,鄧法官屬這一級,玩弄法律的叫法棍,阿扁屬這一級,墨守律法的叫法匠,馬總統屬於這一級,用法濟世的叫法學家,台灣沒有這一級;也有人認為馬總統級別低於法球,所以在法球之前,盲信司法的叫法盲尊重司法的叫法執

註7:請參考【冷眼集/這樣的分數,饒了孩子吧。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254223】,關於二次基測,請參考【考完基測 要再考二次基測嗎?http://blog.udn.com/jun5238/4059062】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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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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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者出賣自己的公平正義靈魂給阿扁
2010/06/20 17:53

學法的國家領導者,統治台灣人民已經十年了,台灣人權一直被懂法者,利用拿來做自己政治操弄的工具,查案不辦官而辦小老百姓,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官官相護,學法之人,見人講人話,見鬼講鬼話,公理正義無法申張,所以會有一句話;台灣司法已死。監察院查案也是膸著輿論高漲被動辦事,人民還能相信每次政權輪替後,老百姓有多指望會過個安居樂業的生活,因為台灣政府的公權力,處處都在迫害人民的生存權利,所以連阿扁都說他被司法迫害,而自食惡果。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21 06:16 回覆:
馬總統也說他被司法迫害啊,在他還沒當總統的時候...
他被侯寬仁告特別費貪污,好不容易比對偵訊光碟與筆錄,找到一點出入,就大肆宣揚,誇大自己是被檢察官所污陷,當到總統還拼命告一個小小檢察官,告到司法好幾審無罪定讞才肯罷休。
咦~~這個時候,他怎麼就毫不尊重司法?連筆錄也不尊重,到處充滿懷疑的精神呢?

PS:特別費是不是貪污,他碰都不敢碰,自己一下子說公款,一下子又說是薪水補貼,這些都不是說謊,都沒有不實?還有臉告侯寬仁筆錄不實,看來,要當總統臉皮一定要厚到打不穿才行!

老克
還有哪一套?
2010/06/18 13:37
引用:「法律是社會規範的最低限度,對規範誠實又守法的善良百姓,是的。 
對那些禍國殃民的國蠹米蟲,巨奸大賈,法律只是一塊遮羞布。 
可笑的是,很多善良百姓以為兩者用的是同一套法律。 」

兩者使用的的確是同一套法律,不然您跟我說還有哪一套?只是這個系統不盡完美,大哥你看出了缺點,何不建議如何改善?沒有哪一個國家或民族天縱英明,從不修正自己的錯誤就能盡善盡美。

閣下針貶時弊,值得讚許。但舉張釋之執法為例卻也過時,而且不時出現封建思想的病徵。不知聽過壓力團體和輿論嗎?白小姐也不過和輿論站在同一陣線而已。

看得出閣下有心對社會做出正面的影響,但有些事根本上就不正確了。可惜!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8 15:25 回覆:
法律只有一套,但是解釋的人有很多套,一下無期徒刑,一下子二十年。
『在遠古時代的司法系統,村民有爭議就去拜大樹下的石頭公,石頭公會說,該判無期徒刑,村民都說石頭公很靈驗。 有天村民忘了上次石頭公判多久,拿相同案子來問,石頭公說,該判二十年。有個村民記性好:「不對呀,上次明明判無期徒刑的。」村民於是跑到樹後查看,發現 是隔壁村的癩痢頭阿三:「阿三,你怎麼躲在樹後裝石頭公,石頭公呢?」,阿三說,「石頭公剛剛拉肚子請假,我只是代班的。」』
石頭公沒變,變的是躲在樹後頭裝神弄鬼的人!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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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激
2010/06/16 20:34
王清峰不執行死刑
既沒輿論支持也沒依法辦事
下台滾蛋剛剛好而以
請問版主有何其他建議? 讓他繼續在那尸位素餐?

不聽民意被說是傲慢  聽民意被說是無能
版主去當總統應該最厲害  用口水就能治國

話說回扁案
版主抗議的對像應該是那姓鄧的法官
至於那姓鄧的法官得了幾票? 跟我一樣   當然是都是零票
但我要當我學生要讓誰口試通過  卻不需要馬英九同意!
你搞不懂這一點   書都白念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6 21:54 回覆:
你這個是儒家的思想,
但是我常常錯看成「懦」家。呵

有時候不得不佩服自己,早就看破馬總統的手腳。
請看
馬總統的人權分三等,王清峰捍衛的是最下等
馬總統的人權觀:廢除死刑和執行死刑是兩碼事。
馬總統放屁廢死,吳育昇浴火重生
馬總統笑話廢死,法務部研究處理
馬總統廢死理念,廢死聯盟請笑納

你要當學生,是你跟學生的契約行為。馬總統不問鄧法官輕判扁案的邏輯,是違背與選民的契約,是「懦」家的行為。請卓參!


單車巨蟹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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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還是100
2010/06/16 16:36
隔壁大嬸一早到家旁的市場打算買些端午節的食品,想想現在從上海可以直接搭機飛回松山機場,女兒女婿就要回來陪陪兩個老人家過節,心裡頭不覺湧上陣陣暖意..

正微笑著思索要買些什麼,不遠處傳來錄音帶哀怨歌唱聲,喇叭嗡隆隆的直讓人有些煞風景!定眼一看,瞧見濕漉漉地上一男子正拖行著邋遢身軀,臉旁不大不小的綠色盆子還缺了個角, 裡頭散些一元十元銅板,就這樣伴著樂聲在地上邊爬行邊推著綠盆向人乞討..............
(註一)

大嬸聽出是唱「燒肉粽」聞名的郭金發聲音,一陣鼻酸似乎勾引出內心久埋心底不為人知的過往,不自覺手伸進皮包掏個五十元硬幣又摸張百元鈔票,想是思索著要給50還是100!(註二)

正愣在那躊躇,身邊突然響起另一種很熱鬧曲聲,大嬸被這有些熟悉聲音揪回過神來,又是一串響聲,大嬸聽出來是阿扁競選時扯破嗓門嘶吼的叫聲,眼底下原本趴地的邋遢男子倏忽坐起身來從有點破的口袋拿出一支手機,按下通話很不耐地就是一句三字經,接著站起來極度不屑的說『尊重司法是放屁,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馬呀,伊笨蛋治國啦..........』!(註三)

此時角落另有個不懷好意的似男似女正怒目注視大嬸,大嬸既訝異又慌亂合起皮包,低著眼趕緊快步往市場人多的地方走去,頭也不回..............耳邊彷彿聽見一年輕小姐在說什麼『哇!討錢的竟然用愛風司機.....』(註四)


註一:不大不小,非指沒大沒小;綠色與某在野黨無關喔!
註二:50還是100,有人說是50笑100嗎...?小弟尊重網友指教!
註三:詐騙男說尊重司法是放屁及笨蛋若與網友所述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註四:愛風司機,大嬸不懂英文,年輕小姐說的是iphone 4G啦!

後註:小兒語~~讀聖賢書 字字體驗 口耳之學 夢中吃飯 


(字數過多,小弟致歉,版主刪除,尊重處置)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6 18:28 回覆:
寫的很好,我很尬意(^^)
PS:就是「尊重」兩個字,怎麼看怎麼討厭。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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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16 14:49
第三集呢? 期待中!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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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社會規範的最低限度
2010/06/16 11:17
不知道版主是否認為 
這個社會規範的最低限度 
可以因為個案或是社會輿論  而任意由總統改變?
憲法有定義總統這樣的權力, 還是只有"你覺得應該是這樣"?

如果版主認為  台灣該有這樣一條法律規定現任總統貪污是唯一死刑 (類似新加坡)
不妨要求選區立委提案立法甚至修憲
若這是社會一般共識  相信誰也擋不住!
像閣下這樣在這裡呻吟
不但是無病之作
對像似乎也是搞錯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6 11:49 回覆:
法律是社會規範的最低限度,對規範誠實又守法的善良百姓,是的。
對那些禍國殃民的國蠹米蟲,巨奸大賈,法律只是一塊遮羞布。
可笑的是,很多善良百姓以為兩者用的是同一套法律。

傻瓜才找選區立委,選區立委聽誰的?
白冰冰說:「馬總統,你敢廢死,年底五都走著瞧?」馬總統嚇的馬上叫王清峰滾蛋,連夜殺了四個死囚。你怎麼不叫白冰冰說「不妨要求選區立委提案立法甚至修憲」呢?
別把天下人都當馬總統看!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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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濟世的叫法學家,台灣沒有這一級;
2010/06/16 10:27
法律是社會規範的最低限度
不知道"用法濟世"是甚麼概念?

不知道在板主的眼中  台灣總統應該對扁案的法官團作怎樣的動作, 給予怎樣的指導?
如果馬英九做了這些之後被別人批評干預司法   這位版主要如何幫馬英九如何開脫?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6 11:04 回覆:
馬總統就是愈事推諉,只想開脫。莫拉克只教訓到災民,完全沒教訓到馬總統。
關於馬總統的尊重司法,尊重二字已遭馬總統污名化,我在前幾篇已有評論,此處不贅。
馬總統應該學韓國總統,「凡是中華民國總統,貪污一律判死刑,由阿扁開始。日後如果我貪污,請下任總統判我死刑。
馬總統有七百萬票,只會尊重司法,鄧振球得過幾票?竟然可以吃死馬總統,判阿扁輕罪!古時候法官敢玩法,早被皇帝治欺君罪殺頭了。
馬總統如果不會當總統,趁早換人當。不要占著茅坑不拉屎,成天放屁。
開店的,可以尊重店員?開公司的,可以尊重採購?當家長的,可以尊重孩子?當老師的,可以尊重學生?當警察的,可以尊重黑道?當市長的,可以尊重警察?當總統的,可以尊重市長,署長,部長,院長,和鄧振球法官嗎?
看看扁案辦成甚麼德行?台中管成甚麼德行?警察跟黑道是甚麼德行?
馬總統沒開過店當過店長店員,沒開過公司,當老闆或採購。難道也沒當過家長,沒當過老師嗎?建議馬總統去鴻海工廠住三天,回來就會當總統了。
直接罵人,不是我的風格,點到為止就好。